新北市政府衛生局
8等約聘人員

公告日 114/11/20
刊登起迄日 114/11/20 ~ 114/11/26 已過期
機關名稱 新北市政府衛生局
職稱 8等約聘人員
職系 衛生行政
職等
縣市 新北市
工作地點 新北市政府衛生局心理衛生科(新北市板橋區英士路192之1號)
工作內容 1. 辦理心理衛生及毒品防制業務。 2.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1. 聘用人員資格: 國內外大學理、工、商、社工、護理、公共衛生、教育、法律、心理及醫藥相關系所畢業,並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一)得有碩士學位者,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有關之重要工作經驗2年以上者。 (二)得有學士學位,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有關之重要工作經驗4年以上。 2. 熟諳電腦操作,具備電腦文書作業系統(Word、Excel、PowerPoit、outlook)、公文書寫及計畫撰寫能力尤佳。 3. 積極、抗壓性強、學習能力佳及操守清廉無不良嗜好者。 4. 可配合業務及例假日加班者。 5. 資格條件相同者,具身心障礙證明者優先錄取。 甄選方式: 1. 筆試50%、面試50% 2. 筆試科目:公共衛生學概論(含心理精神衛生及毒品危害防制) 錄取通知:合於初審條件者擇優另行公告及電話通知筆面試時間,不合初審者恕不另行通知及退件。 備註事項: 有意者請備齊下列資料共一式四份(請以A4格式): 1. 最高學歷證件影本、履歷表(含自傳,請依規定格式撰寫)、國民身分證影本(正、反面)、身心障礙手冊影本(無則免)、相關經歷之證明文件等一式四份。 2. 於114年11月26日前寄達新北市板橋區英士路192-1號(心理衛生科黃小姐收),逾期或證件不齊者以放棄論,並請於信封上註名應徵「新北市政府衛生局心理衛生科」8等約聘人員。 3. 與擬任工作有關之重要工作經驗2年以上之認定,需請提供工作資歷之在職證明或服務證明文件,由本機關認定符合聘用條件。 4. 本職缺自機關通知報到日起至114年12月31日止,之後將視其工作表現予以續聘,薪資依聘用人員比照分類職位公務人員俸點支給報酬標準表支給,8等約聘人員月支薪為新臺幣52,301(薪點376),薪點以現行139.1元計算,並依行政院人事總處最新核定更正薪點折合率,本局須負擔勞健保及6%勞退金。 5. 將正取1名8等聘人員,得擇優備取2名,未能立即遴用者將列冊候用,期間5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惟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本局得予從缺。
聯絡方式 一、【聯絡人】新北市衛生局心理衛生科 黃小姐 ,聯絡電話:(02)22577155轉2831 二、【注意事項】 本職缺訊息刊登於事求人屬求才廣告,實際徵才公告、投件需知以本局徵才人力專區公告內容為主:https://www.health.ntpc.gov.tw/basic/?mode=detail&node=12395
聯絡Email [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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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等約聘人員
114/11/13~114/1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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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等約聘人員
114/11/06~114/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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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等約聘人員
114/10/31~114/11/05
檢視
公告日期

114/11/20

刊登起迄日期

114/11/20 ~ 114/11/26 已過期

機關名稱

新北市政府衛生局

職稱

8等約聘人員

職系

衛生行政

職等

縣市

新北市

工作內容

1. 辦理心理衛生及毒品防制業務。 2.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1. 聘用人員資格: 國內外大學理、工、商、社工、護理、公共衛生、教育、法律、心理及醫藥相關系所畢業,並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一)得有碩士學位者,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有關之重要工作經驗2年以上者。 (二)得有學士學位,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有關之重要工作經驗4年以上。 2. 熟諳電腦操作,具備電腦文書作業系統(Word、Excel、PowerPoit、outlook)、公文書寫及計畫撰寫能力尤佳。 3. 積極、抗壓性強、學習能力佳及操守清廉無不良嗜好者。 4. 可配合業務及例假日加班者。 5. 資格條件相同者,具身心障礙證明者優先錄取。 甄選方式: 1. 筆試50%、面試50% 2. 筆試科目:公共衛生學概論(含心理精神衛生及毒品危害防制) 錄取通知:合於初審條件者擇優另行公告及電話通知筆面試時間,不合初審者恕不另行通知及退件。 備註事項: 有意者請備齊下列資料共一式四份(請以A4格式): 1. 最高學歷證件影本、履歷表(含自傳,請依規定格式撰寫)、國民身分證影本(正、反面)、身心障礙手冊影本(無則免)、相關經歷之證明文件等一式四份。 2. 於114年11月26日前寄達新北市板橋區英士路192-1號(心理衛生科黃小姐收),逾期或證件不齊者以放棄論,並請於信封上註名應徵「新北市政府衛生局心理衛生科」8等約聘人員。 3. 與擬任工作有關之重要工作經驗2年以上之認定,需請提供工作資歷之在職證明或服務證明文件,由本機關認定符合聘用條件。 4. 本職缺自機關通知報到日起至114年12月31日止,之後將視其工作表現予以續聘,薪資依聘用人員比照分類職位公務人員俸點支給報酬標準表支給,8等約聘人員月支薪為新臺幣52,301(薪點376),薪點以現行139.1元計算,並依行政院人事總處最新核定更正薪點折合率,本局須負擔勞健保及6%勞退金。 5. 將正取1名8等聘人員,得擇優備取2名,未能立即遴用者將列冊候用,期間5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惟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本局得予從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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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聯絡人】新北市衛生局心理衛生科 黃小姐 ,聯絡電話:(02)22577155轉2831 二、【注意事項】 本職缺訊息刊登於事求人屬求才廣告,實際徵才公告、投件需知以本局徵才人力專區公告內容為主:https://www.health.ntpc.gov.tw/basic/?mode=detail&node=123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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