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縣政府
技士

公告日 113/11/11
刊登起迄日 113/11/04 ~ 113/11/25 已過期
機關名稱 屏東縣政府
職稱 技士
職系 獸醫
職等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縣市 屏東縣
工作地點 900屏東縣屏東市自由路527號
工作內容 一、寵物產業管理相關業務。 二、野生動物保育相關業務。 三、其他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大專以上學歷畢業。 二、公務人員高等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具有獸醫職系任用資格及獸醫師證書人員。 三、無特考特用之限制。 四、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聯絡方式 一、意者請於有效期限前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應徵職缺」點選「我要應徵」,同意開放履歷供本府調閱(履歷表請務必填寫「簡要自述」並上傳個人照片),另將最高學歷證書、考試及格證書、現職派令、最近銓敘證明文件、最近三年考績證明等相關資料掃描檔合併成一個PDF檔上傳至系統,逾期或資料不全者,恕不受理。 二、甄選方式:資歷審查,必要時須經面試。辦理面試時,將對符合資格者另行通知面試時間及地點,如未到或不克參加者視同放棄。 三、參加應徵者之資料審查結果、參加面談結果或甄選後未錄取者,恕均不另行通知。聯絡電話08-7320415#6522(呂小姐)。 四、本職缺視甄選結果得增列候補名額至多2名,並以依序遞補本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候補期間為五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聯絡Email [email protected]
事求人連結 此職缺已過期
歷史開缺
無歷史資料
公告日期

113/11/11

刊登起迄日期

113/11/04 ~ 113/11/25 已過期

機關名稱

屏東縣政府

職稱

技士

職系

獸醫

職等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縣市

屏東縣

工作內容

一、寵物產業管理相關業務。 二、野生動物保育相關業務。 三、其他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大專以上學歷畢業。 二、公務人員高等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具有獸醫職系任用資格及獸醫師證書人員。 三、無特考特用之限制。 四、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聯絡方式

一、意者請於有效期限前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應徵職缺」點選「我要應徵」,同意開放履歷供本府調閱(履歷表請務必填寫「簡要自述」並上傳個人照片),另將最高學歷證書、考試及格證書、現職派令、最近銓敘證明文件、最近三年考績證明等相關資料掃描檔合併成一個PDF檔上傳至系統,逾期或資料不全者,恕不受理。 二、甄選方式:資歷審查,必要時須經面試。辦理面試時,將對符合資格者另行通知面試時間及地點,如未到或不克參加者視同放棄。 三、參加應徵者之資料審查結果、參加面談結果或甄選後未錄取者,恕均不另行通知。聯絡電話08-7320415#6522(呂小姐)。 四、本職缺視甄選結果得增列候補名額至多2名,並以依序遞補本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候補期間為五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聯絡Email

[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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