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政府市場處
股長
公告日 | 113/12/13 |
---|---|
刊登起迄日 | 113/12/12 ~ 113/12/19 已過期 |
機關名稱 | 新北市政府市場處 |
職稱 | 股長 |
職系 | 土木工程 |
職等 | 薦任第7職等 |
縣市 | 新北市 |
工作地點 | 新北市政府市場處:新北市新莊區中正路176號8樓 |
工作內容 | 1.辦理市場工程招標、施工及履約管理。 2.襄理科長業務、主持會議。 3.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資格條件 | 1.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具公務人員土木工程職系任用資格並敘薦任第七職等以上合格實授現職人員。 2.有技師執照、採購證照、品管證照者優先面試。高EQ,耐心、細心,能獨立作業具溝通協調能力及相關業務工作經驗3年以上者。 3.現(曾)經銓敘審定具土木工程職系任用資格,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不得任用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不得陞任等各款情事之一者。 |
聯絡方式 | 本案限採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線上投遞履歷參加應徵 一、請先至人事服務網(eCPA)/應用系統/公務人員個人資料服務網(MyData)確認個人資料是否正確,並請填入簡要自述。 二、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確認授權徵才機關直接向人事總處取得個人完整履歷資料,並將相關證明文件(含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證書、現職派令、最近1次銓審函(現職非經建行政職系者請加補曾銓敘經建行政職系或得調轉職系之審定函)、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及相關專長證明文件如語言能力檢定證明、採購證照等,前述附件中請勿加附敘獎令)合併為1個pdf檔完整上傳(詳備註)。 三、未依規定完整上傳前述資料者,以資料不齊全無法參加甄選處理,不另行通知補件,另資格不符合者亦不另行通知退件。 四、本案職缺擬列正取1名、擇優備取至多2名,惟應徵人員均不合適時亦得從缺。另備取人員於本案正取人員確定之翌日起之備取有效期間3個月內,本處如有其他同性質同職務列等職務出缺時,得依備取順位依序遞補。 |
聯絡Email | [email protected]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歷史開缺 |
無歷史資料
|
公告日期
113/12/13
刊登起迄日期
113/12/12 ~ 113/12/19 已過期
機關名稱
新北市政府市場處
職稱
股長
職系
土木工程
職等
薦任第7職等
縣市
新北市
工作內容
1.辦理市場工程招標、施工及履約管理。 2.襄理科長業務、主持會議。 3.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1.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具公務人員土木工程職系任用資格並敘薦任第七職等以上合格實授現職人員。 2.有技師執照、採購證照、品管證照者優先面試。高EQ,耐心、細心,能獨立作業具溝通協調能力及相關業務工作經驗3年以上者。 3.現(曾)經銓敘審定具土木工程職系任用資格,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不得任用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不得陞任等各款情事之一者。
聯絡方式
本案限採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線上投遞履歷參加應徵 一、請先至人事服務網(eCPA)/應用系統/公務人員個人資料服務網(MyData)確認個人資料是否正確,並請填入簡要自述。 二、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確認授權徵才機關直接向人事總處取得個人完整履歷資料,並將相關證明文件(含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證書、現職派令、最近1次銓審函(現職非經建行政職系者請加補曾銓敘經建行政職系或得調轉職系之審定函)、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及相關專長證明文件如語言能力檢定證明、採購證照等,前述附件中請勿加附敘獎令)合併為1個pdf檔完整上傳(詳備註)。 三、未依規定完整上傳前述資料者,以資料不齊全無法參加甄選處理,不另行通知補件,另資格不符合者亦不另行通知退件。 四、本案職缺擬列正取1名、擇優備取至多2名,惟應徵人員均不合適時亦得從缺。另備取人員於本案正取人員確定之翌日起之備取有效期間3個月內,本處如有其他同性質同職務列等職務出缺時,得依備取順位依序遞補。
聯絡Email
事求人連結
此職缺已過期
目前尚無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