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蘭縣海洋及漁業發展所
約用人員

公告日 113/12/13
刊登起迄日 113/12/12 ~ 113/12/20 已過期
機關名稱 宜蘭縣海洋及漁業發展所
職稱 約用人員
職系
職等 None
縣市 宜蘭縣
工作地點 本所(宜蘭市中山路一段755號)(田徑場西五區)。
工作內容 接受本所人員之指揮監督,擔任下列各項工作: 1.大溪岸置中心拆除工程及本所各漁港養殖區工程等相關資料處理。 2.檔案搬運、管理、銷毀及編目建檔等。 3.公文收發、公文書遞送及郵寄公文。 4.其他交辦事項或與上述工作相當之職務。 5.如以上工作執行需要遇假日需配合加班。
資格條件 1.具高中(職)(含同等級以上)學歷,具檔案管理相關學經歷或工作經驗者尤佳。 2.具中華民國國籍,工作熱忱、刻苦耐勞、勤奮、細心、認真負責、注重倫理、無不良嗜好及品行端正者。 3.具電腦文書處理能力。 4.具臺語溝通能力。 5.具汽車或機車駕照及駕車能力,均具備者尤佳。
聯絡方式 一、有意者請於113年12月20日下班前(以郵戳日期為主)將下列資料寄達【宜蘭市中山路一段755號(田徑場西五區),宜蘭縣海洋及漁業發展所(漁業行政股)收,並於信封封面註明應徵「約用人員」職缺】。應檢附資料如下: (一)履歷表(含照片)。 (二)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三)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四)駕照影本。 (五)身心障礙手冊影本(無則免附)。 (六 ) 相關專長證照:如外語能力或專業證照影本(無者免附)。 以上影本證件資料請採用A4規格,證件不齊全或郵寄逾期者恕不受理報名。 二、資格符合者另行通知面試、資格不符合者恕不另行通知亦不退件。 三、本次甄選預定正取1名,另擇優備取1名,備取人員候用期間3個月自甄選結果公告之翌日起算,以遞補該職缺為限,期滿即喪失資格。 四、工作報酬:按日計酬每日工時3小時,每日薪資549元(以出勤日數計算),機關於次月10日前給付。 五、僱用期間:自到職日起至經費用罄止。 六、聯絡電話:(03)9252257,聯絡人:吳小姐(分機301)。
聯絡Email [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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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3/12/13

刊登起迄日期

113/12/12 ~ 113/12/20 已過期

機關名稱

宜蘭縣海洋及漁業發展所

職稱

約用人員

職系

職等

None

縣市

宜蘭縣

工作內容

接受本所人員之指揮監督,擔任下列各項工作: 1.大溪岸置中心拆除工程及本所各漁港養殖區工程等相關資料處理。 2.檔案搬運、管理、銷毀及編目建檔等。 3.公文收發、公文書遞送及郵寄公文。 4.其他交辦事項或與上述工作相當之職務。 5.如以上工作執行需要遇假日需配合加班。

資格條件

1.具高中(職)(含同等級以上)學歷,具檔案管理相關學經歷或工作經驗者尤佳。 2.具中華民國國籍,工作熱忱、刻苦耐勞、勤奮、細心、認真負責、注重倫理、無不良嗜好及品行端正者。 3.具電腦文書處理能力。 4.具臺語溝通能力。 5.具汽車或機車駕照及駕車能力,均具備者尤佳。

聯絡方式

一、有意者請於113年12月20日下班前(以郵戳日期為主)將下列資料寄達【宜蘭市中山路一段755號(田徑場西五區),宜蘭縣海洋及漁業發展所(漁業行政股)收,並於信封封面註明應徵「約用人員」職缺】。應檢附資料如下: (一)履歷表(含照片)。 (二)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三)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四)駕照影本。 (五)身心障礙手冊影本(無則免附)。 (六 ) 相關專長證照:如外語能力或專業證照影本(無者免附)。 以上影本證件資料請採用A4規格,證件不齊全或郵寄逾期者恕不受理報名。 二、資格符合者另行通知面試、資格不符合者恕不另行通知亦不退件。 三、本次甄選預定正取1名,另擇優備取1名,備取人員候用期間3個月自甄選結果公告之翌日起算,以遞補該職缺為限,期滿即喪失資格。 四、工作報酬:按日計酬每日工時3小時,每日薪資549元(以出勤日數計算),機關於次月10日前給付。 五、僱用期間:自到職日起至經費用罄止。 六、聯絡電話:(03)9252257,聯絡人:吳小姐(分機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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