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縣立大同高級中學
幹事

公告日 113/12/13
刊登起迄日 113/12/12 ~ 113/12/17 已過期
機關名稱 屏東縣立大同高級中學
職稱 幹事
職系 綜合行政
職等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縣市 屏東縣
工作地點 屏東市和平路429號
工作內容 教務處業務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大學以上學校畢業。 二、具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並經銓敘審定委任第5職等(含)以上合格實授,且無特考特用限制調任情事者。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四、最近5年考績(含另予考績),須3年以上考列甲等(未達5年者,須2年以上考列甲等)。 五、未曾受懲戒處分、行政處分,品性端正具工作熱誠,並能配合學校需要執行公務及職務輪調。 六、具備電腦操作及資訊處理能力,具採購專業人員證照尢佳。
聯絡方式 一、意者請於公告截止日前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應徵職缺」點選「我要應徵」,同意開放履歷供本校調閱(履歷表請務必填寫「簡要自述」並上傳個人照片),另將最高學歷證書、考試及格證書、現職派令、最近銓敘審定函、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及其它專業證照如採購證照或英檢證書(無者免附)等相關資料掃描檔合併成一個PDF檔上傳至系統,逾期或資料不全者,恕不受理。 二、甄選方式:採書面資歷審查為主,必要時擇優面試(訪談),參加應徵者之資料審查結果或甄選後未錄取者,恕均不另行通知。聯絡電話08-7663916#160(林小姐)。 三、本職缺視甄選結果得增列候補名額1名,並以依序遞補本職缺;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聯絡Email [email protected]
事求人連結 此職缺已過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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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3/12/13

刊登起迄日期

113/12/12 ~ 113/12/17 已過期

機關名稱

屏東縣立大同高級中學

職稱

幹事

職系

綜合行政

職等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縣市

屏東縣

工作內容

教務處業務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大學以上學校畢業。 二、具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並經銓敘審定委任第5職等(含)以上合格實授,且無特考特用限制調任情事者。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四、最近5年考績(含另予考績),須3年以上考列甲等(未達5年者,須2年以上考列甲等)。 五、未曾受懲戒處分、行政處分,品性端正具工作熱誠,並能配合學校需要執行公務及職務輪調。 六、具備電腦操作及資訊處理能力,具採購專業人員證照尢佳。

聯絡方式

一、意者請於公告截止日前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應徵職缺」點選「我要應徵」,同意開放履歷供本校調閱(履歷表請務必填寫「簡要自述」並上傳個人照片),另將最高學歷證書、考試及格證書、現職派令、最近銓敘審定函、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及其它專業證照如採購證照或英檢證書(無者免附)等相關資料掃描檔合併成一個PDF檔上傳至系統,逾期或資料不全者,恕不受理。 二、甄選方式:採書面資歷審查為主,必要時擇優面試(訪談),參加應徵者之資料審查結果或甄選後未錄取者,恕均不另行通知。聯絡電話08-7663916#160(林小姐)。 三、本職缺視甄選結果得增列候補名額1名,並以依序遞補本職缺;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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