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市政府
科長

公告日 113/12/13
刊登起迄日 113/12/12 ~ 113/12/25 已過期
機關名稱 新竹市政府
職稱 科長
職系 文教行政
職等 薦任第8職等至薦任第9職等
縣市 新竹市
工作地點 新竹市政府教育處(新竹市中正路120號)
工作內容 1.綜理體育保健行政業務(本市社會體育、學校體育、衛生保健、環境教育、學童午餐)之計畫擬定及執行。 2.辦理社會體育館舍之興建及維護。 3.執行體育文教發展基金會業務。 4.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1.經銓敘審定薦任第八職等以上合格實授,並具文教行政職系任用資格者。 2.未受懲戒處分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聯絡方式 1.對本開缺職務有意願者,請於113年12月25日前,經由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線上」應徵職缺(網址:https://web3.dgpa.gov.tw/want03front/AP/WANTF00001.ASPX),並請繕打簡要自述。 2.本職缺資格符合者,另行擇優通知口試,資格不符者,恕不通知亦不退件。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本職缺視需要增列備取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並得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期滿如未經通知遞補,則自動喪失候補資格。聯絡電話:(03)5216121轉343楊小姐。
聯絡Email [email protected]
事求人連結 此職缺已過期
歷史開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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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3/12/13

刊登起迄日期

113/12/12 ~ 113/12/25 已過期

機關名稱

新竹市政府

職稱

科長

職系

文教行政

職等

薦任第8職等至薦任第9職等

縣市

新竹市

工作內容

1.綜理體育保健行政業務(本市社會體育、學校體育、衛生保健、環境教育、學童午餐)之計畫擬定及執行。 2.辦理社會體育館舍之興建及維護。 3.執行體育文教發展基金會業務。 4.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1.經銓敘審定薦任第八職等以上合格實授,並具文教行政職系任用資格者。 2.未受懲戒處分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聯絡方式

1.對本開缺職務有意願者,請於113年12月25日前,經由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線上」應徵職缺(網址:https://web3.dgpa.gov.tw/want03front/AP/WANTF00001.ASPX),並請繕打簡要自述。 2.本職缺資格符合者,另行擇優通知口試,資格不符者,恕不通知亦不退件。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本職缺視需要增列備取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並得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期滿如未經通知遞補,則自動喪失候補資格。聯絡電話:(03)5216121轉343楊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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