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政府教育局
暫僱人員
| 公告日 | 113/12/13 |
|---|---|
| 刊登起迄日 | 113/12/12 ~ 113/12/28 已過期 |
| 機關名稱 | 新北市政府教育局 |
| 職稱 | 暫僱人員 |
| 職系 | 無 |
| 職等 | 無或無 |
| 縣市 | 新北市 |
| 工作地點 | (一)符合條件且有意任職者請檢附下列資料: 1. 新北市政府教育局非編制人員甄選報名表(請自行下載,應含簡要自述、學歷、經歷、專長等,並親自簽名)。 2. 身分證正、反面影本(請自行註明僅供身分查驗使用)。 3.最高學歷證件。 4.與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或工作經驗相關證明文件(無則免附)。 5.其他專業證照(無則免附)。 ※請以A4格式依上列順序裝訂俾利審查。 (二)報名方式:請於113年12月28日前(郵戳為憑),寄送新北市板橋區僑中一街1-1號,新北市政府教育局教育研究及資訊發展科陳小姐收。 ※信封請加註「應徵輔導助理」及白天聯絡電話、手機,資料不齊或逾期報名者均不予受理。 (三)甄審通知:初審資格條件符合者,擇優通知參加面試。面試後,從應徵人員中擇優錄取,若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本局得予從缺。經錄取者,通知當事人,依規定辦理僱用手續。資格不合或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應徵資料恕不退件。 (四)本次徵才得列候用人員1至2名,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五) 工作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僑中一街1-1號 (新北市政府教育局-雲端智慧科技中心) |
| 工作內容 | (一)平安專案(瑞芳分區) (二)數位機會中心(DOC)計畫 (三)數位學伴計畫 (四)ViewSonic學校-後埔國小(含ViewSonic相關合作案) (五)教育部推動中小學數位學習精進計畫-學習成效評估(含大數據微學程合作案) (六)數位學習推動辦公室會議 (七)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 資格條件 | (一)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畢業者。 (二)需具備電腦文書處理能力(word、excel、powerpoint等)。 (三)具服務熱忱、積極、學習能力強。 (四)無雙重國籍及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第1項規定情事之一者。 (五)未曾受懲戒或刑事處分,品德操守端正,具服務熱忱者。 (六)未有各級學校不得聘任、任用、進用或運用情形(已聘任、任用、進用或運用者,學校應予解聘、免職、終止契約關係)。 |
| 聯絡方式 | (一)僱用期間:自到職日起至115年1月31日止,視工作績效及經費續聘。 (二)月酬支金為新臺幣44,280元。 (三)本次僱用設有2個月試用期。 (四)聯絡電話: (02) 80723456分機644陳小姐。 |
| 聯絡Email | [email protected] |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 歷史開缺 |
無歷史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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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3/12/13
刊登起迄日期
113/12/12 ~ 113/12/28 已過期
機關名稱
新北市政府教育局
職稱
暫僱人員
職系
無
職等
無或無
縣市
新北市
工作內容
(一)平安專案(瑞芳分區) (二)數位機會中心(DOC)計畫 (三)數位學伴計畫 (四)ViewSonic學校-後埔國小(含ViewSonic相關合作案) (五)教育部推動中小學數位學習精進計畫-學習成效評估(含大數據微學程合作案) (六)數位學習推動辦公室會議 (七)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畢業者。 (二)需具備電腦文書處理能力(word、excel、powerpoint等)。 (三)具服務熱忱、積極、學習能力強。 (四)無雙重國籍及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第1項規定情事之一者。 (五)未曾受懲戒或刑事處分,品德操守端正,具服務熱忱者。 (六)未有各級學校不得聘任、任用、進用或運用情形(已聘任、任用、進用或運用者,學校應予解聘、免職、終止契約關係)。
聯絡方式
(一)僱用期間:自到職日起至115年1月31日止,視工作績效及經費續聘。 (二)月酬支金為新臺幣44,280元。 (三)本次僱用設有2個月試用期。 (四)聯絡電話: (02) 80723456分機644陳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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