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旗美高級中學
約僱職務代理人
公告日 | 113/12/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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刊登起迄日 | 113/12/13 ~ 113/12/23 已過期 |
機關名稱 | 國立旗美高級中學 |
職稱 | 約僱職務代理人 |
職系 | 無 |
職等 | 5等 |
縣市 | 高雄市 |
工作地點 | 國立旗美高級中學(高雄市旗山區樹人路21號) |
工作內容 | (一)教學設備的保管、使用及維護,定期檢視報修系統及追蹤回應。 (二)專科教室及教學設備管理及借用。 (三)科學館職安衛生檢查及記錄。 (四)科學教育展覽及科學能力競賽計畫之報名競賽等相關協助事項。 (五)協助定期考試、模擬考收卷、印卷、配卷工作。 (六)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資格條件 | 資格條件: (一)無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約僱人員僱用辦法第4條之情形。 (二)國內外大學以上畢業者(如為外國學歷須經駐外單位驗證)。 (三)熟悉電子文宣海報實作 (需測驗,可用Canva或其他軟體,使用軟體帳號需自備)。 (四)具電腦文書處理能力(需測驗)。 (五)熟悉基層公文整合系統及活動設計與管理者尤佳。 僱用期間:預計自114年1月6日起至114年12月1日止;本職缺係現職人員(教務處幹事)延長病假期間所遺職缺,約僱人員於職務代理原因消失或期限屆滿,應即無條件解除聘僱。 報 酬:約僱五等250薪點,月酬新臺幤37,800元,並視實際需要按日計算(另須自付勞健保及勞工退休金自提繳6%)。 甄選日期及項目: (一)預定甄選日期為113年12月30日(以通知為主),經審查符合資格之報名人員,本校將擇優電話通知甄選時間,未獲通知甄選或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 (二)甄選項目及配分比例:面談80%、電子文宣海報實作10% (可用Canva或其他軟體,使用軟體帳號需自備,本校提供可上網電腦)及電腦文書實作10%(Word、Excel簡易操作)。 甄選結果:甄選結果將公告於本校首頁,正取1名,備取若干名,未達70分者不予錄取。 報到:正取人員應於114年1月6日(星期一)上午8時30分前至本校報到,因故未到職,取消其僱用資格,由備取人員依序遞補,備取期間至僱用期間迄日為止。報到時請同時繳交以下相關資料: (一)全部學、經歷證件正本。 (二)最近1個月內之公立醫療院所或區域教學醫院健康檢查報告(含X光肺部透視)。如患有法定或其他妨礙教學之傳染病、或未依限繳交健康檢查報告者,均註銷其錄取資格。(至遲於報到後1個月內繳交)。 (三)現職人員須另附原服務機關學校離職證明書或同意書,否則視同放棄,不予聘任。 (四)警察刑事紀錄證明(請向警察局各分局外事科申請,至遲於報到後1個月內繳交)。 (五)郵局存摺影本。 其他事項: (一)本公告未盡事宜,悉依各機關職務代理應行注意事項及相關法令規定辦理。 (二)錄取人員因故未能於限期內辦理報到者,視同棄權,由備取人員依序遞補。 (三)經繳驗之各種證明文件,如有不實者,縱因甄選前後未能查覺,而予錄取,一經查證屬實,除取消其甄選資格及解聘外,如涉及刑責,由應徵者自行負責。 (四)甄選當日如遇颱風等不可抗力之情事,致停止辦公時,則甄選日期將予以順延,並於本校網站公佈,請各應考人自行上網查閱。 |
聯絡方式 | 報名問題請洽本校人事室(07)6612502轉540李主任;工作內容及職務問題請洽教務處 (07)6612502轉200洪主任。 |
聯絡Email | [email protected]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歷史開缺 |
無歷史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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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3/12/13
刊登起迄日期
113/12/13 ~ 113/12/23 已過期
機關名稱
國立旗美高級中學
職稱
約僱職務代理人
職系
無
職等
5等
縣市
高雄市
工作內容
(一)教學設備的保管、使用及維護,定期檢視報修系統及追蹤回應。 (二)專科教室及教學設備管理及借用。 (三)科學館職安衛生檢查及記錄。 (四)科學教育展覽及科學能力競賽計畫之報名競賽等相關協助事項。 (五)協助定期考試、模擬考收卷、印卷、配卷工作。 (六)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資格條件: (一)無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約僱人員僱用辦法第4條之情形。 (二)國內外大學以上畢業者(如為外國學歷須經駐外單位驗證)。 (三)熟悉電子文宣海報實作 (需測驗,可用Canva或其他軟體,使用軟體帳號需自備)。 (四)具電腦文書處理能力(需測驗)。 (五)熟悉基層公文整合系統及活動設計與管理者尤佳。 僱用期間:預計自114年1月6日起至114年12月1日止;本職缺係現職人員(教務處幹事)延長病假期間所遺職缺,約僱人員於職務代理原因消失或期限屆滿,應即無條件解除聘僱。 報 酬:約僱五等250薪點,月酬新臺幤37,800元,並視實際需要按日計算(另須自付勞健保及勞工退休金自提繳6%)。 甄選日期及項目: (一)預定甄選日期為113年12月30日(以通知為主),經審查符合資格之報名人員,本校將擇優電話通知甄選時間,未獲通知甄選或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 (二)甄選項目及配分比例:面談80%、電子文宣海報實作10% (可用Canva或其他軟體,使用軟體帳號需自備,本校提供可上網電腦)及電腦文書實作10%(Word、Excel簡易操作)。 甄選結果:甄選結果將公告於本校首頁,正取1名,備取若干名,未達70分者不予錄取。 報到:正取人員應於114年1月6日(星期一)上午8時30分前至本校報到,因故未到職,取消其僱用資格,由備取人員依序遞補,備取期間至僱用期間迄日為止。報到時請同時繳交以下相關資料: (一)全部學、經歷證件正本。 (二)最近1個月內之公立醫療院所或區域教學醫院健康檢查報告(含X光肺部透視)。如患有法定或其他妨礙教學之傳染病、或未依限繳交健康檢查報告者,均註銷其錄取資格。(至遲於報到後1個月內繳交)。 (三)現職人員須另附原服務機關學校離職證明書或同意書,否則視同放棄,不予聘任。 (四)警察刑事紀錄證明(請向警察局各分局外事科申請,至遲於報到後1個月內繳交)。 (五)郵局存摺影本。 其他事項: (一)本公告未盡事宜,悉依各機關職務代理應行注意事項及相關法令規定辦理。 (二)錄取人員因故未能於限期內辦理報到者,視同棄權,由備取人員依序遞補。 (三)經繳驗之各種證明文件,如有不實者,縱因甄選前後未能查覺,而予錄取,一經查證屬實,除取消其甄選資格及解聘外,如涉及刑責,由應徵者自行負責。 (四)甄選當日如遇颱風等不可抗力之情事,致停止辦公時,則甄選日期將予以順延,並於本校網站公佈,請各應考人自行上網查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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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名問題請洽本校人事室(07)6612502轉540李主任;工作內容及職務問題請洽教務處 (07)6612502轉200洪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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