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屏東科技大學
辦事員

公告日 113/12/13
刊登起迄日 113/12/13 ~ 113/12/20 已過期
機關名稱 國立屏東科技大學
職稱 辦事員
職系 綜合行政
職等 委任第3職等至委任第5職等
縣市 屏東縣
工作地點 屏東縣內埔鄉老埤村學府路1號
工作內容 1.公產之審核及用印 2.電子公文處理及傳遞 3.本校接受捐贈(現金及實物)登錄 4.協助秘書室相關業務 5.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1.具有法定任用資格之現職公務人員,並經銓敘審定委任第五職等以上合格實授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第1項不得為公務人員之情事、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所定不得任用之情事者、未具雙重或多重國籍者。 2.具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以上畢業學歷。 3 具學校秘書室行政業務、研究管考相關經歷者尤佳。 4.嫻熟行政業務及公文處理,並熟悉Word、Excel、PowerPoint等文書作業軟體。 ◎本校僱(聘、任)用前依性侵害犯罪加害人登記報到查訪及查閱辦法第14條之規定,應申請查閱有無性侵害犯罪紀錄。 ◎於113年12月20日報名截止日前未在限制轉調期間者始受理報名。
聯絡方式 (一)本職缺採線上報名,報名期限至113年12月20日止,作業方式說明如下: 1、請至本室網站http://personnel.npust.edu.tw/bin/home.php 最新消息 下載「應徵人員基本資料表」(請勿變更格式),填妥後於報名期限內以電子郵件寄送至 [email protected](郵件主旨請寫:應徵OOO職缺-姓名),如未繳交恕不受理報名。 2、另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簡要自述請勿空白),查詢及勾選本職缺點選「確定應徵」,並請同意授權本校得直接向人事總處取得投件者完整履歷資料,未授權開放取得履歷者恕不受理報名。 3、完成授權後,後續另逕至職缺應徵系統-點選「我的應徵」,將下列資料影本(均為PDF檔)完整上傳至該系統: (1)最高學歷證書(持外國學歷須加附中文譯本,並經中華民國駐外單位驗證;大陸學歷須通經大陸地區公證)。 (2)考試及格證書。 (3)現職派令及歷次銓敘審定函。 (4)最近五年考績(成)通知書。 (5)其他相關資料。 (二)以上所需繳交之資料,逾期或證明文件不齊者,恕不受理亦不另行通知,其結果概由當事人自行負責。若已錄取者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撤銷錄取資格;其涉及刑事責任者,移送檢察機關辦理。 (三)本次公開甄選先以書面審查,經初審合格將擇優通知面談(或加業務測驗),資格不符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 (四)應徵人數未達甄選員額數之3倍以上時,本校得重新辦理公告事宜。如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得予從缺,不再通知應徵者,並視成績得擇優增列候補人員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內有效。 (五)承辦人及聯絡方式:人事室盧先生(08-7703202轉6360)
聯絡Email [email protected]
事求人連結 此職缺已過期
歷史開缺
無歷史資料
公告日期

113/12/13

刊登起迄日期

113/12/13 ~ 113/12/20 已過期

機關名稱

國立屏東科技大學

職稱

辦事員

職系

綜合行政

職等

委任第3職等至委任第5職等

縣市

屏東縣

工作內容

1.公產之審核及用印 2.電子公文處理及傳遞 3.本校接受捐贈(現金及實物)登錄 4.協助秘書室相關業務 5.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1.具有法定任用資格之現職公務人員,並經銓敘審定委任第五職等以上合格實授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第1項不得為公務人員之情事、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所定不得任用之情事者、未具雙重或多重國籍者。 2.具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以上畢業學歷。 3 具學校秘書室行政業務、研究管考相關經歷者尤佳。 4.嫻熟行政業務及公文處理,並熟悉Word、Excel、PowerPoint等文書作業軟體。 ◎本校僱(聘、任)用前依性侵害犯罪加害人登記報到查訪及查閱辦法第14條之規定,應申請查閱有無性侵害犯罪紀錄。 ◎於113年12月20日報名截止日前未在限制轉調期間者始受理報名。

聯絡方式

(一)本職缺採線上報名,報名期限至113年12月20日止,作業方式說明如下: 1、請至本室網站http://personnel.npust.edu.tw/bin/home.php 最新消息 下載「應徵人員基本資料表」(請勿變更格式),填妥後於報名期限內以電子郵件寄送至 [email protected](郵件主旨請寫:應徵OOO職缺-姓名),如未繳交恕不受理報名。 2、另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簡要自述請勿空白),查詢及勾選本職缺點選「確定應徵」,並請同意授權本校得直接向人事總處取得投件者完整履歷資料,未授權開放取得履歷者恕不受理報名。 3、完成授權後,後續另逕至職缺應徵系統-點選「我的應徵」,將下列資料影本(均為PDF檔)完整上傳至該系統: (1)最高學歷證書(持外國學歷須加附中文譯本,並經中華民國駐外單位驗證;大陸學歷須通經大陸地區公證)。 (2)考試及格證書。 (3)現職派令及歷次銓敘審定函。 (4)最近五年考績(成)通知書。 (5)其他相關資料。 (二)以上所需繳交之資料,逾期或證明文件不齊者,恕不受理亦不另行通知,其結果概由當事人自行負責。若已錄取者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撤銷錄取資格;其涉及刑事責任者,移送檢察機關辦理。 (三)本次公開甄選先以書面審查,經初審合格將擇優通知面談(或加業務測驗),資格不符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 (四)應徵人數未達甄選員額數之3倍以上時,本校得重新辦理公告事宜。如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得予從缺,不再通知應徵者,並視成績得擇優增列候補人員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內有效。 (五)承辦人及聯絡方式:人事室盧先生(08-7703202轉6360)

聯絡Email

[email protected]

事求人連結

此職缺已過期

歷史重複開缺
無歷史資料
回上頁
留言區

目前尚無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