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民用航空局飛航服務總臺
約僱人員

公告日 113/12/13
刊登起迄日 113/12/13 ~ 113/12/19 已過期
機關名稱 交通部民用航空局飛航服務總臺
職稱 約僱人員
職系
職等 None
縣市 臺北市
工作地點 臺北市松山區濱江街362號(臺北裝修區臺)
工作內容 (一) 協助辦理資訊處理相關行政業務。 (二) 協助辦理臺北裝修區臺公文登記業務。 (三) 協助辦理臺北裝修區臺及所屬各臺一般性公文管理、行政庶務業務與所屬業務所需填報各類報表陳報。 (四) 協助辦理臺北裝修區臺航電相關庶務。 (五)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 具身心障礙手冊者為限。 (二) 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或高級中等學校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6個月以上或2年以上之工作經驗者。 (三) 具行政事務相關工作經驗者。 (四)應試者不得有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各款之情事。
聯絡方式 (一) 本職缺之月報酬為220薪點(約新台幣29,700元),僱用期限:自報到日起至114年公務人員初等考試一般行政科書記錄取人員報到前1日止,倘代理原因消失,受僱人員應即終止契約,並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資遣補償。 (二) 符合前列資格條件且有意願者,請檢具下列證明文件:1.履歷表(含自傳)。2. 最高學歷畢業證書。3.身分證影本。4.工作經歷證明影本(如有專業證照、英檢相關證明文件,請一併檢附)等資料各1份,於113年12月19日前(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逕寄105074臺北市松山區濱江街362號飛航服務總臺臺北裝修區臺收,並請於信封上註明「應徵臺北裝修區臺約僱人員職務」字樣及白天聯絡電話。 (三) 資歷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不合格者恕不退件及函復,另約試後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 (四) 本次甄選除正取名額外,得增列候補名額乙名,遞補職缺以本次甄選缺額為限,候補期間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五) 聯絡電話:(02)87702182 張照宗先生。
聯絡Email [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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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3/12/13

刊登起迄日期

113/12/13 ~ 113/12/19 已過期

機關名稱

交通部民用航空局飛航服務總臺

職稱

約僱人員

職系

職等

None

縣市

臺北市

工作內容

(一) 協助辦理資訊處理相關行政業務。 (二) 協助辦理臺北裝修區臺公文登記業務。 (三) 協助辦理臺北裝修區臺及所屬各臺一般性公文管理、行政庶務業務與所屬業務所需填報各類報表陳報。 (四) 協助辦理臺北裝修區臺航電相關庶務。 (五)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 具身心障礙手冊者為限。 (二) 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或高級中等學校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6個月以上或2年以上之工作經驗者。 (三) 具行政事務相關工作經驗者。 (四)應試者不得有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各款之情事。

聯絡方式

(一) 本職缺之月報酬為220薪點(約新台幣29,700元),僱用期限:自報到日起至114年公務人員初等考試一般行政科書記錄取人員報到前1日止,倘代理原因消失,受僱人員應即終止契約,並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資遣補償。 (二) 符合前列資格條件且有意願者,請檢具下列證明文件:1.履歷表(含自傳)。2. 最高學歷畢業證書。3.身分證影本。4.工作經歷證明影本(如有專業證照、英檢相關證明文件,請一併檢附)等資料各1份,於113年12月19日前(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逕寄105074臺北市松山區濱江街362號飛航服務總臺臺北裝修區臺收,並請於信封上註明「應徵臺北裝修區臺約僱人員職務」字樣及白天聯絡電話。 (三) 資歷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不合格者恕不退件及函復,另約試後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 (四) 本次甄選除正取名額外,得增列候補名額乙名,遞補職缺以本次甄選缺額為限,候補期間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五) 聯絡電話:(02)87702182 張照宗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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