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蘭縣宜蘭市凱旋國民小學
運動教練
公告日 | 113/12/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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刊登起迄日 | 113/12/13 ~ 113/12/25 已過期 |
機關名稱 | 宜蘭縣宜蘭市凱旋國民小學 |
職稱 | 運動教練 |
職系 | 無 |
職等 | None |
縣市 | 宜蘭縣 |
工作地點 | 宜蘭縣宜蘭市凱旋路130號 凱旋國小 |
工作內容 | 專案運動教練工作職掌 除「各級學校專任運動教練聘任管理辦法」第26條規定外,另訂如下: 一、規劃推動學校單項運動基層選手發掘、培訓、比賽、實施及輔導等事項。 二、規劃推動學校發展特色運動事項。 三、規劃辦理及輔導學校基層運動選手訓練站或績優運動選手專項術科訓練。 四、規劃辦理學校非上課期間(含寒暑假)運動訓練事項。 五、參與學校運動訓練、會議及相關校務活動(班際體育競賽、運動會、研習…等)。 六、接受學校指派協助其它運動訓練、體育活動及發展有關事項。 七、從事運動教學有關之訓練、研究及進修。 八、參與各項體育研習訓練及活動。 九、協助學校運動發展事項及鄰近學校(含學前教育機構)同性質項目推展、技術訓練及指導。 十、協助縣府指定之縣內學校單項運動選手之發掘、培訓、比賽及輔導等事項。 十一、其他經主管機關或學校教育、訓練、競賽、校務有關之交辦及應辦事項。 |
資格條件 | 具有中華民國國籍且未兼具外國國籍者(大陸地區人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者,須在臺灣地區設籍10年以上),並依下列資格順序公開報考: 一、具有足球專長之合格專任運動教練證書者。……………………【A】 二、無前款人員報名或前款人員經甄選未通過者,得為大學以上畢業,並持有中華民國足球協會發給C級以上足球運動教練證者。…………………………【B】 三、以上報名人員需無「各級學校專任運動教練聘任管理辦法」第13條規定情事,如於報名後甄選前經查證有前述規定情事,取消報名資格;如於錄取後經查證屬實,註銷錄取資格。 |
聯絡方式 | 黃文彬(03)9253793轉114 |
聯絡Email | [email protected]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歷史開缺 |
無歷史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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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3/12/14
刊登起迄日期
113/12/13 ~ 113/12/25 已過期
機關名稱
宜蘭縣宜蘭市凱旋國民小學
職稱
運動教練
職系
無
職等
None
縣市
宜蘭縣
工作地點
工作內容
專案運動教練工作職掌 除「各級學校專任運動教練聘任管理辦法」第26條規定外,另訂如下: 一、規劃推動學校單項運動基層選手發掘、培訓、比賽、實施及輔導等事項。 二、規劃推動學校發展特色運動事項。 三、規劃辦理及輔導學校基層運動選手訓練站或績優運動選手專項術科訓練。 四、規劃辦理學校非上課期間(含寒暑假)運動訓練事項。 五、參與學校運動訓練、會議及相關校務活動(班際體育競賽、運動會、研習…等)。 六、接受學校指派協助其它運動訓練、體育活動及發展有關事項。 七、從事運動教學有關之訓練、研究及進修。 八、參與各項體育研習訓練及活動。 九、協助學校運動發展事項及鄰近學校(含學前教育機構)同性質項目推展、技術訓練及指導。 十、協助縣府指定之縣內學校單項運動選手之發掘、培訓、比賽及輔導等事項。 十一、其他經主管機關或學校教育、訓練、競賽、校務有關之交辦及應辦事項。
資格條件
具有中華民國國籍且未兼具外國國籍者(大陸地區人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者,須在臺灣地區設籍10年以上),並依下列資格順序公開報考: 一、具有足球專長之合格專任運動教練證書者。……………………【A】 二、無前款人員報名或前款人員經甄選未通過者,得為大學以上畢業,並持有中華民國足球協會發給C級以上足球運動教練證者。…………………………【B】 三、以上報名人員需無「各級學校專任運動教練聘任管理辦法」第13條規定情事,如於報名後甄選前經查證有前述規定情事,取消報名資格;如於錄取後經查證屬實,註銷錄取資格。
聯絡方式
黃文彬(03)9253793轉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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