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政府社會局
行政助理(秘書室)
公告日 | 113/12/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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刊登起迄日 | 113/12/13 ~ 113/12/18 已過期 |
機關名稱 | 臺中市政府社會局 |
職稱 | 行政助理(秘書室) |
職系 | 無 |
職等 | 無 |
縣市 | 臺中市 |
工作地點 | 臺中市政府社會局秘書室 (地址: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3段99號或豐原區陽明街36號3樓) |
工作內容 | (一) 紙本分文作業及公文登打。 (二) 府文、人民陳情、外局處會辦公文、密件等分文作業。 (三) 電話接聽。 (四)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資格條件 | (一)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1項迴避任用限制及第28條第1項各款情形。 (二) 高中職以上畢業者。 (三) 具備耐心、細心、溝通能力、學習心及服務熱忱。 (四) 具備相關行政公務經驗尤佳。 (五) 具備電腦基本操作(Word、Excel)、文書處理及網際網路操作能力。 |
聯絡方式 | 一、報名方式: 一律通訊報名,符合前列資格條件且具意願者,請檢附下列資料並依序裝訂: (一)本局甄選報名表(請詳述自傳,末頁需親自簽名,請自本局網站下載:https://www.society.taichung.gov.tw/2844803/post ) (二)切結書 (請自本局網站下載:https://www.society.taichung.gov.tw/2844803/post ) (三)最高學歷證書影本 (四)其他相關經歷證明文件(如曾於本局暨所屬機關服務之考核通知書等,無則免附。) (五)機車或汽車駕照影本(無則免附)。 (六)請用A4信封裝袋後以限時掛號郵寄至本局徵才綜合窗口林小姐(地址: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3段99號惠中樓3樓)報名,並於信封上述明「應徵社會局秘書室行政助理」,如有疑問請逕洽本局承辦人林小姐。(電話:04-22289111,分機37012) 二、其他: (一)薪資待遇:月薪 新臺幣 27,976 元 (二)僱用期間:自114年1月1日(實際依人員報到日)起至114年12月31日止。 (三)報名截止日期: 113 年 12 月 18 日〈以掛號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 (四)甄選時間及甄選方式:採書面審查並擇優、適者辦理面試。 (五)放榜:錄取名單將於本局網頁公告,正取者並以電話通知,倘應試者非合適得從缺。本案除正取名額外,得增列候補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公告之翌日起算7個月內有效。 (六)其他: 1.報名審查文件暨相關資料請用影本,如資格審查不符或未獲遴用恕不通知及退件;繳交文件如有虛偽、不實等情事,取消甄選資格;已錄取者,取消錄取資格,如涉及刑責由應試者自負。 2.本甄選案需俟114年預算完成法定程序後方能進用。 |
聯絡Email | None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歷史開缺 |
無歷史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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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3/12/14
刊登起迄日期
113/12/13 ~ 113/12/18 已過期
機關名稱
臺中市政府社會局
職稱
行政助理(秘書室)
職系
無
職等
無
縣市
臺中市
工作內容
(一) 紙本分文作業及公文登打。 (二) 府文、人民陳情、外局處會辦公文、密件等分文作業。 (三) 電話接聽。 (四)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1項迴避任用限制及第28條第1項各款情形。 (二) 高中職以上畢業者。 (三) 具備耐心、細心、溝通能力、學習心及服務熱忱。 (四) 具備相關行政公務經驗尤佳。 (五) 具備電腦基本操作(Word、Excel)、文書處理及網際網路操作能力。
聯絡方式
一、報名方式: 一律通訊報名,符合前列資格條件且具意願者,請檢附下列資料並依序裝訂: (一)本局甄選報名表(請詳述自傳,末頁需親自簽名,請自本局網站下載:https://www.society.taichung.gov.tw/2844803/post ) (二)切結書 (請自本局網站下載:https://www.society.taichung.gov.tw/2844803/post ) (三)最高學歷證書影本 (四)其他相關經歷證明文件(如曾於本局暨所屬機關服務之考核通知書等,無則免附。) (五)機車或汽車駕照影本(無則免附)。 (六)請用A4信封裝袋後以限時掛號郵寄至本局徵才綜合窗口林小姐(地址: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3段99號惠中樓3樓)報名,並於信封上述明「應徵社會局秘書室行政助理」,如有疑問請逕洽本局承辦人林小姐。(電話:04-22289111,分機37012) 二、其他: (一)薪資待遇:月薪 新臺幣 27,976 元 (二)僱用期間:自114年1月1日(實際依人員報到日)起至114年12月31日止。 (三)報名截止日期: 113 年 12 月 18 日〈以掛號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 (四)甄選時間及甄選方式:採書面審查並擇優、適者辦理面試。 (五)放榜:錄取名單將於本局網頁公告,正取者並以電話通知,倘應試者非合適得從缺。本案除正取名額外,得增列候補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公告之翌日起算7個月內有效。 (六)其他: 1.報名審查文件暨相關資料請用影本,如資格審查不符或未獲遴用恕不通知及退件;繳交文件如有虛偽、不實等情事,取消甄選資格;已錄取者,取消錄取資格,如涉及刑責由應試者自負。 2.本甄選案需俟114年預算完成法定程序後方能進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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