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立六龜高級中學
組長

公告日 113/12/14
刊登起迄日 113/12/13 ~ 113/12/23 已過期
機關名稱 高雄市立六龜高級中學
職稱 組長
職系 綜合行政
職等 委任第5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縣市 高雄市
工作地點 (一)採線上報名,現場或通訊報名者恕不受理,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檢視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完整無誤後(需填寫簡要自述及上傳照片,不得空白),點選「應徵職缺」,於本職缺「勾選應徵」點選確定應徵,同意授權本校於甄選期間調閱履歷資料。未授權開放調閱履歷者,恕不受理報名。 (二)請依序將報名表(含照片)及以下證件影本(以A4紙張影印加註與正本相符及本人簽名)掃瞄同一個PDF檔,於報名截止日前上傳至「我的應徵」(未上傳者視同未完成報名程序): 1、本校報名表(請至本校網頁http://www.lgm.kh.edu.tw/lgm/main.php下載) 2、國民身分證正反面。 3、公務人員考試及格證書。 4、最高學歷畢業證書。 5、現職派令。 6、銓敘部最近一次銓敘審定函。 7、最近五年考績通知書(108年至112年),未達5年者檢附歷年考績通知書。 8、語言能力檢定或採購專業人員訓練及格證書或與本職缺職務相關之訓練證明文件影本(無者免附)。 9、有效期限內身心障礙證明正反面(無者免附)。 10、切結書。 高雄市立六龜高級中學(84441高雄市六龜區義寶里光復路212號)
工作內容 (一)辦理營繕工程、財務及勞務標案招標等業務及各項採購等相關業務。 (二)校園環境美化、校舍及設備維護、修繕及災害預防相關業務(含防災教育建築物實施耐震能力評估、校舍安全自我檢查等)。 (三)宿舍及車輛管理及維護。 (四)負責工友、臨時人員及行政助理等管理考核、簽約、勞健保加退保暨其他相關業務。 (五)協助家長會業務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具有綜合行政職系或同職組各職系公務人員任用資格,並經委任第五職等以上銓敘合格實授者。 (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第1項不得為公務人員之情事、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所定不得任用之情事者及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31條第1項各款情事之一者。 (三)具採購專業人員證書及工程採購招標相關實務經歷尤佳。 (四)具工作服務熱忱及溝通協調能力,注重行政倫理,並能配合學校職務調整;需熟諳文書管理及電腦操作知能,熟悉Word文書處理應用、Excel編輯處理及網路應用能力。
聯絡方式 對本簡章相關諮詢,請於上班時間洽07-6891023分機600人事室(甄選事宜)或分機400總務處(工作內容)
聯絡Email [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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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3/12/14

刊登起迄日期

113/12/13 ~ 113/12/23 已過期

機關名稱

高雄市立六龜高級中學

職稱

組長

職系

綜合行政

職等

委任第5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縣市

高雄市

工作內容

(一)辦理營繕工程、財務及勞務標案招標等業務及各項採購等相關業務。 (二)校園環境美化、校舍及設備維護、修繕及災害預防相關業務(含防災教育建築物實施耐震能力評估、校舍安全自我檢查等)。 (三)宿舍及車輛管理及維護。 (四)負責工友、臨時人員及行政助理等管理考核、簽約、勞健保加退保暨其他相關業務。 (五)協助家長會業務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具有綜合行政職系或同職組各職系公務人員任用資格,並經委任第五職等以上銓敘合格實授者。 (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第1項不得為公務人員之情事、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所定不得任用之情事者及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31條第1項各款情事之一者。 (三)具採購專業人員證書及工程採購招標相關實務經歷尤佳。 (四)具工作服務熱忱及溝通協調能力,注重行政倫理,並能配合學校職務調整;需熟諳文書管理及電腦操作知能,熟悉Word文書處理應用、Excel編輯處理及網路應用能力。

聯絡方式

對本簡章相關諮詢,請於上班時間洽07-6891023分機600人事室(甄選事宜)或分機400總務處(工作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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