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蘭縣立南澳高級中學
專案計畫行政人力(約用人員)

公告日 113/12/14
刊登起迄日 113/12/13 ~ 113/12/17 已過期
機關名稱 宜蘭縣立南澳高級中學
職稱 專案計畫行政人力(約用人員)
職系
職等 None
縣市 宜蘭縣
工作地點 宜蘭縣立南澳高級中學(校址:27241宜蘭縣南澳鄉蘇花路2段301號)
工作內容 1.實驗教育課程與教學活動-辦理實驗課程開設、教師增能研習、學藝活動。 2.文化推廣與行政業務處理-辦理計畫推動及經費核銷、泰雅文物館管理。 3.其他與上述工作相當之職務與工作及臨時交辦工作。
資格條件 1.基本條件:未具雙重以上(含)國籍之中華民國國民及未具有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各款情形之一者。依性侵害犯罪防治法之規定,無性侵害之犯罪紀錄者。 2.資格條件(學、經歷):國內外大學以上畢業【原住民優先,民族教育相關科系尤佳】。
聯絡方式 **待遇及工作時間: (一)月酬標準:按月支給學士學位新台幣35,120元,碩士學位新台幣40,165元,內含勞健、勞保暨勞退金自付部分之費用(不支給地域加給、兼職車馬費或交通費)。 (二)工作時數:以每日8小時每週40小時為原則,並依據「勞動基準法給假辦法」辦理。 一、報名及甄選地點:本校教務處電話:03-9981024分機115 宜蘭縣立南澳高級中學(校址:27241宜蘭縣南澳鄉蘇花路2段301號) 二、報名時間及報名方式: (一)一律採現場報名。(親自報名或得以委託報名,委託報名請檢附委託書(如:簡章附件四)。 (二)報名時間:各階段報名之日程請詳參簡章附註,前一階段若無人報名,將即時公告於於本校網站,請遠到報名之次一階段人員留意本校網頁公告。 三、報名檢附資料:下列證件請以A4規格影印,並請依序裝訂成冊留校備查,無論錄取與否恕不退還,證件正本於查驗後發還。證件不齊全或資格不符者將不予受理。 (一)報名表(如附件一)貼妥二吋半身照片。 (二)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三)學、經歷證件、退伍令或免役證明(以上均影本)。 (四)具結書、同意書(如簡章附件二、三)。 (五)委託書(如簡章附件四)。 (六)簡要自傳(如簡章附件五)5份。 四、甄選時間、方式及錄取標準: (一)甄選日期與時間:各階段甄選之日程請詳參附註。 (二)甄選方式:口試(佔100%),包含工作認知、服務理念、專長能力、口語表達等項目,每人口試時間約為10至15分鐘。地點:本校會議室】 (三)甄選成績總分未達80分以上者,不予錄取,其中成績若有同分者,以持有身心障礙手冊者為優先;錄取名額為正取1名、備取1名(候補期間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四)錄取公告:依照各階段錄取公告之日程請詳參簡章附註一,本校會於宜蘭縣教育資訊網站(http://www.ilc.edu.tw)及本校網站(https://www.nojh.ilc.edu.tw/)公告甄選結果,並以手機簡訊通知。 ***報名表件可編輯檔可於本校網頁公告欄下載(https://www.nojh.ilc.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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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3/12/14

刊登起迄日期

113/12/13 ~ 113/12/17 已過期

機關名稱

宜蘭縣立南澳高級中學

職稱

專案計畫行政人力(約用人員)

職系

職等

None

縣市

宜蘭縣

工作內容

1.實驗教育課程與教學活動-辦理實驗課程開設、教師增能研習、學藝活動。 2.文化推廣與行政業務處理-辦理計畫推動及經費核銷、泰雅文物館管理。 3.其他與上述工作相當之職務與工作及臨時交辦工作。

資格條件

1.基本條件:未具雙重以上(含)國籍之中華民國國民及未具有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各款情形之一者。依性侵害犯罪防治法之規定,無性侵害之犯罪紀錄者。 2.資格條件(學、經歷):國內外大學以上畢業【原住民優先,民族教育相關科系尤佳】。

聯絡方式

**待遇及工作時間: (一)月酬標準:按月支給學士學位新台幣35,120元,碩士學位新台幣40,165元,內含勞健、勞保暨勞退金自付部分之費用(不支給地域加給、兼職車馬費或交通費)。 (二)工作時數:以每日8小時每週40小時為原則,並依據「勞動基準法給假辦法」辦理。 一、報名及甄選地點:本校教務處電話:03-9981024分機115 宜蘭縣立南澳高級中學(校址:27241宜蘭縣南澳鄉蘇花路2段301號) 二、報名時間及報名方式: (一)一律採現場報名。(親自報名或得以委託報名,委託報名請檢附委託書(如:簡章附件四)。 (二)報名時間:各階段報名之日程請詳參簡章附註,前一階段若無人報名,將即時公告於於本校網站,請遠到報名之次一階段人員留意本校網頁公告。 三、報名檢附資料:下列證件請以A4規格影印,並請依序裝訂成冊留校備查,無論錄取與否恕不退還,證件正本於查驗後發還。證件不齊全或資格不符者將不予受理。 (一)報名表(如附件一)貼妥二吋半身照片。 (二)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三)學、經歷證件、退伍令或免役證明(以上均影本)。 (四)具結書、同意書(如簡章附件二、三)。 (五)委託書(如簡章附件四)。 (六)簡要自傳(如簡章附件五)5份。 四、甄選時間、方式及錄取標準: (一)甄選日期與時間:各階段甄選之日程請詳參附註。 (二)甄選方式:口試(佔100%),包含工作認知、服務理念、專長能力、口語表達等項目,每人口試時間約為10至15分鐘。地點:本校會議室】 (三)甄選成績總分未達80分以上者,不予錄取,其中成績若有同分者,以持有身心障礙手冊者為優先;錄取名額為正取1名、備取1名(候補期間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四)錄取公告:依照各階段錄取公告之日程請詳參簡章附註一,本校會於宜蘭縣教育資訊網站(http://www.ilc.edu.tw)及本校網站(https://www.nojh.ilc.edu.tw/)公告甄選結果,並以手機簡訊通知。 ***報名表件可編輯檔可於本校網頁公告欄下載(https://www.nojh.ilc.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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