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政府住宅發展工程處
約僱職務代理人

公告日 113/12/14
刊登起迄日 113/12/13 ~ 113/12/23 已過期
機關名稱 臺中市政府住宅發展工程處
職稱 約僱職務代理人
職系
職等 None
縣市 臺中市
工作地點 臺中市政府住宅發展工程處(407662臺中市西屯區文心路二段588號)
工作內容 (一)公寓大廈共用部分修繕補助。 (二)公寓大廈管理案件。 (三)其他相關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國內外大學(專)畢業,如為土木、建築、都市計畫、景觀、地政或土地開發等相關科系畢業或具相關工作經驗者尤佳。 (二)具工作熱忱、負責盡職,能配合加班及假日辦理活動者。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臺灣地區及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不得任用之情事之一者。 (四)有汽車駕照者尤佳。
聯絡方式 (一)僱用薪資:約僱5等280薪點(月薪約新臺幣37,800元)。 (二)僱用期間:自到職日(依本處通知)起至114年7月30日止(或至代理原因消失前1日止)。 (三)報名方式:符合上開資格條件且有意應徵者,請檢附下列資料於113年12月23日前郵寄(以郵戳為憑)或送達臺中市西屯區文心路二段588號臺中市政府住宅發展工程處公寓大廈管理科收,信封上註明「應徵科員職務代理人」,逾期不予受理。履歷表簡式(3份)及證件資料影本(1份、請蓋私章)請雙面列印並以A4格式依序裝訂: 1.履歷表簡式(具照片、日間及手機聯絡電話號碼,含簡要自述以500字為限,並簽名)。 2.國民身分證(正、反面)。 3.大學(專)以上學歷畢業證書(如係外國學歷應出具經駐外單位驗證之中文譯本)。 4.退伍令或免役證明(無則免附)。 (四)報名人員經資格審查符合者,本處得擇優通知面試。 (五)資格不符者請勿寄送,如資格不符或未獲錄取,恕不通知,所寄資料如需返還,請附足額郵資之回郵信封,否則恕不寄還。 (六)報名人員所檢附之文件影本,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及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 (七)本次徵才,除正取名額外,得增列候補人員2名,候補期間為2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八)聯絡電話及聯絡人:04-22289111轉69513、王小姐。
聯絡Email None
事求人連結 此職缺已過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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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僱職務代理人
113/11/13~113/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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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3/12/14

刊登起迄日期

113/12/13 ~ 113/12/23 已過期

機關名稱

臺中市政府住宅發展工程處

職稱

約僱職務代理人

職系

職等

None

縣市

臺中市

工作內容

(一)公寓大廈共用部分修繕補助。 (二)公寓大廈管理案件。 (三)其他相關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國內外大學(專)畢業,如為土木、建築、都市計畫、景觀、地政或土地開發等相關科系畢業或具相關工作經驗者尤佳。 (二)具工作熱忱、負責盡職,能配合加班及假日辦理活動者。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臺灣地區及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不得任用之情事之一者。 (四)有汽車駕照者尤佳。

聯絡方式

(一)僱用薪資:約僱5等280薪點(月薪約新臺幣37,800元)。 (二)僱用期間:自到職日(依本處通知)起至114年7月30日止(或至代理原因消失前1日止)。 (三)報名方式:符合上開資格條件且有意應徵者,請檢附下列資料於113年12月23日前郵寄(以郵戳為憑)或送達臺中市西屯區文心路二段588號臺中市政府住宅發展工程處公寓大廈管理科收,信封上註明「應徵科員職務代理人」,逾期不予受理。履歷表簡式(3份)及證件資料影本(1份、請蓋私章)請雙面列印並以A4格式依序裝訂: 1.履歷表簡式(具照片、日間及手機聯絡電話號碼,含簡要自述以500字為限,並簽名)。 2.國民身分證(正、反面)。 3.大學(專)以上學歷畢業證書(如係外國學歷應出具經駐外單位驗證之中文譯本)。 4.退伍令或免役證明(無則免附)。 (四)報名人員經資格審查符合者,本處得擇優通知面試。 (五)資格不符者請勿寄送,如資格不符或未獲錄取,恕不通知,所寄資料如需返還,請附足額郵資之回郵信封,否則恕不寄還。 (六)報名人員所檢附之文件影本,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及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 (七)本次徵才,除正取名額外,得增列候補人員2名,候補期間為2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八)聯絡電話及聯絡人:04-22289111轉69513、王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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