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榮民總醫院
定期契約行政助理(職務代理人)

公告日 113/12/14
刊登起迄日 113/12/13 ~ 113/12/23 已過期
機關名稱 臺北榮民總醫院
職稱 定期契約行政助理(職務代理人)
職系
職等 None
縣市 臺北市
工作地點 臺北市北投區石牌路二段201號(臺北榮民總醫院人事室)
工作內容 人事行政相關業務及其他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須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一、基本資格條件: 1.具中華民國國籍,且未具雙重國籍身份。 2.學歷: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畢業。 二、其他資格條件: 熟悉Microsoft Office文書軟體及基本電腦操作、文書繕打。 ※附註: 一、本職缺為本院員工留職停薪期間之職務代理人,僱用期間自實際到職日(114年1月2日以後)預計至114年7月1日止,惟留職停薪人員如提前回職復薪或離職,則職務代理人應於留職停薪人員之回職復薪日或離職日當日無條件解除僱用。 二、依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條例第六條規定,條件相等而為因公致身心障礙退除役官兵及一般退除役官兵者,依序優先錄用。 三、本院現職契約人員須任現職滿一年以上者始得報考,並應檢附原服務單位同意書,未附者不得參加應試。
聯絡方式 1.工作薪資: 依「本院運用醫療作業基金進用醫務人員作業要點」辦理。每月薪資本俸與工作獎金合計約新台幣30,970元(工作獎金視醫院營運狀況發給,新進人員試用3個月期間按70%核發)。 2.報名注意事項: (1)報名日期:自113年12月13日起至113年12月23日止(郵寄報名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 (2)報名方式: 「線上報名」:符合前列資格條件者,請至「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本職缺公告頁面下方「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填具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須含簡要自述)內容無誤後,點選【應徵職缺】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並將下列「報名應繳資料」上傳至應徵系統 「郵寄報名」:符合前列資格條件者,請將「報名應繳資料」用掛號郵寄或專人送達「11217臺北市北投區石牌路二段201號、臺北榮民總醫院人事室收」,信封請註明「應徵定期契約行政助理(職務代理人)」字樣,經審核符合資格者,擇優通知考試,恕不退件。 3.報名應繳資料(以A4紙張影印或列印): (1) 報名表附照片(報名表自行下載)。 (2) 自傳(500字以內,末頁請簽名)。 (3) 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請黏貼於報名表)。 (4) 畢業證書影本。 (5) 經歷證明文件影本(如服務證明、離職證明等)。 (6) 退伍令或免服兵役證明影本(女性則免)。 (7) 其他證件:如榮譽國民證、身心障礙手冊影本等。 4.考試注意事項: (1) 考試方式:筆試70%與口試30%;總成績未達70分或其中一科分數低於60分者,不予錄取。 (2) 請攜帶身分證正本應試。 5.錄取通知方式:於臺北榮民總醫院網站公告,未錄取者不另行通知。 6.聯絡人及電話:人事室梁先生(02)28712121轉86228
聯絡Email [email protected]
事求人連結 此職缺已過期
歷史開缺
定期契約行政助理(職務代理人)
113/11/25~113/1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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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3/12/14

刊登起迄日期

113/12/13 ~ 113/12/23 已過期

機關名稱

臺北榮民總醫院

職稱

定期契約行政助理(職務代理人)

職系

職等

None

縣市

臺北市

工作內容

人事行政相關業務及其他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須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一、基本資格條件: 1.具中華民國國籍,且未具雙重國籍身份。 2.學歷: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畢業。 二、其他資格條件: 熟悉Microsoft Office文書軟體及基本電腦操作、文書繕打。 ※附註: 一、本職缺為本院員工留職停薪期間之職務代理人,僱用期間自實際到職日(114年1月2日以後)預計至114年7月1日止,惟留職停薪人員如提前回職復薪或離職,則職務代理人應於留職停薪人員之回職復薪日或離職日當日無條件解除僱用。 二、依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條例第六條規定,條件相等而為因公致身心障礙退除役官兵及一般退除役官兵者,依序優先錄用。 三、本院現職契約人員須任現職滿一年以上者始得報考,並應檢附原服務單位同意書,未附者不得參加應試。

聯絡方式

1.工作薪資: 依「本院運用醫療作業基金進用醫務人員作業要點」辦理。每月薪資本俸與工作獎金合計約新台幣30,970元(工作獎金視醫院營運狀況發給,新進人員試用3個月期間按70%核發)。 2.報名注意事項: (1)報名日期:自113年12月13日起至113年12月23日止(郵寄報名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 (2)報名方式: 「線上報名」:符合前列資格條件者,請至「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本職缺公告頁面下方「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填具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須含簡要自述)內容無誤後,點選【應徵職缺】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並將下列「報名應繳資料」上傳至應徵系統 「郵寄報名」:符合前列資格條件者,請將「報名應繳資料」用掛號郵寄或專人送達「11217臺北市北投區石牌路二段201號、臺北榮民總醫院人事室收」,信封請註明「應徵定期契約行政助理(職務代理人)」字樣,經審核符合資格者,擇優通知考試,恕不退件。 3.報名應繳資料(以A4紙張影印或列印): (1) 報名表附照片(報名表自行下載)。 (2) 自傳(500字以內,末頁請簽名)。 (3) 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請黏貼於報名表)。 (4) 畢業證書影本。 (5) 經歷證明文件影本(如服務證明、離職證明等)。 (6) 退伍令或免服兵役證明影本(女性則免)。 (7) 其他證件:如榮譽國民證、身心障礙手冊影本等。 4.考試注意事項: (1) 考試方式:筆試70%與口試30%;總成績未達70分或其中一科分數低於60分者,不予錄取。 (2) 請攜帶身分證正本應試。 5.錄取通知方式:於臺北榮民總醫院網站公告,未錄取者不另行通知。 6.聯絡人及電話:人事室梁先生(02)28712121轉86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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