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三重區正義國民小學
約聘護理師
公告日 | 113/12/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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刊登起迄日 | 113/12/13 ~ 113/12/20 已過期 |
機關名稱 | 新北市三重區正義國民小學 |
職稱 | 約聘護理師 |
職系 | 無 |
職等 | None |
縣市 | 新北市 |
工作地點 | 新北市三重區正義西街31號新北市三重區正義國民小學 |
工作內容 | 1.辦理全校師生健康促進推動(衛生保健、緊急救護)業務。 2.主管臨時交辦事項。 3.僱用期限:1140101起至1141231止,如代理原因消滅應無條件解僱,並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
資格條件 | 1.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畢業者。 2.具備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6個月以上或2年以上之經驗者。 3.具護理師證書。 4.為未具雙重國籍之中華民國國民,且符合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規定、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1項、第28條及護理人員法第6條所訂不得任用之情事。 |
聯絡方式 | ◎報名手續: 一律採取通訊報名,意者請備齊審查資料(請以A4格式影印),於113年12月16日下午4點前以掛號或親送送達新北市三重區信義西街31號新北市三重區正義國民小學人事室,並請於信封上註明「應徵護理師約聘職務代理人」字樣(逾期不受理) ◎資格審查:檢具簡式公務人員履歷表(含照片、自傳、簽名及白天可聯絡電話及行動電話),並附下列證件(請以A4紙張影印) 1.國民身分證影本(正、反面)。2.大專以上最高學歷證件影本。3.護理師證書影本。4.相關經歷證明等。應徵人員所附證件如有不實者,取消錄取資格並自負法律責任。 ◎甄試程序: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甄選。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亦不退件,敬請見諒,另未獲通知獲錄取者,如需退還應徵資料者,請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相關作業:甄選錄取人員將個別通知其報到時間,未依期限報到以棄權論,並由備取人員遞補(備取保留期間為 3 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應徵人員均不適任時,得予從缺。 ◎工作報酬:6等約聘人員312薪點 ※聯絡電話:(02)29853138轉2010陳主任。 |
聯絡Email | [email protected]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歷史開缺 |
無歷史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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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3/12/14
刊登起迄日期
113/12/13 ~ 113/12/20 已過期
機關名稱
新北市三重區正義國民小學
職稱
約聘護理師
職系
無
職等
None
縣市
新北市
工作內容
1.辦理全校師生健康促進推動(衛生保健、緊急救護)業務。 2.主管臨時交辦事項。 3.僱用期限:1140101起至1141231止,如代理原因消滅應無條件解僱,並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資格條件
1.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畢業者。 2.具備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6個月以上或2年以上之經驗者。 3.具護理師證書。 4.為未具雙重國籍之中華民國國民,且符合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規定、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1項、第28條及護理人員法第6條所訂不得任用之情事。
聯絡方式
◎報名手續: 一律採取通訊報名,意者請備齊審查資料(請以A4格式影印),於113年12月16日下午4點前以掛號或親送送達新北市三重區信義西街31號新北市三重區正義國民小學人事室,並請於信封上註明「應徵護理師約聘職務代理人」字樣(逾期不受理) ◎資格審查:檢具簡式公務人員履歷表(含照片、自傳、簽名及白天可聯絡電話及行動電話),並附下列證件(請以A4紙張影印) 1.國民身分證影本(正、反面)。2.大專以上最高學歷證件影本。3.護理師證書影本。4.相關經歷證明等。應徵人員所附證件如有不實者,取消錄取資格並自負法律責任。 ◎甄試程序: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甄選。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亦不退件,敬請見諒,另未獲通知獲錄取者,如需退還應徵資料者,請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相關作業:甄選錄取人員將個別通知其報到時間,未依期限報到以棄權論,並由備取人員遞補(備取保留期間為 3 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應徵人員均不適任時,得予從缺。 ◎工作報酬:6等約聘人員312薪點 ※聯絡電話:(02)29853138轉2010陳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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