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立大成國民中學
管理員
| 公告日 | 114/12/05 |
|---|---|
| 刊登起迄日 | 114/12/04 ~ 114/12/16 已過期 |
| 機關名稱 | 桃園市立大成國民中學 |
| 職稱 | 管理員 |
| 職系 | 綜合行政 |
| 職等 | 委任第3職等至委任第5職等 |
| 縣市 | 桃園市 |
| 工作地點 | 桃園市立大成國民中學(桃園市八德區忠勇街12號)。 |
| 工作內容 | (一) 辦理教育事務基金會業務。 (二) 辦理學生各項收費之繳費單資料彙整、印製、費用收繳、銷帳及繳庫等相關事宜。 (三) 協助出納組辦理各項費用繳納、文件遞送及領取等事宜。 (四) 協助文書組掛號郵件登記及通知收件人簽章領取。 (五) 校內重點活動交辦協助事項。 (六) 協助處理班級設備報修登記與聯絡廠商維修。 (七)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 資格條件 | (一) 持有身心障礙證明者(未具身心障礙證明者請勿報名)。 (二) 具中華民國國籍且未兼具外國國籍之現職公務人員,未曾受懲戒、行政處分。 (三) 高中(職)以上學校畢業,公務人員考試及格,經銓敘審定委任第1職等以上合格實授,並具有綜合行政職系任用 資格且無限制轉調不得調任本校之情事者。 (四)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任用為公務人員、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不得陞任及性別平等教育法第29條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等不得任用之情事者。 (五) 品行端正、負責盡職、具主動服務工作熱忱、協調溝通能力、注重行政倫理,並能配合校務需要執行職務者。 (六) 具電腦文書處理能力及word、excel、e-mail等文書編輯及網路操作能力。 |
| 聯絡方式 | (一) 請自即日起至114年12月16日(星期二)止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請填寫簡要自述),點選「確定應徵」本職缺,以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資料給本校調閱。 (二) 檢附證明文件(依序合併掃描成1份pdf檔案後上傳,影本須註記與正本相符並親自簽名,履歷表資料登載不完整,或所附證件影本缺漏不齊者,視同資格不符,或經書面審查結果不合格者,均不得參加甄選): 1.報名表(如後附件)。 2.男性請檢附退除(免)役證明。 3.身心障礙證明正、反面(須在有效期限內)。 4.國民身分證正、反面。 5.公務人員考試及格證書。 6.最高學歷畢業證書。 7.現職派令。 8.最近1次銓敘審定函。 9.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 10.其他(例如:採購證照、英語能力檢定證明及專長佐證資料等)。 (三)依本校職務需求書面審查,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參加資訊能力測驗及面試,資格不符者或未獲通知參加甄選者或甄選未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 (四)甄試日期:電話通知。 (五)本職缺正取1名;擇優候補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5個月內),參加甄選人員如不符本校需求,本校得斟酌情況錄取從缺。 (六)聯絡電話:03-3625633#710呂主任。 (七)其餘事項詳如簡章,請自行下載。 |
| 聯絡Email | [email protected] |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 歷史開缺 |
公告日期
114/12/05
刊登起迄日期
114/12/04 ~ 114/12/16 已過期
機關名稱
桃園市立大成國民中學
職稱
管理員
職系
綜合行政
職等
委任第3職等至委任第5職等
縣市
桃園市
工作內容
(一) 辦理教育事務基金會業務。 (二) 辦理學生各項收費之繳費單資料彙整、印製、費用收繳、銷帳及繳庫等相關事宜。 (三) 協助出納組辦理各項費用繳納、文件遞送及領取等事宜。 (四) 協助文書組掛號郵件登記及通知收件人簽章領取。 (五) 校內重點活動交辦協助事項。 (六) 協助處理班級設備報修登記與聯絡廠商維修。 (七)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 持有身心障礙證明者(未具身心障礙證明者請勿報名)。 (二) 具中華民國國籍且未兼具外國國籍之現職公務人員,未曾受懲戒、行政處分。 (三) 高中(職)以上學校畢業,公務人員考試及格,經銓敘審定委任第1職等以上合格實授,並具有綜合行政職系任用 資格且無限制轉調不得調任本校之情事者。 (四)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任用為公務人員、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不得陞任及性別平等教育法第29條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等不得任用之情事者。 (五) 品行端正、負責盡職、具主動服務工作熱忱、協調溝通能力、注重行政倫理,並能配合校務需要執行職務者。 (六) 具電腦文書處理能力及word、excel、e-mail等文書編輯及網路操作能力。
聯絡方式
(一) 請自即日起至114年12月16日(星期二)止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請填寫簡要自述),點選「確定應徵」本職缺,以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資料給本校調閱。 (二) 檢附證明文件(依序合併掃描成1份pdf檔案後上傳,影本須註記與正本相符並親自簽名,履歷表資料登載不完整,或所附證件影本缺漏不齊者,視同資格不符,或經書面審查結果不合格者,均不得參加甄選): 1.報名表(如後附件)。 2.男性請檢附退除(免)役證明。 3.身心障礙證明正、反面(須在有效期限內)。 4.國民身分證正、反面。 5.公務人員考試及格證書。 6.最高學歷畢業證書。 7.現職派令。 8.最近1次銓敘審定函。 9.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 10.其他(例如:採購證照、英語能力檢定證明及專長佐證資料等)。 (三)依本校職務需求書面審查,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參加資訊能力測驗及面試,資格不符者或未獲通知參加甄選者或甄選未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 (四)甄試日期:電話通知。 (五)本職缺正取1名;擇優候補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5個月內),參加甄選人員如不符本校需求,本校得斟酌情況錄取從缺。 (六)聯絡電話:03-3625633#710呂主任。 (七)其餘事項詳如簡章,請自行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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