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榮民總醫院桃園分院
護理師
公告日 | 113/12/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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刊登起迄日 | 113/12/16 ~ 113/12/20 已過期 |
機關名稱 | 臺北榮民總醫院桃園分院 |
職稱 | 護理師 |
職系 | 無 |
職等 | 師(三)級至師(三)級或師(三)級至師(三)級 |
縣市 | 桃園市 |
工作地點 | 臺北榮民總醫院桃園分院(桃園市桃園區成功路三段100號) |
工作內容 | 1.臨床護理業務,能配合輪值三班,視業務需要分派至病房單位工作。 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資格條件 | 1.學歷:專科以上畢業。 2.考試:領有中華民國護理師證書及相關國家或專技人員考試及格證書(此2張證書需具關係性)。 3.具有區域教學醫院以上臨床護理工作4年以上護理工作經驗,有證明文件。.具區域教學醫院以上之基層護理人員能力進階N2(含)以上,有證明文件。 5.消極條件: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所定不得任用及陞遷情事。 附註:依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條例第6條規定,條件相等而為因公致身心障礙退除役官兵及一般退除役官兵者,依序優先錄用。 |
聯絡方式 | 1.通信報名地址:桃園市桃園區成功路三段100號 聯絡人:護理部方督導、人事室 曾富美小姐 2.聯絡電話:03-3384889#5005、1151 |
聯絡Email | [email protected]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歷史開缺 |
無歷史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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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3/12/16
刊登起迄日期
113/12/16 ~ 113/12/20 已過期
機關名稱
臺北榮民總醫院桃園分院
職稱
護理師
職系
無
職等
師(三)級至師(三)級或師(三)級至師(三)級
縣市
桃園市
工作內容
1.臨床護理業務,能配合輪值三班,視業務需要分派至病房單位工作。 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1.學歷:專科以上畢業。 2.考試:領有中華民國護理師證書及相關國家或專技人員考試及格證書(此2張證書需具關係性)。 3.具有區域教學醫院以上臨床護理工作4年以上護理工作經驗,有證明文件。.具區域教學醫院以上之基層護理人員能力進階N2(含)以上,有證明文件。 5.消極條件: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所定不得任用及陞遷情事。 附註:依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條例第6條規定,條件相等而為因公致身心障礙退除役官兵及一般退除役官兵者,依序優先錄用。
聯絡方式
1.通信報名地址:桃園市桃園區成功路三段100號 聯絡人:護理部方督導、人事室 曾富美小姐 2.聯絡電話:03-3384889#5005、1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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