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臺灣海洋大學
行政組員(職務代理人)
公告日 | 113/12/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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刊登起迄日 | 113/12/16 ~ 113/12/24 已過期 |
機關名稱 | 國立臺灣海洋大學 |
職稱 | 行政組員(職務代理人) |
職系 | 無 |
職等 | None |
縣市 | 基隆市 |
工作地點 | 工作時間:同本校職員上下班時間(必要時須配合調整工作時間)。 工作地點:國立臺灣海洋大學(基隆市)。 代理期間:自實際到職日起至114年考試錄取公務人員報到前1日止。 人 數:正取 1 名,必要時擇優備取1名 。 待 遇:按所具職務名稱第一級支付,詳如本校專案工作人員報酬標準表。 |
工作內容 | (1)辦理電力、電梯及發電機設施維護保養履約、管理及修繕等業務。(含採購業務) (2)協助校區各單位電力評估及用電安全。 (3)因應停電通報、處理及復電後電力設備檢視等事宜。 (4)全校大型活動與慶典水、電維護工作。 (5)每月水、電及瓦斯用量填報與核銷等業務。 (6)能配合相關業務調整工作等。 (7)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資格條件 | (1)應具大學畢業以上學歷。 (2)具乙級室內配線或工業配線或變電線路裝修等職類乙級技術士證檢定合格證照尤佳。 (3)具採購專業人員資格證書尤佳。 (4)具有水電修繕工作經驗尤佳。 (5)具敬業態度及學習熱忱。 |
聯絡方式 | 報名方式:請於113年12月24日前(以郵戳為憑),檢附下列資料: (1)履歷表(附照片)、自傳(含工作經驗)。 (2)最高學歷証書。 (3)相關檢定合格證照。 (4)如有工作經驗或其他資格證書等,請附上證明文件。 將以上等資料寄達:基隆市中正區北寧路2號 國立臺灣海洋大學總務處事務組收(信封上註明:應徵總務處事務組行政組員(職務代理人)並寫明寄件人姓名、住址、聯絡電話),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 評選方式: (1)書面資料審查。 (2)書面資料資格符合者通知面試時間。 (3)面試成績為各委員分數加總後之總平均分數,低於75分者,不予錄(備)取。 備註: (1)本職缺為職務代理人性質,聘期自實際到職日起至114年考試錄取公務人員報到前1日止。如職務代理原因消失,受聘人員應無條件接受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行政救濟 (2)錄取者經通知後應能儘速上班。 (3)資格條件審查符合者,由本校通知面試(資格條件審查不合者或面試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附回郵信封。)。 (4)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5)正取如未報到,依序由備取者遞補,候補期間為 3 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6)需求單位聯絡人:蘇昱維代理組長,電話:(02)24622192分機1110。 |
聯絡Email | [email protected]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歷史開缺 |
無歷史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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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3/12/16
刊登起迄日期
113/12/16 ~ 113/12/24 已過期
機關名稱
國立臺灣海洋大學
職稱
行政組員(職務代理人)
職系
無
職等
None
縣市
基隆市
工作內容
(1)辦理電力、電梯及發電機設施維護保養履約、管理及修繕等業務。(含採購業務) (2)協助校區各單位電力評估及用電安全。 (3)因應停電通報、處理及復電後電力設備檢視等事宜。 (4)全校大型活動與慶典水、電維護工作。 (5)每月水、電及瓦斯用量填報與核銷等業務。 (6)能配合相關業務調整工作等。 (7)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1)應具大學畢業以上學歷。 (2)具乙級室內配線或工業配線或變電線路裝修等職類乙級技術士證檢定合格證照尤佳。 (3)具採購專業人員資格證書尤佳。 (4)具有水電修繕工作經驗尤佳。 (5)具敬業態度及學習熱忱。
聯絡方式
報名方式:請於113年12月24日前(以郵戳為憑),檢附下列資料: (1)履歷表(附照片)、自傳(含工作經驗)。 (2)最高學歷証書。 (3)相關檢定合格證照。 (4)如有工作經驗或其他資格證書等,請附上證明文件。 將以上等資料寄達:基隆市中正區北寧路2號 國立臺灣海洋大學總務處事務組收(信封上註明:應徵總務處事務組行政組員(職務代理人)並寫明寄件人姓名、住址、聯絡電話),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 評選方式: (1)書面資料審查。 (2)書面資料資格符合者通知面試時間。 (3)面試成績為各委員分數加總後之總平均分數,低於75分者,不予錄(備)取。 備註: (1)本職缺為職務代理人性質,聘期自實際到職日起至114年考試錄取公務人員報到前1日止。如職務代理原因消失,受聘人員應無條件接受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行政救濟 (2)錄取者經通知後應能儘速上班。 (3)資格條件審查符合者,由本校通知面試(資格條件審查不合者或面試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附回郵信封。)。 (4)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5)正取如未報到,依序由備取者遞補,候補期間為 3 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6)需求單位聯絡人:蘇昱維代理組長,電話:(02)24622192分機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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