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體育署
約聘職務代理人
公告日 | 113/12/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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刊登起迄日 | 113/12/16 ~ 113/12/31 已過期 |
機關名稱 | 教育部體育署 |
職稱 | 約聘職務代理人 |
職系 | 無 |
職等 | 聘用 |
縣市 | 臺北市 |
工作地點 | 臺北市朱崙街20號10樓(本署全民運動組) |
工作內容 | 一、辦理身心障礙特定體育團體輔導等體育行政業務。 二、特殊體育輔導等一般公文及行政業務。 三、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資格條件 | 一、具中華民國國籍,不得兼具外國國籍。 二、國內外大專(含)以上畢業。 三、熟悉基本電腦操作及Office等軟體應用、文筆流暢。 |
聯絡方式 | 一、報名方式: (一)符合上開資格條件且有意願者,請於公告截止日前逕自本署網頁/公告消息/徵才資訊〈https://www.sa.gov.tw/〉下載應徵人員資料表,填妥後EMAIL至 [email protected] (二)再請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採線上報名: 1.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職缺應徵平臺】,完成註冊並重新登入填寫履歷、最高學歷證件、相關工作服務證明及身分證等檔案,且自傳不得空白。(履歷資料登載不全、證件影本缺漏不全者,得視同資格不符。) 2.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及完成授權取得履歷資料。 二、甄選方式:資歷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不合者恕不另行通知,應徵資料恕不退還。甄選錄取者由本署通知當事人辦理進用。本職缺錄取正取1人、得候補至多2人,未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並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性質相近之職缺,期滿如未經通知遞補,則自動喪失候補資格。 三、薪資待遇: 依「約僱人員報酬標準表」核予280薪點起支(折合薪資為新臺幣37,800元,須自付勞、健保、勞工退休金等自付部分)。 四、僱用期間:自本署指定報到日起至原育嬰留職停薪人員回職復薪前1日止(即114年6月27日,實際代理期間仍依被代理人請假期間為準),並於聘期屆滿或原留職停薪人員回職復薪時應即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續聘。 五、聯絡人:全民運動組陳思瑋專員,聯絡電話:02-8771-1781。 |
聯絡Email | [email protected]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歷史開缺 |
無歷史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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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3/12/16
刊登起迄日期
113/12/16 ~ 113/12/31 已過期
機關名稱
教育部體育署
職稱
約聘職務代理人
職系
無
職等
聘用
縣市
臺北市
工作內容
一、辦理身心障礙特定體育團體輔導等體育行政業務。 二、特殊體育輔導等一般公文及行政業務。 三、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具中華民國國籍,不得兼具外國國籍。 二、國內外大專(含)以上畢業。 三、熟悉基本電腦操作及Office等軟體應用、文筆流暢。
聯絡方式
一、報名方式: (一)符合上開資格條件且有意願者,請於公告截止日前逕自本署網頁/公告消息/徵才資訊〈https://www.sa.gov.tw/〉下載應徵人員資料表,填妥後EMAIL至 [email protected] (二)再請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採線上報名: 1.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職缺應徵平臺】,完成註冊並重新登入填寫履歷、最高學歷證件、相關工作服務證明及身分證等檔案,且自傳不得空白。(履歷資料登載不全、證件影本缺漏不全者,得視同資格不符。) 2.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及完成授權取得履歷資料。 二、甄選方式:資歷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不合者恕不另行通知,應徵資料恕不退還。甄選錄取者由本署通知當事人辦理進用。本職缺錄取正取1人、得候補至多2人,未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並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性質相近之職缺,期滿如未經通知遞補,則自動喪失候補資格。 三、薪資待遇: 依「約僱人員報酬標準表」核予280薪點起支(折合薪資為新臺幣37,800元,須自付勞、健保、勞工退休金等自付部分)。 四、僱用期間:自本署指定報到日起至原育嬰留職停薪人員回職復薪前1日止(即114年6月27日,實際代理期間仍依被代理人請假期間為準),並於聘期屆滿或原留職停薪人員回職復薪時應即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續聘。 五、聯絡人:全民運動組陳思瑋專員,聯絡電話:02-8771-17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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