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彰化高級中學
專案助理
| 公告日 | 113/12/16 |
|---|---|
| 刊登起迄日 | 113/12/16 ~ 113/12/20 已過期 |
| 機關名稱 | 國立彰化高級中學 |
| 職稱 | 專案助理 |
| 職系 | 無 |
| 職等 | None |
| 縣市 | 臺中市, 彰化縣 |
| 工作地點 | 工作地點:2名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台中市霧峰區中正路738之4號) 1名 國立彰化高級中學 (彰化縣彰化市中興路78號) |
| 工作內容 | 工作內容: 一、辦理學生輔導相關業務: (一).視議題需要,辦理學生輔導相關工作,邀請產官學界專家學者凝聚共識,提供政策推動建議。 (二).視議題需要不定期召開學生輔導體系相關研商會議。 二、辦理中介教育、中途學校及中途離校相關業務: (一).辦理國教署補助地方政府推動所轄學校辦理中途班訪視及追蹤輔導。 (二).辦理國教署補助地方政府辦理中途學校、過渡性教育措施工作訪視及追蹤輔導。 (三).中介教育、中途學校及中途離校督導及法制訂定相關事項。 (四).辦理國民中小學中途輟學學生通報及復學輔導相關事宜。 (五).辦理高級中等學校學生穩定就學及中途離校學生輔導追蹤訪視相關事宜。 三、辦理矯正學校相關業務: (一).研商少年矯正教育與相關教育事項。 (二).少年矯正教育督導、法制訂定相關事項。 (三).辦理矯正學校訪視及追蹤輔導。 四、推展兒童及少年學籍轉銜及復學教育: (一).辦理兒童及少年學籍轉銜及復學行政工作。 (二).兒童及少年學籍轉銜及復學教育協調小組辦理事項。 (三).預防少年兒童犯罪方案工作事項。 五、辦理兒童及少年保護及教育相關業務: (一).辦理兒童及少年保護相關研習或活動,協助高級中等學校人員對家庭暴力、目睹家暴及兒童少年保護相關觀念之認知,維護學生之人身安全,避免嚴重傷害及致死案件發生。 (二).協助召開兒童及少年保護相關議題會議或活動。 六、其他辦理推動兒少保護業務及訪視督導相關工作。 七、協助本校學務行政等任務型之相關業務。 |
| 資格條件 | 資格條件: 1、 具國內、外大學畢業以上學歷。 2、 具有兒少保護相關業務經歷,或具有輔導服務熱忱、處事細心者。 3、 具電腦文書處理及簡易海報繪圖製作設計能力,包含Word、Excel、PowerPoint、網際網路等。 待遇: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以下簡稱國教署)專案計畫專任助理人員工作酬金參考表辦理(另須自付勞、健保及提繳退休金)。 |
| 聯絡方式 | 一、報名方式及時間: 1、 採通訊報名 即日起至民國113年12月20日(星期五)止請於16:00前將個人簡歷及第2項應繳資料郵寄掛號(郵戳日期為憑)或專人送達至國立彰化高級中學人事室 (彰化縣彰化市中興路78號)。 2、 應繳資料 國民身分證影本、畢業證書影本、相關資料影本(身心障礙證明、工作經歷證明等)、甄選報名表。 上揭證件影本應自行以A4紙張影印所需證件,並依本簡章規定依序裝訂,由本校留存。國民身分證、畢業證書等正本於錄取報到時繳驗,若查驗不符或偽造情事將取消錄取資格,不得異議。 二、本次甄選簡章及相關報名表件請至本校網站(https://www.chsh.chc.edu.tw)最新公告查閱並自行以A4紙張下載,若未依規定者,恕不受理報名。 |
| 聯絡Email | [email protected] |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 歷史開缺 |
無歷史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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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3/12/16
刊登起迄日期
113/12/16 ~ 113/12/20 已過期
機關名稱
國立彰化高級中學
職稱
專案助理
職系
無
職等
None
縣市
臺中市, 彰化縣
工作內容
工作內容: 一、辦理學生輔導相關業務: (一).視議題需要,辦理學生輔導相關工作,邀請產官學界專家學者凝聚共識,提供政策推動建議。 (二).視議題需要不定期召開學生輔導體系相關研商會議。 二、辦理中介教育、中途學校及中途離校相關業務: (一).辦理國教署補助地方政府推動所轄學校辦理中途班訪視及追蹤輔導。 (二).辦理國教署補助地方政府辦理中途學校、過渡性教育措施工作訪視及追蹤輔導。 (三).中介教育、中途學校及中途離校督導及法制訂定相關事項。 (四).辦理國民中小學中途輟學學生通報及復學輔導相關事宜。 (五).辦理高級中等學校學生穩定就學及中途離校學生輔導追蹤訪視相關事宜。 三、辦理矯正學校相關業務: (一).研商少年矯正教育與相關教育事項。 (二).少年矯正教育督導、法制訂定相關事項。 (三).辦理矯正學校訪視及追蹤輔導。 四、推展兒童及少年學籍轉銜及復學教育: (一).辦理兒童及少年學籍轉銜及復學行政工作。 (二).兒童及少年學籍轉銜及復學教育協調小組辦理事項。 (三).預防少年兒童犯罪方案工作事項。 五、辦理兒童及少年保護及教育相關業務: (一).辦理兒童及少年保護相關研習或活動,協助高級中等學校人員對家庭暴力、目睹家暴及兒童少年保護相關觀念之認知,維護學生之人身安全,避免嚴重傷害及致死案件發生。 (二).協助召開兒童及少年保護相關議題會議或活動。 六、其他辦理推動兒少保護業務及訪視督導相關工作。 七、協助本校學務行政等任務型之相關業務。
資格條件
資格條件: 1、 具國內、外大學畢業以上學歷。 2、 具有兒少保護相關業務經歷,或具有輔導服務熱忱、處事細心者。 3、 具電腦文書處理及簡易海報繪圖製作設計能力,包含Word、Excel、PowerPoint、網際網路等。 待遇: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以下簡稱國教署)專案計畫專任助理人員工作酬金參考表辦理(另須自付勞、健保及提繳退休金)。
聯絡方式
一、報名方式及時間: 1、 採通訊報名 即日起至民國113年12月20日(星期五)止請於16:00前將個人簡歷及第2項應繳資料郵寄掛號(郵戳日期為憑)或專人送達至國立彰化高級中學人事室 (彰化縣彰化市中興路78號)。 2、 應繳資料 國民身分證影本、畢業證書影本、相關資料影本(身心障礙證明、工作經歷證明等)、甄選報名表。 上揭證件影本應自行以A4紙張影印所需證件,並依本簡章規定依序裝訂,由本校留存。國民身分證、畢業證書等正本於錄取報到時繳驗,若查驗不符或偽造情事將取消錄取資格,不得異議。 二、本次甄選簡章及相關報名表件請至本校網站(https://www.chsh.chc.edu.tw)最新公告查閱並自行以A4紙張下載,若未依規定者,恕不受理報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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