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市消防局
科員

公告日 113/12/16
刊登起迄日 113/12/16 ~ 113/12/27 已過期
機關名稱 新竹市消防局
職稱 科員
職系 綜合行政
職等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縣市 新竹市
工作地點 新竹市西大路679號
工作內容 1、辦理本局消防廳舍各項營建及整建工程。 2、辦理本局行政業務相關業務。 3、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1、具備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之公務人員。 2、經銓敘審定委任第5職等以上合格實授。 3、國內外大學土木工程或營建工程等相關科系畢業。 4、具土木、營建工程相關公務機關工作經驗者佳。 5、具政府採購專業人員基礎訓練及格證書者佳。 6、熟悉電腦文書作業軟體。 7、具汽車及機車駕照並能親自駕駛。 8、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及第28條各款規定之情事者。
聯絡方式 1.對本開缺職務有意願者,請於113年12月27日前,經由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線上」應徵職缺(網址:https://web3.dgpa.gov.tw/want03front/AP/WANTF00001.ASPX),並請繕打簡要自述。 2.本職缺資格符合者,另行擇優通知口試,資格不符者,恕不通知亦不退件。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本職缺視需要增列備取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並得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期滿如未經通知遞補,則自動喪失候補資格。聯絡電話:(03)5229508轉5470林小姐。
聯絡Email [email protected]
事求人連結 此職缺已過期
歷史開缺
科員
113/12/02~113/12/12
檢視
科員
113/11/08~113/11/20
檢視
公告日期

113/12/16

刊登起迄日期

113/12/16 ~ 113/12/27 已過期

機關名稱

新竹市消防局

職稱

科員

職系

綜合行政

職等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縣市

新竹市

工作內容

1、辦理本局消防廳舍各項營建及整建工程。 2、辦理本局行政業務相關業務。 3、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1、具備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之公務人員。 2、經銓敘審定委任第5職等以上合格實授。 3、國內外大學土木工程或營建工程等相關科系畢業。 4、具土木、營建工程相關公務機關工作經驗者佳。 5、具政府採購專業人員基礎訓練及格證書者佳。 6、熟悉電腦文書作業軟體。 7、具汽車及機車駕照並能親自駕駛。 8、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及第28條各款規定之情事者。

聯絡方式

1.對本開缺職務有意願者,請於113年12月27日前,經由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線上」應徵職缺(網址:https://web3.dgpa.gov.tw/want03front/AP/WANTF00001.ASPX),並請繕打簡要自述。 2.本職缺資格符合者,另行擇優通知口試,資格不符者,恕不通知亦不退件。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本職缺視需要增列備取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並得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期滿如未經通知遞補,則自動喪失候補資格。聯絡電話:(03)5229508轉5470林小姐。

聯絡Email

[email protected]

事求人連結

此職缺已過期

歷史重複開缺
科員
113/12/02~113/12/12
檢視
科員
113/11/08~113/11/20
檢視
回上頁
留言區

目前尚無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