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故宮博物院
聘用職務代理人

公告日 113/12/16
刊登起迄日 113/12/16 ~ 113/12/30 已過期
機關名稱 國立故宮博物院
職稱 聘用職務代理人
職系
職等 7等
縣市 臺北市
工作地點 臺北市士林區至善路二段221號
工作內容 (一)博物館統整跨領域課程及館校合作規劃與執行。 (二)故宮線上學校內容開發建置與推廣。 (三)故宮偏鄉學校巡迴課程執行。 (四)教育部美感體驗課程專案開發與執行。 (五)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教育部承認之國內外博物館學、藝術教育、數位學習課程教學、社會人文相關系所學士級以上學歷,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工作經驗一年以上為佳。 (二)主動積極、抗壓性高、擅於溝通、認真負責、能獨立規劃與執行專案業務。 (三)熟悉電腦文書處理。 (四)具公文寫作及政府採購等行政工作經驗者尤佳。 (五)平日或假日如遇業務需要可配合加班或值班(可於平日補休) (六)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1項、第28條第1項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等不得任用之情事。 (七)不得具有公司(商號)負責人、董監事身分情形。
聯絡方式 (一)待遇:依行政院暨所屬各級機關聘用人員注意事項之「聘用人員比照分類職位公務人員俸點支給報酬標準表」支給328薪點,折合金額44,280元。 (二)聯絡方式: 1.方式一:線上報名 請於113年12月30日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選擇「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職缺應徵平臺註冊並線上填寫履歷(含學經歷、自傳),並將最高學歷證件影本(取得外國學歷請附駐外館處驗證文件)及語文檢定、專業證照或工作經歷證明文件影本等相關資料掃描合併為1個電子檔後上傳。 2.方式二:通訊報名 請於113年12月30日前將應徵表格、履歷表等上述相關證明文件以A4格式依序裝訂,郵寄至「國立故宮博物院處展示服務處 康綉蘭科長收」(地址:111001臺北市士林區至善路二段221號),並於信封註明「應徵展示服務處聘用人員(職務代理人)」,以郵戳為憑,逾期或證件不齊者以放棄論。 3.國立故宮博物院應徵表格(職務代理人):請至「本院網站首頁→關於故宮→博物館行政→政府資訊公開→申請表單下載→國立故宮博物院應徵表格→國立故宮博物院應徵表格(職務代理人)」下載並填寫。 (三)甄試及錄取公告程序:甄試及錄取公告程序:書面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必要時得以視訊方式進行);未獲通知面試或未獲錄取者,將不另行通知,所寄書面應徵資料如需返還者,請附足資回郵信封,俾利郵寄。本次甄選,得視成績增列候補至多2名,期限5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四)本職缺屬進修留職停薪期間之職務代理,工作期間預計自實際報到之日起至114年9月17日止。期間倘代理原因消失,聘用人員應無條件接受解聘,並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 (五)本職務預計113年12月27日出缺,如現職職務代理人因故未能離職,則該職缺逕予取消。 (六)聯絡電話:(02)28812021轉 2354。
聯絡Email [email protected]
事求人連結 此職缺已過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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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歷史資料
公告日期

113/12/16

刊登起迄日期

113/12/16 ~ 113/12/30 已過期

機關名稱

國立故宮博物院

職稱

聘用職務代理人

職系

職等

7等

縣市

臺北市

工作內容

(一)博物館統整跨領域課程及館校合作規劃與執行。 (二)故宮線上學校內容開發建置與推廣。 (三)故宮偏鄉學校巡迴課程執行。 (四)教育部美感體驗課程專案開發與執行。 (五)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教育部承認之國內外博物館學、藝術教育、數位學習課程教學、社會人文相關系所學士級以上學歷,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工作經驗一年以上為佳。 (二)主動積極、抗壓性高、擅於溝通、認真負責、能獨立規劃與執行專案業務。 (三)熟悉電腦文書處理。 (四)具公文寫作及政府採購等行政工作經驗者尤佳。 (五)平日或假日如遇業務需要可配合加班或值班(可於平日補休) (六)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1項、第28條第1項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等不得任用之情事。 (七)不得具有公司(商號)負責人、董監事身分情形。

聯絡方式

(一)待遇:依行政院暨所屬各級機關聘用人員注意事項之「聘用人員比照分類職位公務人員俸點支給報酬標準表」支給328薪點,折合金額44,280元。 (二)聯絡方式: 1.方式一:線上報名 請於113年12月30日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選擇「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職缺應徵平臺註冊並線上填寫履歷(含學經歷、自傳),並將最高學歷證件影本(取得外國學歷請附駐外館處驗證文件)及語文檢定、專業證照或工作經歷證明文件影本等相關資料掃描合併為1個電子檔後上傳。 2.方式二:通訊報名 請於113年12月30日前將應徵表格、履歷表等上述相關證明文件以A4格式依序裝訂,郵寄至「國立故宮博物院處展示服務處 康綉蘭科長收」(地址:111001臺北市士林區至善路二段221號),並於信封註明「應徵展示服務處聘用人員(職務代理人)」,以郵戳為憑,逾期或證件不齊者以放棄論。 3.國立故宮博物院應徵表格(職務代理人):請至「本院網站首頁→關於故宮→博物館行政→政府資訊公開→申請表單下載→國立故宮博物院應徵表格→國立故宮博物院應徵表格(職務代理人)」下載並填寫。 (三)甄試及錄取公告程序:甄試及錄取公告程序:書面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必要時得以視訊方式進行);未獲通知面試或未獲錄取者,將不另行通知,所寄書面應徵資料如需返還者,請附足資回郵信封,俾利郵寄。本次甄選,得視成績增列候補至多2名,期限5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四)本職缺屬進修留職停薪期間之職務代理,工作期間預計自實際報到之日起至114年9月17日止。期間倘代理原因消失,聘用人員應無條件接受解聘,並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 (五)本職務預計113年12月27日出缺,如現職職務代理人因故未能離職,則該職缺逕予取消。 (六)聯絡電話:(02)28812021轉 23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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