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政府客家事務局
約僱職務代理人(預估114年1月2日以後出缺)
公告日 | 113/12/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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刊登起迄日 | 113/12/16 ~ 113/12/20 已過期 |
機關名稱 | 桃園市政府客家事務局 |
職稱 | 約僱職務代理人(預估114年1月2日以後出缺) |
職系 | 無 |
職等 | 約僱五等(280薪點,37,800元) |
縣市 | 桃園市 |
工作地點 | 桃園市龍潭區中正路三林段500號(桃園市政府客家事務局) |
工作內容 | 1.辦理本局所轄客家館舍營運規劃及執行。 2.辦理本局所轄館舍客家藝文活動規劃及執行。 3.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4.必要時須配合假日或夜間加班。 |
資格條件 | 一、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 2.高級中等學校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6個月以上或2年以上之經驗者。 二、具撰稿、文書處理及溝通能力且能獨立作業。 |
聯絡方式 | 一、意者請備妥下列相關資料(一)甄選報名表(如附檔)。(二)最高學歷證書。(三)工作經歷證 明(無則免)。(四)國民身分證影本。 (五)退伍令(無則免),於113年12月20日(星期五)下午17時前寄達或送達桃園市政府客家事務局 (桃園市龍潭區中正路三林段500號)人事室(信封請註明應徵營運科科員約僱職務代理人),逾期或證件不齊者不予受理及退件。 二、資格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資格條件不合或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應徵資料恕不退還。 三、本案係本局綜合行政職系科員,業經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同意列入114年高普考任用計畫職缺(聘期大約至114年11月底),依「各機關職務代理應行注意事項」規定,約僱人員辦理所遺業務。本案約僱人員於考試錄取人員分配報到日起,即應無條件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求助。 四、本案甄選職缺除正取1名名額外,得增列候補名額2名,以遞補本職缺或其他職務列等相當及性質相近之職務為限,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5個月內有效。 五、連絡電話:(03)4096682分機 8020人事室許主任。 |
聯絡Email | None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歷史開缺 |
無歷史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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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3/12/16
刊登起迄日期
113/12/16 ~ 113/12/20 已過期
機關名稱
桃園市政府客家事務局
職稱
約僱職務代理人(預估114年1月2日以後出缺)
職系
無
職等
約僱五等(280薪點,37,800元)
縣市
桃園市
工作內容
1.辦理本局所轄客家館舍營運規劃及執行。 2.辦理本局所轄館舍客家藝文活動規劃及執行。 3.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4.必要時須配合假日或夜間加班。
資格條件
一、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 2.高級中等學校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6個月以上或2年以上之經驗者。 二、具撰稿、文書處理及溝通能力且能獨立作業。
聯絡方式
一、意者請備妥下列相關資料(一)甄選報名表(如附檔)。(二)最高學歷證書。(三)工作經歷證 明(無則免)。(四)國民身分證影本。 (五)退伍令(無則免),於113年12月20日(星期五)下午17時前寄達或送達桃園市政府客家事務局 (桃園市龍潭區中正路三林段500號)人事室(信封請註明應徵營運科科員約僱職務代理人),逾期或證件不齊者不予受理及退件。 二、資格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資格條件不合或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應徵資料恕不退還。 三、本案係本局綜合行政職系科員,業經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同意列入114年高普考任用計畫職缺(聘期大約至114年11月底),依「各機關職務代理應行注意事項」規定,約僱人員辦理所遺業務。本案約僱人員於考試錄取人員分配報到日起,即應無條件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求助。 四、本案甄選職缺除正取1名名額外,得增列候補名額2名,以遞補本職缺或其他職務列等相當及性質相近之職務為限,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5個月內有效。 五、連絡電話:(03)4096682分機 8020人事室許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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