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立大同高級中學
幹事

公告日 114/12/16
刊登起迄日 114/12/16 ~ 114/12/23
機關名稱 臺北市立大同高級中學
職稱 幹事
職系 綜合行政
職等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縣市 臺北市
工作地點 臺北市立大同高級中學總務處(臺北市中山區長春路167號)
工作內容 (一) 辦理財物採購(含新臺幣15萬元以上共契)招標、開標、決標、驗收等事宜。 (二) 辦理宿舍訪查、執行宿舍訴訟、填報及彙整宿舍系統相關報表。 (三) 辦理財產和物品之新增、減損、異動、移撥、移交作業、登錄財管系統、辦理全校各單位財產和物品大盤點作業及填報及彙整財管相關報表。 (四)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 具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且經銓敘審定委任第五職等(含)以上之公務人員,並且無限制調任情事。 (二) 具電腦文書處理(含WORD、EXCEL、公文文書處理系統等)能力。 (三) 有工作熱誠、負責盡職、品行良好、無不良嗜好,且具良好溝通能力者。 (四)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各款不得任用、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不得陞任及臺灣地區及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不得任用之情事,且未受懲戒處分。 (五) 無性侵害之犯罪紀錄,或曾經主管機關或學校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調查有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行為屬實並經該管主管機關核准解聘或不續聘者。 (六) 具備總務處(秘書室)經歷者尤佳。
聯絡方式 一、現職公務人員一律採線上報名方式辦理,意者請於114年12月23日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含簡要自述)內容無誤後,點選「應徵職缺」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徵才機關調閱履歷,並請將下列證件依序合併掃描為單一PDF檔案後上傳(容量限制10MB)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 1.報名表(附件1) 2.國民身分證(正反面) 3.現職派令、最近1次銓審函 4.公務人員考試及格證書 5.最高學歷畢業證書 6.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 7.男性需備退伍令或免役證明 8.身心障礙證明(手冊) (無則免附) 9.專長證明(例:採購證照、英檢證書等)(無則免附) 10.具結書(附件2) 二、非現職人員:請檢附上述相關證明文件影本及履歷自傳,掛號郵寄本校『104372臺北市中山區長春路167號人事室收』(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務請於信封加註「應徵總務處幹事」字樣及日間聯絡電話(如需退還報名資料,請檢附回郵信封),或將前開各項文件於114年12月23日前逕傳E-Mail:[email protected],並請以電話確認本校業已收受資料。 三、履歷資料或證件不齊者,不再通知補件,將視為資格不符(不另行通知不符資格),恕不受理報名。 四、本職缺洽詢電話:報名相關問題請洽(02)2505-4269分機171徐小姐或分機170彭主任;工作內容相關問題請洽(02) 2505-4269分機130吳主任。
聯絡Email [email protected]
事求人連結 檢視
歷史開缺
幹事
114/12/01~114/12/08
檢視
公告日期

114/12/16

刊登起迄日期

114/12/16 ~ 114/12/23

機關名稱

臺北市立大同高級中學

職稱

幹事

職系

綜合行政

職等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縣市

臺北市

工作內容

(一) 辦理財物採購(含新臺幣15萬元以上共契)招標、開標、決標、驗收等事宜。 (二) 辦理宿舍訪查、執行宿舍訴訟、填報及彙整宿舍系統相關報表。 (三) 辦理財產和物品之新增、減損、異動、移撥、移交作業、登錄財管系統、辦理全校各單位財產和物品大盤點作業及填報及彙整財管相關報表。 (四)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 具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且經銓敘審定委任第五職等(含)以上之公務人員,並且無限制調任情事。 (二) 具電腦文書處理(含WORD、EXCEL、公文文書處理系統等)能力。 (三) 有工作熱誠、負責盡職、品行良好、無不良嗜好,且具良好溝通能力者。 (四)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各款不得任用、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不得陞任及臺灣地區及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不得任用之情事,且未受懲戒處分。 (五) 無性侵害之犯罪紀錄,或曾經主管機關或學校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調查有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行為屬實並經該管主管機關核准解聘或不續聘者。 (六) 具備總務處(秘書室)經歷者尤佳。

聯絡方式

一、現職公務人員一律採線上報名方式辦理,意者請於114年12月23日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含簡要自述)內容無誤後,點選「應徵職缺」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徵才機關調閱履歷,並請將下列證件依序合併掃描為單一PDF檔案後上傳(容量限制10MB)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 1.報名表(附件1) 2.國民身分證(正反面) 3.現職派令、最近1次銓審函 4.公務人員考試及格證書 5.最高學歷畢業證書 6.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 7.男性需備退伍令或免役證明 8.身心障礙證明(手冊) (無則免附) 9.專長證明(例:採購證照、英檢證書等)(無則免附) 10.具結書(附件2) 二、非現職人員:請檢附上述相關證明文件影本及履歷自傳,掛號郵寄本校『104372臺北市中山區長春路167號人事室收』(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務請於信封加註「應徵總務處幹事」字樣及日間聯絡電話(如需退還報名資料,請檢附回郵信封),或將前開各項文件於114年12月23日前逕傳E-Mail:[email protected],並請以電話確認本校業已收受資料。 三、履歷資料或證件不齊者,不再通知補件,將視為資格不符(不另行通知不符資格),恕不受理報名。 四、本職缺洽詢電話:報名相關問題請洽(02)2505-4269分機171徐小姐或分機170彭主任;工作內容相關問題請洽(02) 2505-4269分機130吳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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