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政府地政局
技士

公告日 114/12/16
刊登起迄日 114/12/16 ~ 114/12/29
機關名稱 新北市政府地政局
職稱 技士
職系 測量製圖
職等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縣市 新北市
工作地點 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23、24樓(派駐淡水地政)
工作內容 辦理地籍圖重測、圖解數化地籍圖整合建置及都市計畫地形圖套疊工作、非都市計畫地區圖解數化地籍圖整合建置工作、加密控制測量、再鑑界等地籍測量相關業務及臨時交辦事項。(派駐淡水地政)
資格條件 1.具測量製圖職系任用資格,並經銓敘審定薦任第6職等以上合格實授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28條、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及特考特用限制轉調情事者。 2.具2年以上土地複丈或地籍測量實務經驗者尤佳。 3.最近3年內考績(含另予考績),不得有考列丙等或連續2年考列乙等者。 4.最近3年不得有受申誡以上行政處分或懲戒處分者。
聯絡方式 1.報名方式: (1)報名期限自即日起至公告截止日止。 (2)本職缺採線上作業方式:符合前列資格條件者,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確認授權徵才機關(本局)直接向前開總處取得個人完整履歷資料(須含簡要自述,未授權開放取得履歷或未含簡要自述者,恕不受理報名),並將相關證明文件(含最高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證書、現職銓敘部審定函、最近3年考績及獎懲等資料影本)完整上傳至該系統(以上資料均為PDF檔併成1個檔案,不可超過10M)。 2.甄審通知:合於初審條件者,擇優通知面試。面試後,從應徵人員中擇優錄取,若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本局得予從缺。錄取情形公告於本府「新北市徵才」網頁。
聯絡Email [email protected]
事求人連結 檢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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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4/12/16

刊登起迄日期

114/12/16 ~ 114/12/29

機關名稱

新北市政府地政局

職稱

技士

職系

測量製圖

職等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縣市

新北市

工作內容

辦理地籍圖重測、圖解數化地籍圖整合建置及都市計畫地形圖套疊工作、非都市計畫地區圖解數化地籍圖整合建置工作、加密控制測量、再鑑界等地籍測量相關業務及臨時交辦事項。(派駐淡水地政)

資格條件

1.具測量製圖職系任用資格,並經銓敘審定薦任第6職等以上合格實授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28條、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及特考特用限制轉調情事者。 2.具2年以上土地複丈或地籍測量實務經驗者尤佳。 3.最近3年內考績(含另予考績),不得有考列丙等或連續2年考列乙等者。 4.最近3年不得有受申誡以上行政處分或懲戒處分者。

聯絡方式

1.報名方式: (1)報名期限自即日起至公告截止日止。 (2)本職缺採線上作業方式:符合前列資格條件者,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確認授權徵才機關(本局)直接向前開總處取得個人完整履歷資料(須含簡要自述,未授權開放取得履歷或未含簡要自述者,恕不受理報名),並將相關證明文件(含最高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證書、現職銓敘部審定函、最近3年考績及獎懲等資料影本)完整上傳至該系統(以上資料均為PDF檔併成1個檔案,不可超過10M)。 2.甄審通知:合於初審條件者,擇優通知面試。面試後,從應徵人員中擇優錄取,若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本局得予從缺。錄取情形公告於本府「新北市徵才」網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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