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大安區銘傳國民小學
組長
| 公告日 | 114/12/17 |
|---|---|
| 刊登起迄日 | 114/12/16 ~ 114/12/24 |
| 機關名稱 | 臺北市大安區銘傳國民小學 |
| 職稱 | 組長 |
| 職系 | 綜合行政 |
| 職等 | 委任第5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
| 縣市 | 臺北市 |
| 工作地點 | 臺北市大安區銘傳國民小學(106臺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四段21號) |
| 工作內容 | 承辦總務處出納業務 1.現金、零用金出納保管登記事項。 2.公庫現金票據及有價證券之保管出納事項。 3.填具收款收據送金簿及公庫支票保管事項。 4.編製現金結存表、差額解釋表等事項。 5.員工各項薪資請領發放、零用金保管及零星支出之核支並登記等相關事項。 6.代辦費之收支保管與課業雜費之收費存解事項。 7.所得稅、二代健保代扣繳及申報上傳等事項。 8.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 資格條件 | (一) 經銓敘審定合格實授委任第五職等以上並具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者。 (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各款情事之一者、無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且無特考特用等限制調任之情事者。 (三)未曾受懲戒或行政處分,具工作熱誠、品性端正、負責盡職及溝通協調能力,注重行政倫理,並能配合學校業務需要執行職務輪調分配及調整者。 (四)未具雙重國籍之中華民國國民,如係大陸地區人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設籍須滿10年以上。 (五)無涉及性侵害、性騷擾或妨害性自主等事件尚在調查階段或已經檢、警查證遭提起公訴情事者。 (六)需具備電腦(Word、Excel及Internet)網路操作能力。 (七)具總務處出納、事務、財管相關工作經驗者尤佳。 |
| 聯絡方式 | 採通訊報名,最遲請於114年12月24日(星期三)前檢附第八條證件影本,掛號寄達本校人事室(106032臺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4段21號),並於信封上註明「應徵總務處出納組長職缺」,以本校收件時間為準。逾期、必要證明文件不齊全或無法辨識者恕不受理報名,聯絡電話:23639815轉18,聯絡人:黃主任。 (一)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推動人事業務無紙化,現職人員應徵本職缺作業請務必採線上方式辦理。意者請於114年12月24日(星期三)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檢視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後,且履歷自傳不得空白,點選【應徵職務】,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 (二)線上點選應徵後,請掃瞄上傳本簡章第十點之繳附證件影本(請依序排列掃描成1個PDF格式檔案,完成後請於上班時間與本校確認【電話:(02)2363-9815轉18,聯絡人:黃主任。】。 (三)非現職人員請將簡章第十點之繳附證件影本依序裝訂,於114年12月24日(星期三)前(郵戳為憑,逾期報名恕不受理),請檢齊相關應備表件掛號郵寄至臺北市大安區銘傳國民小學人事室106臺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四段21號),郵寄信封封面請註明「應徵出納組長甄選報名資料」)。 (四)經審查資格條件符合者,電話通知甄選面試,不合者恕不退件,亦不另行通知。如未提供正確聯絡電話致無法聯繫者,視為放棄參加甄選。 |
| 聯絡Email | [email protected] |
| 事求人連結 | 檢視 |
| 歷史開缺 |
無歷史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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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4/12/17
刊登起迄日期
114/12/16 ~ 114/12/24
機關名稱
臺北市大安區銘傳國民小學
職稱
組長
職系
綜合行政
職等
委任第5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縣市
臺北市
工作內容
承辦總務處出納業務 1.現金、零用金出納保管登記事項。 2.公庫現金票據及有價證券之保管出納事項。 3.填具收款收據送金簿及公庫支票保管事項。 4.編製現金結存表、差額解釋表等事項。 5.員工各項薪資請領發放、零用金保管及零星支出之核支並登記等相關事項。 6.代辦費之收支保管與課業雜費之收費存解事項。 7.所得稅、二代健保代扣繳及申報上傳等事項。 8.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 經銓敘審定合格實授委任第五職等以上並具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者。 (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各款情事之一者、無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且無特考特用等限制調任之情事者。 (三)未曾受懲戒或行政處分,具工作熱誠、品性端正、負責盡職及溝通協調能力,注重行政倫理,並能配合學校業務需要執行職務輪調分配及調整者。 (四)未具雙重國籍之中華民國國民,如係大陸地區人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設籍須滿10年以上。 (五)無涉及性侵害、性騷擾或妨害性自主等事件尚在調查階段或已經檢、警查證遭提起公訴情事者。 (六)需具備電腦(Word、Excel及Internet)網路操作能力。 (七)具總務處出納、事務、財管相關工作經驗者尤佳。
聯絡方式
採通訊報名,最遲請於114年12月24日(星期三)前檢附第八條證件影本,掛號寄達本校人事室(106032臺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4段21號),並於信封上註明「應徵總務處出納組長職缺」,以本校收件時間為準。逾期、必要證明文件不齊全或無法辨識者恕不受理報名,聯絡電話:23639815轉18,聯絡人:黃主任。 (一)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推動人事業務無紙化,現職人員應徵本職缺作業請務必採線上方式辦理。意者請於114年12月24日(星期三)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檢視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後,且履歷自傳不得空白,點選【應徵職務】,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 (二)線上點選應徵後,請掃瞄上傳本簡章第十點之繳附證件影本(請依序排列掃描成1個PDF格式檔案,完成後請於上班時間與本校確認【電話:(02)2363-9815轉18,聯絡人:黃主任。】。 (三)非現職人員請將簡章第十點之繳附證件影本依序裝訂,於114年12月24日(星期三)前(郵戳為憑,逾期報名恕不受理),請檢齊相關應備表件掛號郵寄至臺北市大安區銘傳國民小學人事室106臺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四段21號),郵寄信封封面請註明「應徵出納組長甄選報名資料」)。 (四)經審查資格條件符合者,電話通知甄選面試,不合者恕不退件,亦不另行通知。如未提供正確聯絡電話致無法聯繫者,視為放棄參加甄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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