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政府勞工局
辦事員
| 公告日 | 113/12/17 |
|---|---|
| 刊登起迄日 | 113/12/16 ~ 113/12/23 已過期 |
| 機關名稱 | 新北市政府勞工局 |
| 職稱 | 辦事員 |
| 職系 | 社勞行政 |
| 職等 | 委任第3職等至委任第5職等 |
| 縣市 | 新北市 |
| 工作地點 | 新北市政府勞工局 (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7樓) |
| 工作內容 | 1、輔導工會及勞工教育補助。 2、社勞行政相關業務。 3、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 資格條件 | 1、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含)以上學校畢業,勞工、法律、社會、行政相關學系畢業者尤佳。 2、公務人員初等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具有社勞行政職系任用資格者。 3、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任用與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及限制轉調情事者。 4、工作勤奮負責,具公文寫作能力及電腦文書軟體操作能力者佳。 |
| 聯絡方式 | (一)報名期限及方式: 1、報名期限:自113年12月16日起至113年12月23日止,逾期或應備證件不齊者恕不受理(如持國外學歷者,應經我國駐外單位驗證學位證書,並附中文譯本上傳附件)。 2、報名方式: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推動人事業務無紙化,本職缺採線上報名,請應徵者於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頁面(網址:https://web3.dgpa.gov.tw/want03front/AP/WANTF00001.ASPX)下方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維護「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勾選不要附照片,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及完成授權本局取得履歷資料。 (二)錄取通知及相關作業: 1、經書面審查合格及符合需求人員,擇優以電話通知面試,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 2、本次甄選擇優正取1人,備取2人,備取人員於正取人員未報到,或有職務列等相當、性質相近之職缺時依序遞補,候補期限為5個月,自甄選案核定之翌日起算。 3、如對工作內容有疑義,請洽何股長(電話02-29603456分機6301) 備 註: 聯絡人:徐小姐 聯絡電話:02-29603456分機6433 |
| 聯絡Email | [email protected] |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 歷史開缺 |
無歷史資料
|
公告日期
113/12/17
刊登起迄日期
113/12/16 ~ 113/12/23 已過期
機關名稱
新北市政府勞工局
職稱
辦事員
職系
社勞行政
職等
委任第3職等至委任第5職等
縣市
新北市
工作內容
1、輔導工會及勞工教育補助。 2、社勞行政相關業務。 3、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1、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含)以上學校畢業,勞工、法律、社會、行政相關學系畢業者尤佳。 2、公務人員初等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具有社勞行政職系任用資格者。 3、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任用與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及限制轉調情事者。 4、工作勤奮負責,具公文寫作能力及電腦文書軟體操作能力者佳。
聯絡方式
(一)報名期限及方式: 1、報名期限:自113年12月16日起至113年12月23日止,逾期或應備證件不齊者恕不受理(如持國外學歷者,應經我國駐外單位驗證學位證書,並附中文譯本上傳附件)。 2、報名方式: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推動人事業務無紙化,本職缺採線上報名,請應徵者於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頁面(網址:https://web3.dgpa.gov.tw/want03front/AP/WANTF00001.ASPX)下方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維護「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勾選不要附照片,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及完成授權本局取得履歷資料。 (二)錄取通知及相關作業: 1、經書面審查合格及符合需求人員,擇優以電話通知面試,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 2、本次甄選擇優正取1人,備取2人,備取人員於正取人員未報到,或有職務列等相當、性質相近之職缺時依序遞補,候補期限為5個月,自甄選案核定之翌日起算。 3、如對工作內容有疑義,請洽何股長(電話02-29603456分機6301) 備 註: 聯絡人:徐小姐 聯絡電話:02-29603456分機64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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