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
助理設計師
| 公告日 | 114/12/17 |
|---|---|
| 刊登起迄日 | 114/12/17 ~ 114/12/31 |
| 機關名稱 | 行政院 |
| 職稱 | 助理設計師 |
| 職系 | 資訊處理 |
| 職等 |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
| 縣市 | 臺北市 |
| 工作地點 | 臺北市中正區忠孝東路一段1號 |
| 工作內容 | 1、資安備份(援)、營運持續、政府組態基準(GCB)導入、資安設備、文件管制中心之部署及維運管理。 2、其它臨時交辦事項。 |
| 資格條件 | 1、具公務人員普通考試或相當等級(含以上)考試及格之公務人員。 2、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專科以上資訊相關科系(所)畢業。 3、經銓敘審定委任第5職等以上合格實授;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之限制。 4、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程度相當之工作經驗者;具主機伺服器及網路設備實作部署及操作維運能力,或具應用資訊系統規劃、建置及維運實際管理經驗者尤佳。 5、具資通安全專業證照、資通安全職能評量證書尤佳。 6、面試分數相當者,優先遴選身心障礙人員。 |
| 聯絡方式 | 1、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推動人事業務無紙化,本職缺應徵作業採線上方式辦理。請應徵者於本頁面下方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另請上傳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畢業證書、最近派令、銓審函及身心障礙證明文件等資料檔案,並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及完成授權取得履歷資料。 2、本職缺係本院資訊處助理設計師職缺。初審合格者,必要時,得擇優通知面試(不合格者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如有疑問,請洽(02)33567022李小姐。 3、本次徵才得列候補名額2名,候補期間為5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
| 聯絡Email | [email protected] |
| 事求人連結 | 檢視 |
| 歷史開缺 |
無歷史資料
|
公告日期
114/12/17
刊登起迄日期
114/12/17 ~ 114/12/31
機關名稱
行政院
職稱
助理設計師
職系
資訊處理
職等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縣市
臺北市
工作地點
工作內容
1、資安備份(援)、營運持續、政府組態基準(GCB)導入、資安設備、文件管制中心之部署及維運管理。 2、其它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1、具公務人員普通考試或相當等級(含以上)考試及格之公務人員。 2、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專科以上資訊相關科系(所)畢業。 3、經銓敘審定委任第5職等以上合格實授;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之限制。 4、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程度相當之工作經驗者;具主機伺服器及網路設備實作部署及操作維運能力,或具應用資訊系統規劃、建置及維運實際管理經驗者尤佳。 5、具資通安全專業證照、資通安全職能評量證書尤佳。 6、面試分數相當者,優先遴選身心障礙人員。
聯絡方式
1、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推動人事業務無紙化,本職缺應徵作業採線上方式辦理。請應徵者於本頁面下方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另請上傳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畢業證書、最近派令、銓審函及身心障礙證明文件等資料檔案,並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及完成授權取得履歷資料。 2、本職缺係本院資訊處助理設計師職缺。初審合格者,必要時,得擇優通知面試(不合格者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如有疑問,請洽(02)33567022李小姐。 3、本次徵才得列候補名額2名,候補期間為5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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