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縣政府
技士

公告日 114/12/17
刊登起迄日 114/12/17 ~ 114/12/31
機關名稱 嘉義縣政府
職稱 技士
職系 土木工程
職等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縣市 嘉義縣
工作地點 嘉義縣太保市祥和一路東段1號
工作內容 1、產業園區開發及管理相關工程業務。 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1、專科以上學校畢業,具普通考試或相當普通考試及格者,並具該職系任用資格之人員。 2、無特考特用及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ㄧ者。
聯絡方式 1、本職缺預計將於115年2月6日出缺。 2、報名日期截止前(114年12月31日止) ,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點選【應徵職缺】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另請將下列文件依序合併掃描為單一PDF檔案後上傳:銓敘部審定函、新進人員切結書(請至嘉義縣政府全球資訊網http://www.cyhg.gov.tw/News.aspx?n=FCC220F41EEE0856&sms=B79CBCF119ACD4FF-縣府徵才-職缺內容下載檔案) 、英語檢定及其他履歷無法呈現之學經歷資料。 3、資格不符或未獲遴用恕不另行通知,備取人員有效期限5個月,並自甄選結果確定翌日起算,接洽電話(05)3620123分機8363侯小姐。
聯絡Email [email protected]
事求人連結 檢視
歷史開缺
無歷史資料
公告日期

114/12/17

刊登起迄日期

114/12/17 ~ 114/12/31

機關名稱

嘉義縣政府

職稱

技士

職系

土木工程

職等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縣市

嘉義縣

工作內容

1、產業園區開發及管理相關工程業務。 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1、專科以上學校畢業,具普通考試或相當普通考試及格者,並具該職系任用資格之人員。 2、無特考特用及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ㄧ者。

聯絡方式

1、本職缺預計將於115年2月6日出缺。 2、報名日期截止前(114年12月31日止) ,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點選【應徵職缺】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另請將下列文件依序合併掃描為單一PDF檔案後上傳:銓敘部審定函、新進人員切結書(請至嘉義縣政府全球資訊網http://www.cyhg.gov.tw/News.aspx?n=FCC220F41EEE0856&sms=B79CBCF119ACD4FF-縣府徵才-職缺內容下載檔案) 、英語檢定及其他履歷無法呈現之學經歷資料。 3、資格不符或未獲遴用恕不另行通知,備取人員有效期限5個月,並自甄選結果確定翌日起算,接洽電話(05)3620123分機8363侯小姐。

聯絡Email

[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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