勵志中學
辦事員
| 公告日 | 114/12/17 |
|---|---|
| 刊登起迄日 | 114/12/17 ~ 114/12/24 |
| 機關名稱 | 勵志中學 |
| 職稱 | 辦事員 |
| 職系 | 綜合行政 |
| 職等 | 委任第3職等至委任第5職等 |
| 縣市 | 彰化縣 |
| 工作地點 | 本校,彰化縣田中鎮山腳路5段360巷170號。 |
| 工作內容 | (一)辦理總務處工作相關事宜。 (二)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 資格條件 | (一)領有身心障礙證明或手冊為限(本案係依「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規定定額進用人員)。 (二)經銓敘審定委任第3職等以上合格實授並具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 (三)無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及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各款情事之一。 (四)對總務處工作有高度熱忱、良好工作態度、具團隊溝通及合作能力者佳。 |
| 聯絡方式 | 請於上班時間(上午9時至12時,下午2時至5時)來電洽詢本校人事室,聯絡電話04-8742774。 |
| 聯絡Email | [email protected] |
| 事求人連結 | 檢視 |
| 歷史開缺 |
無歷史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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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4/12/17
刊登起迄日期
114/12/17 ~ 114/12/24
機關名稱
勵志中學
職稱
辦事員
職系
綜合行政
職等
委任第3職等至委任第5職等
縣市
彰化縣
工作內容
(一)辦理總務處工作相關事宜。 (二)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領有身心障礙證明或手冊為限(本案係依「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規定定額進用人員)。 (二)經銓敘審定委任第3職等以上合格實授並具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 (三)無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及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各款情事之一。 (四)對總務處工作有高度熱忱、良好工作態度、具團隊溝通及合作能力者佳。
聯絡方式
請於上班時間(上午9時至12時,下午2時至5時)來電洽詢本校人事室,聯絡電話04-87427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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