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立中正高級工業職業學校
技佐

公告日 114/12/17
刊登起迄日 114/12/17 ~ 114/12/31
機關名稱 高雄市立中正高級工業職業學校
職稱 技佐
職系 機械工程
職等 委任第4職等至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
縣市 高雄市
工作地點 一、報名方式:請於報名截止日前完成下列程序(一)及(二),未完成者,視同未完成報名程序。 (一)採線上報名,不受理現場報名。 請於期限內登入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人事服務網「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檢視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後(需填寫簡要自述及上開工作項目相關經驗),點選「應徵職缺」,於本職缺「勾選應徵」打勾,並點選「確定應徵」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於甄選期間得調閱,並請務必於履歷中註明日間可聯絡電話及個人電子郵件帳號。 (二) 請依序將報名表及以下證件掃描成同一個PDF檔後(須為A4 格式,請務必加註「與正本相符」及本人簽名),於報名截止日前上傳至「我的應徵」(未上傳或缺件者視同未完成報名程序)。 1.報名表(具結人需本人親自簽名,並請貼妥最近三個月內脫帽半身照片) 請至本校網站首頁校園頭條(網址:http://www.ccvs.kh.edu.tw/first.htm)下載。 2.國民身分證正、反面。 3.現職派令。 4.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109至113年),未達5年者請檢附歷年考績通知書。 5.現職(最近一次)銓敘審定函。 6.公務人員考試及格證書。 7.最高學歷畢業證書(持國外學歷證件者,應為教育部認可之學校,並檢附中文譯本及經駐外單位驗證屬實之證明)。 8.現職職務職系如不可調任本職務職系者,請再檢附其他可調任本職缺職系之銓敘部審定函或銓敘部專長認定文件 (擬調任職務職系專長之佐證資料,依職系專長調任本職系職務者應附) 。 9.有效期限內之身心障礙證明。(無者免附) 10.語言能力檢定或採購專業人員訓練及格證書或其他證書影本(無者免附)。 二、資格審查:經審查證件不齊全、或資格不符合者,不再通知補件,依報名人員上傳之現有資料審查。 三、甄試項目: (一)面試100%:依專業知識及經驗(含問題判斷、分析)、應對能力(含語言及肢體表達)、態度(含行政倫理、工作熱忱及服務態度)等項評定成績。 (二)依本校報名收件順序甄試,不另行抽籤,面試時間每人10~12分鐘為原則,並得視實際報到人數酌予調整甄試時間。 四、甄選時間、地點: 經審查符合甄選資格者擇優參加甄試,甄試名單於115年1月6日(星期二)下午05:10前公告於本校網站,並公告甄試時間、地點及注意事項,屆時請報名人員自行上網查閱,不再另行通知。 五、錄取方式及通知: (一) 依公務人員陞遷法錄取正取1名、至多備取2名;惟甄選總成績未達70分者不予錄取。若參加甄選人員成績均未達本校錄取標準,本校得予以從缺。 (二) 甄選錄取人員名單,需俟相關機關或高雄市政府核准後始行生效,屆時再通知錄取人員;未錄取人員不另行通知。 (三) 正式錄取人員應備相關證件正本,並於本校約定日期前親至本校人事室繳交,逾時未報到者以棄權論,屆時由候補者依序遞補。 (四)備取人員候補期限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5個月內有效。 六、其他: (一) 應試時請攜帶國民身分證,以備查驗。 (二) 報名者所檢附之證件,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已發布派令者,撤銷派令,如涉及刑責由應試者自行負責。 (三) 甄選當日如遇颱風等不可抗力之情事,致停止辦公時,則甄選日期另行辦理,並於本校網站公告,請各應考人自行上網查閱。 (四)本簡章如有未竟事宜,依相關規定辦理。 (五)承辦單位及聯繫電話:本校人事室,07-7232301分機811、810。 工作地址:高雄市立中正高級工業職業學校(80656高雄市前鎮區光華二路80號)
工作內容 (一)協助實習輔導處承辦各類型考試活動之報名、收費、資料審查、輸入建檔、證照及證書製作、資料寄發或親送合作學校、經費核銷等,目前活動項目如下: 1.全國技術士技能檢定。 2.在校生技能檢定。 3.技術士技能檢定即測即評及發證。 4.技術型高中學力鑑定考試。 5.專科學校學力鑑定考試。 6.國軍鑑測考試。 7.其他承辦活動。 (二)本校歷年承接在校生技檢高雄市分區承辦學校,受理報名人數每年約4000人,於金錢之管理要求較高,檢定考試前後,須協助整理本分區各校考場試務箱所需物品,試後進行試務箱盤點及復原,考前入闈製卷期間,須擔任闈外人員,協助入闈同仁用餐及事前場地佈置等。 (三)周末六、日全天需配合學校各項檢定及考試活動。 (四)各項考試報名期間,平常日若配合民眾報名作業,有延誤下班時間之可能。 (五)協助遞送公文及信件收發。 (六)學校臨時交辦事務協助等。
資格條件 (一)具機械工程職系任用資格者,並經銓敘審定委任第三職等以上合格實授。且無考試限制調任之情事者(於報名截止日前未在限制轉調期限者始受理報名),惟符合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2條第2、4項規定者,不在此限。 (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第1項不得為公務人員之情事、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所定不得任用之情事、性別平等教育法第29條規定情事及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31條第1項各款情事之一者。 (三)品性端正,具服務熱忱及溝通協調能力,注重行政倫理,並能配合學校職務調整。 (四)具電腦操作知能,熟悉Word文書處理應用、Excel編輯處理、網路應用能力者。
聯絡方式 本校人事室,07-7232301分機811王先生、810鄭小姐。
聯絡Email [email protected]
事求人連結 檢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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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歷史資料
公告日期

114/12/17

刊登起迄日期

114/12/17 ~ 114/12/31

機關名稱

高雄市立中正高級工業職業學校

職稱

技佐

職系

機械工程

職等

委任第4職等至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

縣市

高雄市

工作地點

一、報名方式:請於報名截止日前完成下列程序(一)及(二),未完成者,視同未完成報名程序。 (一)採線上報名,不受理現場報名。 請於期限內登入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人事服務網「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檢視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後(需填寫簡要自述及上開工作項目相關經驗),點選「應徵職缺」,於本職缺「勾選應徵」打勾,並點選「確定應徵」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於甄選期間得調閱,並請務必於履歷中註明日間可聯絡電話及個人電子郵件帳號。 (二) 請依序將報名表及以下證件掃描成同一個PDF檔後(須為A4 格式,請務必加註「與正本相符」及本人簽名),於報名截止日前上傳至「我的應徵」(未上傳或缺件者視同未完成報名程序)。 1.報名表(具結人需本人親自簽名,並請貼妥最近三個月內脫帽半身照片) 請至本校網站首頁校園頭條(網址:http://www.ccvs.kh.edu.tw/first.htm)下載。 2.國民身分證正、反面。 3.現職派令。 4.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109至113年),未達5年者請檢附歷年考績通知書。 5.現職(最近一次)銓敘審定函。 6.公務人員考試及格證書。 7.最高學歷畢業證書(持國外學歷證件者,應為教育部認可之學校,並檢附中文譯本及經駐外單位驗證屬實之證明)。 8.現職職務職系如不可調任本職務職系者,請再檢附其他可調任本職缺職系之銓敘部審定函或銓敘部專長認定文件 (擬調任職務職系專長之佐證資料,依職系專長調任本職系職務者應附) 。 9.有效期限內之身心障礙證明。(無者免附) 10.語言能力檢定或採購專業人員訓練及格證書或其他證書影本(無者免附)。 二、資格審查:經審查證件不齊全、或資格不符合者,不再通知補件,依報名人員上傳之現有資料審查。 三、甄試項目: (一)面試100%:依專業知識及經驗(含問題判斷、分析)、應對能力(含語言及肢體表達)、態度(含行政倫理、工作熱忱及服務態度)等項評定成績。 (二)依本校報名收件順序甄試,不另行抽籤,面試時間每人10~12分鐘為原則,並得視實際報到人數酌予調整甄試時間。 四、甄選時間、地點: 經審查符合甄選資格者擇優參加甄試,甄試名單於115年1月6日(星期二)下午05:10前公告於本校網站,並公告甄試時間、地點及注意事項,屆時請報名人員自行上網查閱,不再另行通知。 五、錄取方式及通知: (一) 依公務人員陞遷法錄取正取1名、至多備取2名;惟甄選總成績未達70分者不予錄取。若參加甄選人員成績均未達本校錄取標準,本校得予以從缺。 (二) 甄選錄取人員名單,需俟相關機關或高雄市政府核准後始行生效,屆時再通知錄取人員;未錄取人員不另行通知。 (三) 正式錄取人員應備相關證件正本,並於本校約定日期前親至本校人事室繳交,逾時未報到者以棄權論,屆時由候補者依序遞補。 (四)備取人員候補期限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5個月內有效。 六、其他: (一) 應試時請攜帶國民身分證,以備查驗。 (二) 報名者所檢附之證件,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已發布派令者,撤銷派令,如涉及刑責由應試者自行負責。 (三) 甄選當日如遇颱風等不可抗力之情事,致停止辦公時,則甄選日期另行辦理,並於本校網站公告,請各應考人自行上網查閱。 (四)本簡章如有未竟事宜,依相關規定辦理。 (五)承辦單位及聯繫電話:本校人事室,07-7232301分機811、810。 工作地址:高雄市立中正高級工業職業學校(80656高雄市前鎮區光華二路80號)

工作內容

(一)協助實習輔導處承辦各類型考試活動之報名、收費、資料審查、輸入建檔、證照及證書製作、資料寄發或親送合作學校、經費核銷等,目前活動項目如下: 1.全國技術士技能檢定。 2.在校生技能檢定。 3.技術士技能檢定即測即評及發證。 4.技術型高中學力鑑定考試。 5.專科學校學力鑑定考試。 6.國軍鑑測考試。 7.其他承辦活動。 (二)本校歷年承接在校生技檢高雄市分區承辦學校,受理報名人數每年約4000人,於金錢之管理要求較高,檢定考試前後,須協助整理本分區各校考場試務箱所需物品,試後進行試務箱盤點及復原,考前入闈製卷期間,須擔任闈外人員,協助入闈同仁用餐及事前場地佈置等。 (三)周末六、日全天需配合學校各項檢定及考試活動。 (四)各項考試報名期間,平常日若配合民眾報名作業,有延誤下班時間之可能。 (五)協助遞送公文及信件收發。 (六)學校臨時交辦事務協助等。

資格條件

(一)具機械工程職系任用資格者,並經銓敘審定委任第三職等以上合格實授。且無考試限制調任之情事者(於報名截止日前未在限制轉調期限者始受理報名),惟符合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2條第2、4項規定者,不在此限。 (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第1項不得為公務人員之情事、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所定不得任用之情事、性別平等教育法第29條規定情事及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31條第1項各款情事之一者。 (三)品性端正,具服務熱忱及溝通協調能力,注重行政倫理,並能配合學校職務調整。 (四)具電腦操作知能,熟悉Word文書處理應用、Excel編輯處理、網路應用能力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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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校人事室,07-7232301分機811王先生、810鄭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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