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矯正署桃園女子監獄
約聘社工人員

公告日 113/12/17
刊登起迄日 113/12/16 ~ 113/12/30 已過期
機關名稱 法務部矯正署桃園女子監獄
職稱 約聘社工人員
職系
職等 聘用
縣市 桃園市
工作地點 法務部矯正署桃園女子監獄(桃園市龍潭區中正路三林段617號)
工作內容 (一)評估、輔導/諮商、治療以協助監所適應,探討與犯罪原因相關因素以提高改變犯罪行為之動機。 (二)針對特殊收容人(毒品、酒駕、高關懷、情緒適應障礙、自殺傾向、精神病、老年、家暴或性侵等需介入狀況或機關安排之個案)以個案為主的工作方式提供相關社會資源連結及改善家庭關係,以協助順利復歸社會,並提供管教人員相關處遇規劃意見。 (三)協助特殊收容人處遇之規劃、發展或研究。 (四)其他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中華民國國民,須服畢兵役或免服兵役。 (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第1項所列各款情事之一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所訂不得任用之情事。 (三)學經歷(專長)須符合下列其中1項: 1.國內外社會工作學(系)相關研究院所畢業得有碩士學位者。 2.國內外大學社會工作學(系)相關系組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相當之專業訓練或研究工作1年以上著有成績或具有與擬任工作有關之重要工作經驗2年以上者。 3.具有與擬任相關工作性質程度相當之2年以上訓練或與擬任相關工作性質程度相當之3年以上工作經驗者。
聯絡方式 (一)報名方式:請於截止日前以掛號郵件(郵戳為憑)或於上班時間內親自送達本監(325203桃園市龍潭區富林里中正路三林段617號)人事室收,逾期或資料不齊全者,概不受理,信封右上角請註明「應徵約聘社工人員」字樣。 (二)報名表、工作經歷及簡要自傳、切結書等應繳之表件,請務必於本監網站電子公佈欄下載使用,網址:https://www.tyw.moj.gov.tw/。 (三)聘用期間:自報到日起至114年12月31日止或聘用原因消滅前1日止。 (四)月支報酬:聘用人員報酬以個人所具專門知能條件(含學、經歷)依據「聘用人員比照分類職位公務人員俸點支給報酬標準表」支給,以六等二階296薪點聘用,月支報酬新臺幣(以下同)36,911元。 1.符合本案聘用人員聘用計畫書資格條件,且領有中央主管機關核發之社會工作師證書者,以聘用七等一階328薪點起薪,月支報酬40,901元。 2.符合本案聘用人員聘用計畫書資格條件,且具有碩士以上學位並曾修習社會工作(福利)實習或實地工作學分,並修畢五領域15學科,每學科至多採計3學分,總計達45學分以上課程,領有畢業證書與 修課證明文件,得應社會工作師考試者,以聘用六等三階312薪點起薪,月支報酬38,906元。 (五)本職缺徵才公告屆期如未有足額人員報名,得再延長公告。 (六)資格審查合格者,應試時間及地點公告於本監網站電子公布欄,請務必主動查詢,不合格者或面試後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 (七)如有報名方面疑問請於上班時間(上午9時至12時,下午2時至5時)洽詢本監人事室03-4807959#204、205 林先生、簡小姐;如有工作方面疑問請洽詢本監調查分類科徐小姐,聯絡電話03-4807959#245。
聯絡Email No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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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3/12/17

刊登起迄日期

113/12/16 ~ 113/12/30 已過期

機關名稱

法務部矯正署桃園女子監獄

職稱

約聘社工人員

職系

職等

聘用

縣市

桃園市

工作內容

(一)評估、輔導/諮商、治療以協助監所適應,探討與犯罪原因相關因素以提高改變犯罪行為之動機。 (二)針對特殊收容人(毒品、酒駕、高關懷、情緒適應障礙、自殺傾向、精神病、老年、家暴或性侵等需介入狀況或機關安排之個案)以個案為主的工作方式提供相關社會資源連結及改善家庭關係,以協助順利復歸社會,並提供管教人員相關處遇規劃意見。 (三)協助特殊收容人處遇之規劃、發展或研究。 (四)其他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中華民國國民,須服畢兵役或免服兵役。 (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第1項所列各款情事之一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所訂不得任用之情事。 (三)學經歷(專長)須符合下列其中1項: 1.國內外社會工作學(系)相關研究院所畢業得有碩士學位者。 2.國內外大學社會工作學(系)相關系組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相當之專業訓練或研究工作1年以上著有成績或具有與擬任工作有關之重要工作經驗2年以上者。 3.具有與擬任相關工作性質程度相當之2年以上訓練或與擬任相關工作性質程度相當之3年以上工作經驗者。

聯絡方式

(一)報名方式:請於截止日前以掛號郵件(郵戳為憑)或於上班時間內親自送達本監(325203桃園市龍潭區富林里中正路三林段617號)人事室收,逾期或資料不齊全者,概不受理,信封右上角請註明「應徵約聘社工人員」字樣。 (二)報名表、工作經歷及簡要自傳、切結書等應繳之表件,請務必於本監網站電子公佈欄下載使用,網址:https://www.tyw.moj.gov.tw/。 (三)聘用期間:自報到日起至114年12月31日止或聘用原因消滅前1日止。 (四)月支報酬:聘用人員報酬以個人所具專門知能條件(含學、經歷)依據「聘用人員比照分類職位公務人員俸點支給報酬標準表」支給,以六等二階296薪點聘用,月支報酬新臺幣(以下同)36,911元。 1.符合本案聘用人員聘用計畫書資格條件,且領有中央主管機關核發之社會工作師證書者,以聘用七等一階328薪點起薪,月支報酬40,901元。 2.符合本案聘用人員聘用計畫書資格條件,且具有碩士以上學位並曾修習社會工作(福利)實習或實地工作學分,並修畢五領域15學科,每學科至多採計3學分,總計達45學分以上課程,領有畢業證書與 修課證明文件,得應社會工作師考試者,以聘用六等三階312薪點起薪,月支報酬38,906元。 (五)本職缺徵才公告屆期如未有足額人員報名,得再延長公告。 (六)資格審查合格者,應試時間及地點公告於本監網站電子公布欄,請務必主動查詢,不合格者或面試後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 (七)如有報名方面疑問請於上班時間(上午9時至12時,下午2時至5時)洽詢本監人事室03-4807959#204、205 林先生、簡小姐;如有工作方面疑問請洽詢本監調查分類科徐小姐,聯絡電話03-4807959#2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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