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市政府
技正
| 公告日 | 114/12/18 |
|---|---|
| 刊登起迄日 | 114/12/17 ~ 114/12/31 |
| 機關名稱 | 新竹市政府 |
| 職稱 | 技正 |
| 職系 | 土木工程 |
| 職等 | 薦任第8職等 |
| 縣市 | 新竹市 |
| 工作地點 | 新竹市政府工務處(新竹市中正路120號) |
| 工作內容 | 1.綜理道路養護、鋪面改善及人行環境整備等工程事項,並協助規劃年度路平計畫及維護策略。 2.督導各項道路、橋梁、排水及附屬設施之維修、改善及品質管理作業,確保工程安全與使用效能。 3.協助辦理管線挖掘協調及施工復舊審查,並與管挖中心及相關單位橫向聯繫。 4.辦理養護工程設計圖說、工程預算書、估驗、驗收等技術業務,並協助撰擬相關公文及專案報告。 5.協助科長綜理科務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 資格條件 | 1.經銓敘部審定薦任第7職等以上合格實授,並具土木工程職系任用資格。 2.未受懲戒處分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
| 聯絡方式 | 1.對本開缺職務有意願者,請於114年12月31日前,經由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線上」應徵職缺(網址:https://web3.dgpa.gov.tw/want03front/AP/WANTF00001.ASPX),並請繕打簡要自述。 2.本職缺資格符合者,另行擇優通知口試,資格不符者,恕不通知亦不退件。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本職缺視需要增列備取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並得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期滿如未經通知遞補,則自動喪失候補資格。聯絡電話:(03)5216121轉343楊小姐。 |
| 聯絡Email | [email protected] |
| 事求人連結 | 檢視 |
| 歷史開缺 |
無歷史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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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4/12/18
刊登起迄日期
114/12/17 ~ 114/12/31
機關名稱
新竹市政府
職稱
技正
職系
土木工程
職等
薦任第8職等
縣市
新竹市
工作地點
工作內容
1.綜理道路養護、鋪面改善及人行環境整備等工程事項,並協助規劃年度路平計畫及維護策略。 2.督導各項道路、橋梁、排水及附屬設施之維修、改善及品質管理作業,確保工程安全與使用效能。 3.協助辦理管線挖掘協調及施工復舊審查,並與管挖中心及相關單位橫向聯繫。 4.辦理養護工程設計圖說、工程預算書、估驗、驗收等技術業務,並協助撰擬相關公文及專案報告。 5.協助科長綜理科務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1.經銓敘部審定薦任第7職等以上合格實授,並具土木工程職系任用資格。 2.未受懲戒處分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聯絡方式
1.對本開缺職務有意願者,請於114年12月31日前,經由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線上」應徵職缺(網址:https://web3.dgpa.gov.tw/want03front/AP/WANTF00001.ASPX),並請繕打簡要自述。 2.本職缺資格符合者,另行擇優通知口試,資格不符者,恕不通知亦不退件。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本職缺視需要增列備取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並得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期滿如未經通知遞補,則自動喪失候補資格。聯絡電話:(03)5216121轉343楊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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