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運輸安全調查委員會
組員
| 公告日 | 114/12/18 |
|---|---|
| 刊登起迄日 | 114/12/18 ~ 114/12/29 |
| 機關名稱 | 國家運輸安全調查委員會 |
| 職稱 | 組員 |
| 職系 | 人事行政 |
| 職等 |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
| 縣市 | 新北市 |
| 工作地點 | 231007新北市新店區北新路3段200號11樓 |
| 工作內容 | 1.人事行政相關工作。 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 資格條件 | 1.經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院校畢業(學士學位)。 2.公務人員普通考試或相當等級之考試及格以上。 3.現職銓敘委任第5職等以上人事行政職系之現職公務人員,且具人事行政業務經驗2年以上。 4.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第1項各款情事之一。 5.報名截止當日無限制轉調情事(符合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2條第2項例外情形者須檢具證明文件)。 6.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應迴避任用及第28條各款情形,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9條之1所定情事(含在中國大陸設有戶籍、領用中國大陸護照、身分證、定居證或居住證)等不得任用之情事。 |
| 聯絡方式 | 1.本職缺採「線上應徵」方式辦理,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網頁-本職缺公告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請務必填寫「簡要自述」並敘明人事行政工作經驗),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並上傳相關證明文件(含最高學歷畢業證書、考試及格證書、現職派令、最近1筆銓審函,請依序掃描合併為1個PDF檔案後上傳) 。 2.如有語文檢定或其他證照、專長文件資料,併請掃描上傳(如無免附)。 3.經審查符合資格條件及用人需求者,將擇優通知面試,資格不符(缺件者視同資格不符)、未獲通知面試或未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 4.本職缺為預估職缺(出缺時間約115年1至2月間),得視需要增列候補人員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5個月內有效。 5.本案聯絡人:廖小姐(聯絡電話:02-77276211) |
| 聯絡Email | [email protected] |
| 事求人連結 | 檢視 |
| 歷史開缺 |
無歷史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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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4/12/18
刊登起迄日期
114/12/18 ~ 114/12/29
機關名稱
國家運輸安全調查委員會
職稱
組員
職系
人事行政
職等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縣市
新北市
工作內容
1.人事行政相關工作。 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1.經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院校畢業(學士學位)。 2.公務人員普通考試或相當等級之考試及格以上。 3.現職銓敘委任第5職等以上人事行政職系之現職公務人員,且具人事行政業務經驗2年以上。 4.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第1項各款情事之一。 5.報名截止當日無限制轉調情事(符合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2條第2項例外情形者須檢具證明文件)。 6.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應迴避任用及第28條各款情形,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9條之1所定情事(含在中國大陸設有戶籍、領用中國大陸護照、身分證、定居證或居住證)等不得任用之情事。
聯絡方式
1.本職缺採「線上應徵」方式辦理,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網頁-本職缺公告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請務必填寫「簡要自述」並敘明人事行政工作經驗),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並上傳相關證明文件(含最高學歷畢業證書、考試及格證書、現職派令、最近1筆銓審函,請依序掃描合併為1個PDF檔案後上傳) 。 2.如有語文檢定或其他證照、專長文件資料,併請掃描上傳(如無免附)。 3.經審查符合資格條件及用人需求者,將擇優通知面試,資格不符(缺件者視同資格不符)、未獲通知面試或未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 4.本職缺為預估職缺(出缺時間約115年1至2月間),得視需要增列候補人員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5個月內有效。 5.本案聯絡人:廖小姐(聯絡電話:02-77276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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