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部畜產試驗所
約僱技術員

公告日 114/12/18
刊登起迄日 114/12/18 ~ 115/01/01
機關名稱 農業部畜產試驗所
職稱 約僱技術員
職系 動物技術
職等 5等
縣市 臺南市
工作地點 農業部畜產試驗所(台南市新化區牧場112號)
工作內容 一、工作內容 (一) 辦理廢水處理及設備巡檢。 (二) 辦理堆肥製作、處理以及運送。 (三) 辨理畜舍水電故障維修。 (四) 協助試驗計畫樣品採集。 (五)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二、工作時間 (一) 每週工作5日,週休2日之時間應依本組協調輪派方式。 (二) 每日正常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每週不得超過四十小時。
資格條件 畜產經營組二股 中華民國國民且無兼具外國國籍,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不得任用之情事,且符合下列規定者,不限性別、年齡,惟屆滿65歲人員不予進用。 一、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畢業者。 二、高級中等學校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6個月以上或2年以上之經驗者。 三、具小客車駕照者。 四、具備乙級以上廢(污)水處理專責人員證照者尤佳。
聯絡方式 1.報名履歷寄送聯絡人:本所秘書室(事務)郭春芳小姐,聯絡電話:06-5911211轉2077。(台南市新化區牧場112號) 2.相關甄選簡章、報名履歷,請上本所網站-最新消息項下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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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4/12/18

刊登起迄日期

114/12/18 ~ 115/01/01

機關名稱

農業部畜產試驗所

職稱

約僱技術員

職系

動物技術

職等

5等

縣市

臺南市

工作內容

一、工作內容 (一) 辦理廢水處理及設備巡檢。 (二) 辦理堆肥製作、處理以及運送。 (三) 辨理畜舍水電故障維修。 (四) 協助試驗計畫樣品採集。 (五)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二、工作時間 (一) 每週工作5日,週休2日之時間應依本組協調輪派方式。 (二) 每日正常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每週不得超過四十小時。

資格條件

畜產經營組二股 中華民國國民且無兼具外國國籍,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不得任用之情事,且符合下列規定者,不限性別、年齡,惟屆滿65歲人員不予進用。 一、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畢業者。 二、高級中等學校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6個月以上或2年以上之經驗者。 三、具小客車駕照者。 四、具備乙級以上廢(污)水處理專責人員證照者尤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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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報名履歷寄送聯絡人:本所秘書室(事務)郭春芳小姐,聯絡電話:06-5911211轉2077。(台南市新化區牧場112號) 2.相關甄選簡章、報名履歷,請上本所網站-最新消息項下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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