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鹽水區公所
約僱職務代理人(技士)

公告日 114/12/18
刊登起迄日 114/12/18 ~ 114/12/26
機關名稱 臺南市鹽水區公所
職稱 約僱職務代理人(技士)
職系 土木工程
職等 約僱五等280薪點(38,948元)
縣市 臺南市
工作地點 臺南市鹽水區中山路47號
工作內容 1.轄內公有設施例行性維護業務。2.土木工程相關業務。3.其他臨時交辦業務。工作起迄時間:自實際到職日起至115年高等考試三級考試錄取人員分發報到前1日止(約至115年10月中旬),惟如考試及格分發人員逾期未報到,仍應於公布分配結果後第16日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資格條件 1.大學以上學校畢業。2.須具備電腦文書處理能力。3.無公務人員任用法規定迴避任用及不得任用之情事。4.品德操守優良,工作態度積極、主動,有責任感及團隊合作精神,並具備溝通協調能力。
聯絡方式 1.檢附(1)簡歷表(含自傳)請至臺南市政府全球資訊網徵才訊息-徵才公告上方下載http://personnel.tainan.gov.tw/listRecruit.aspx?nsub=k0A410,並註明平日白天可聯繫之電話號碼(2)最高學歷畢業證書(3)證照、受訓證書及經歷證件等影本資料。(4)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註明僅供查驗身分用),掃描上傳徵才系統(恕不接受紙本資料)。 2.報名方式:一律採線上報名,請於公告期限前(114年12月26日前)至本徵才明細內容最下方-我要報名-我同意以上聲明,進入填寫資料,並上傳簡歷表及相關證明文件。3.初審合格者,將擇優通知參加面談,另徵才資料恕不退還,若無適當人選,得予從缺。 4.為落實本市綠色人力及低碳節能政策,請面試人員多加利用大眾傳輸工具參加面試。5.聯絡方式:王小姐 (06)6521038分機230
聯絡Email [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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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4/12/18

刊登起迄日期

114/12/18 ~ 114/12/26

機關名稱

臺南市鹽水區公所

職稱

約僱職務代理人(技士)

職系

土木工程

職等

約僱五等280薪點(38,948元)

縣市

臺南市

工作內容

1.轄內公有設施例行性維護業務。2.土木工程相關業務。3.其他臨時交辦業務。工作起迄時間:自實際到職日起至115年高等考試三級考試錄取人員分發報到前1日止(約至115年10月中旬),惟如考試及格分發人員逾期未報到,仍應於公布分配結果後第16日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資格條件

1.大學以上學校畢業。2.須具備電腦文書處理能力。3.無公務人員任用法規定迴避任用及不得任用之情事。4.品德操守優良,工作態度積極、主動,有責任感及團隊合作精神,並具備溝通協調能力。

聯絡方式

1.檢附(1)簡歷表(含自傳)請至臺南市政府全球資訊網徵才訊息-徵才公告上方下載http://personnel.tainan.gov.tw/listRecruit.aspx?nsub=k0A410,並註明平日白天可聯繫之電話號碼(2)最高學歷畢業證書(3)證照、受訓證書及經歷證件等影本資料。(4)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註明僅供查驗身分用),掃描上傳徵才系統(恕不接受紙本資料)。 2.報名方式:一律採線上報名,請於公告期限前(114年12月26日前)至本徵才明細內容最下方-我要報名-我同意以上聲明,進入填寫資料,並上傳簡歷表及相關證明文件。3.初審合格者,將擇優通知參加面談,另徵才資料恕不退還,若無適當人選,得予從缺。 4.為落實本市綠色人力及低碳節能政策,請面試人員多加利用大眾傳輸工具參加面試。5.聯絡方式:王小姐 (06)6521038分機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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