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議會
約用人員
| 公告日 | 113/12/17 |
|---|---|
| 刊登起迄日 | 113/12/16 ~ 113/12/23 已過期 |
| 機關名稱 | 花蓮縣議會 |
| 職稱 | 約用人員 |
| 職系 | 無 |
| 職等 | 5等 |
| 縣市 | 花蓮縣 |
| 工作地點 | 花蓮縣議會(花蓮市府前路23號) |
| 工作內容 | 議事廳錄音錄影、主控室操作、剪輯及臨時交辦事項等工作。 |
| 資格條件 | (一)高中以上學校畢業,並具有二年以上相關實務經驗。 (二)工作認真負責,品行端正,操守清廉,身心健康,無不良嗜好及酗酒習慣,注重行政倫理,具人際溝通與團隊合作能力,能配合本會公務需要調整工作勤務。 (三)迴避條款: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28條及「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及「行政院及所屬各機關學校臨時人員進用及運用要點」第11點(三等親內之血親姻親迴避進用)等相關規定情事者。 (四)具汽車駕照,且可駕駛9人座車尤佳。 |
| 聯絡方式 | (一)報名方式:於報名期限內採取通訊或親自到場報名。郵寄「花蓮市府前路23號 人事室收」以郵戳為憑。 (二)甄選方式: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 (三)報名期限:自113年12月16日起至113年12月23日下午5時止(非以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 (四)薪酬:五等280薪點每月新臺幣37,800元(須自付勞、健保及勞工退休金自付部分等費用)。 (五)聯絡人:李先生,電話:(03)8226111轉1130。 (六)報名應繳資料及證件:請以A4格式依序裝訂。 1、甄選報名表(請貼妥照片)及切結書各1份。(請至本會網站http://www.hlcc.gov.tw最新消息下載表格) 2、請檢附國民身分證正反面、最高學歷證件(請送影本註記資料正確無訛並簽章,任用與否均不退件)影印本各1份。 3、汽車駕照及相關工作經歷證明文件影本。 (七)錄取人員先行試用一個月,視工作表現是否稱職。 (八)其他:證件經審查後不予退還,未錄取者不另行通知(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之應徵者如需返還書面資料,可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
| 聯絡Email | [email protected] |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 歷史開缺 |
無歷史資料
|
公告日期
113/12/17
刊登起迄日期
113/12/16 ~ 113/12/23 已過期
機關名稱
花蓮縣議會
職稱
約用人員
職系
無
職等
5等
縣市
花蓮縣
工作地點
工作內容
議事廳錄音錄影、主控室操作、剪輯及臨時交辦事項等工作。
資格條件
(一)高中以上學校畢業,並具有二年以上相關實務經驗。 (二)工作認真負責,品行端正,操守清廉,身心健康,無不良嗜好及酗酒習慣,注重行政倫理,具人際溝通與團隊合作能力,能配合本會公務需要調整工作勤務。 (三)迴避條款: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28條及「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及「行政院及所屬各機關學校臨時人員進用及運用要點」第11點(三等親內之血親姻親迴避進用)等相關規定情事者。 (四)具汽車駕照,且可駕駛9人座車尤佳。
聯絡方式
(一)報名方式:於報名期限內採取通訊或親自到場報名。郵寄「花蓮市府前路23號 人事室收」以郵戳為憑。 (二)甄選方式: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 (三)報名期限:自113年12月16日起至113年12月23日下午5時止(非以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 (四)薪酬:五等280薪點每月新臺幣37,800元(須自付勞、健保及勞工退休金自付部分等費用)。 (五)聯絡人:李先生,電話:(03)8226111轉1130。 (六)報名應繳資料及證件:請以A4格式依序裝訂。 1、甄選報名表(請貼妥照片)及切結書各1份。(請至本會網站http://www.hlcc.gov.tw最新消息下載表格) 2、請檢附國民身分證正反面、最高學歷證件(請送影本註記資料正確無訛並簽章,任用與否均不退件)影印本各1份。 3、汽車駕照及相關工作經歷證明文件影本。 (七)錄取人員先行試用一個月,視工作表現是否稱職。 (八)其他:證件經審查後不予退還,未錄取者不另行通知(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之應徵者如需返還書面資料,可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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