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縣褒忠鄉公所
課員
| 公告日 | 114/12/19 |
|---|---|
| 刊登起迄日 | 114/12/18 ~ 114/12/23 |
| 機關名稱 | 雲林縣褒忠鄉公所 |
| 職稱 | 課員 |
| 職系 | 社勞行政 |
| 職等 |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
| 縣市 | 雲林縣 |
| 工作地點 | 雲林縣褒忠鄉公所(雲林縣褒忠鄉中民村中正路451號) |
| 工作內容 | 1.辦理民政課業務。 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 資格條件 | 1.現經銓敘合格實授委任第5職等以上,或得權理之資格,並具社勞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之公務人員。 2.無限制轉調情事暨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不得任用或陞任之情事之一者。 |
| 聯絡方式 | 一、本職缺係預估缺,如本職缺人員因故未辭職或未調任,則本次外補失效。 二、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推動人事業務無紙化,本職缺應徵方式採線上報名(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本職缺公告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請檢附以下資料掃描檔並具結與正本相符:1.現職派令2.銓審函3.考試及格證書4.最高學歷證書5.其他職系認定資料等。 三、資料不全或不符報名規定者,不再通知補件,並視為資格不符。 四、本所得視應徵人員之學經歷專長擇優通知面談,並視成績酌增候補名額1名,候補期間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五、報名截止日:公告之日起至114年12月23日止。 六、洽詢電話:(05)6972005轉人事室 |
| 聯絡Email | [email protected] |
| 事求人連結 | 檢視 |
| 歷史開缺 |
無歷史資料
|
公告日期
114/12/19
刊登起迄日期
114/12/18 ~ 114/12/23
機關名稱
雲林縣褒忠鄉公所
職稱
課員
職系
社勞行政
職等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縣市
雲林縣
工作內容
1.辦理民政課業務。 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1.現經銓敘合格實授委任第5職等以上,或得權理之資格,並具社勞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之公務人員。 2.無限制轉調情事暨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不得任用或陞任之情事之一者。
聯絡方式
一、本職缺係預估缺,如本職缺人員因故未辭職或未調任,則本次外補失效。 二、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推動人事業務無紙化,本職缺應徵方式採線上報名(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本職缺公告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請檢附以下資料掃描檔並具結與正本相符:1.現職派令2.銓審函3.考試及格證書4.最高學歷證書5.其他職系認定資料等。 三、資料不全或不符報名規定者,不再通知補件,並視為資格不符。 四、本所得視應徵人員之學經歷專長擇優通知面談,並視成績酌增候補名額1名,候補期間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五、報名截止日:公告之日起至114年12月23日止。 六、洽詢電話:(05)6972005轉人事室
聯絡Ema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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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重複開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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