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部
專員

公告日 114/12/19
刊登起迄日 114/12/19 ~ 115/01/06
機關名稱 農業部
職稱 專員
職系 法制
職等 薦任第7職等至薦任第9職等
縣市 臺北市
工作地點 臺北市中正區南海路37號。
工作內容 一、農業法規制(訂)定案、修正案、疑義案之研議。 二、農業訴願、國家賠償案件之審議。 三、農業法規資料之蒐集、分析及研究。 四、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法律系、所畢業。 二、具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或特種考試相當等級考試及格,並具法制職系任用資格之公務人員。 三、曾從事機關法規或訴願業務工作一年以上經歷為優先。
聯絡方式 一、請於115年1月6日前進入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功能鍵,持自然人憑證或健保卡登入後完成應徵資料登錄及確認。並請於報名截止日前將派令、相關證照、外語檢定證明、身心障礙手冊(有則檢附)等資料電子檔上傳至本職缺。 二、符合資格條件者,依學經歷、證照、訓練、進修及其他指定條件擇優通知面試(必要時得舉行測驗)。 三、聯絡人:王小姐;聯絡電話:02-23126960。 四、本次甄審增列候補人員 2 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5個月,並以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
聯絡Email [email protected]
事求人連結 檢視
歷史開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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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4/12/19

刊登起迄日期

114/12/19 ~ 115/01/06

機關名稱

農業部

職稱

專員

職系

法制

職等

薦任第7職等至薦任第9職等

縣市

臺北市

工作內容

一、農業法規制(訂)定案、修正案、疑義案之研議。 二、農業訴願、國家賠償案件之審議。 三、農業法規資料之蒐集、分析及研究。 四、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法律系、所畢業。 二、具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或特種考試相當等級考試及格,並具法制職系任用資格之公務人員。 三、曾從事機關法規或訴願業務工作一年以上經歷為優先。

聯絡方式

一、請於115年1月6日前進入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功能鍵,持自然人憑證或健保卡登入後完成應徵資料登錄及確認。並請於報名截止日前將派令、相關證照、外語檢定證明、身心障礙手冊(有則檢附)等資料電子檔上傳至本職缺。 二、符合資格條件者,依學經歷、證照、訓練、進修及其他指定條件擇優通知面試(必要時得舉行測驗)。 三、聯絡人:王小姐;聯絡電話:02-23126960。 四、本次甄審增列候補人員 2 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5個月,並以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

聯絡Ema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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