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部農糧署北區分署
約僱人員
公告日 | 113/12/17 |
---|---|
刊登起迄日 | 113/12/16 ~ 113/12/21 已過期 |
機關名稱 | 農業部農糧署北區分署 |
職稱 | 約僱人員 |
職系 | 無 |
職等 | 五等280薪點約僱職代(月薪37,800元) |
縣市 | 桃園市 |
工作地點 | 桃園市桃園區大同路111號。 |
工作內容 | (一) 辦理公糧倉儲稽查、損耗保管費核發、物資運送之核付、環境考核、水分測定器及地磅檢定輔導作業、公糧倉儲安全及災害處理等相關業務。 (二)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資格條件 | (一)學歷:國內外大學以上,以農業相關科系畢業為佳。 (二)經歷:具備農業技術、農業行政、經建行政、糧食行政及農業經濟等相關業務經驗者尤佳。 (三)證照或其他:需具備電腦(office套裝軟体如:excel、word、e-mail等)資訊處理能力。 (四)其他:本約僱職缺係育嬰留職停薪職務代理人職缺(僱用期限預估至113年12月31日止),代理原因消失應即無條件解僱。 |
聯絡方式 | (一)意者請檢具下列文件影本: 1.簡式公務人員履歷表(內容應含基本資料、學經歷、專長、自傳並親自簽名及註明聯絡電話)。2.國民身份證正反兩面影本。3.最高學歷畢業證書(請以A4紙張依序裝訂,影本者請敘明「與正本相符」並親筆簽名),請於113年12月21日前(以掛號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逕寄或親送桃園市桃園區大同路111號農業部農糧署北區分署人事室收,信封請註明應徵「稻作產業科經建行政約僱人員」。 (二)本次甄選正取1名,並視成績酌增備取人員2名,備取期間為5個月,並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經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履歷資料恕不退還。 (三)報名人員所檢附之文件影本,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其涉及刑事責任者,移送檢察機關辦理。 (四)聯絡電話及聯絡人:03-3322150分機180人事室王小姐。 |
聯絡Email | None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歷史開缺 |
無歷史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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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3/12/17
刊登起迄日期
113/12/16 ~ 113/12/21 已過期
機關名稱
農業部農糧署北區分署
職稱
約僱人員
職系
無
職等
五等280薪點約僱職代(月薪37,800元)
縣市
桃園市
工作地點
工作內容
(一) 辦理公糧倉儲稽查、損耗保管費核發、物資運送之核付、環境考核、水分測定器及地磅檢定輔導作業、公糧倉儲安全及災害處理等相關業務。 (二)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學歷:國內外大學以上,以農業相關科系畢業為佳。 (二)經歷:具備農業技術、農業行政、經建行政、糧食行政及農業經濟等相關業務經驗者尤佳。 (三)證照或其他:需具備電腦(office套裝軟体如:excel、word、e-mail等)資訊處理能力。 (四)其他:本約僱職缺係育嬰留職停薪職務代理人職缺(僱用期限預估至113年12月31日止),代理原因消失應即無條件解僱。
聯絡方式
(一)意者請檢具下列文件影本: 1.簡式公務人員履歷表(內容應含基本資料、學經歷、專長、自傳並親自簽名及註明聯絡電話)。2.國民身份證正反兩面影本。3.最高學歷畢業證書(請以A4紙張依序裝訂,影本者請敘明「與正本相符」並親筆簽名),請於113年12月21日前(以掛號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逕寄或親送桃園市桃園區大同路111號農業部農糧署北區分署人事室收,信封請註明應徵「稻作產業科經建行政約僱人員」。 (二)本次甄選正取1名,並視成績酌增備取人員2名,備取期間為5個月,並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經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履歷資料恕不退還。 (三)報名人員所檢附之文件影本,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其涉及刑事責任者,移送檢察機關辦理。 (四)聯絡電話及聯絡人:03-3322150分機180人事室王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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