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林口區公所
課員

公告日 114/12/19
刊登起迄日 114/12/18 ~ 114/12/30
機關名稱 新北市林口區公所
職稱 課員
職系 經建行政
職等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縣市 新北市
工作地點 新北市林口區仁愛路一段378號
工作內容 1、本區公園維護與修繕 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1、專科以上畢業並熟悉使用電腦文書處理。 2、具有經建行政職系任用資格者並經銓敘部銓審有案,無特考特用限制調任之公務人員。 3、普考或相關等級以上考試及格者。 4、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暨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規定各款情事者。
聯絡方式 (一)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推動人事業務無紙化,本職缺應徵方式採線上報名(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本職缺公告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請於截止日前完成線上報名,下列證明文件依序合併掃描為單一檔案後上傳:1.現職派令2.銓審函3.考試及格證書4.最高學歷證書5.近三年考績通知書6.相關專業證照等。 (二)簡歷表【請至https://www.ntpc.gov.tw/ch/home.jsp?id=361671ed057b47bd&dataserno=ba1480ecf968348310e7c0045e5dcb6d附件下載】併請於截止日前e-mail至[email protected],主旨請註明應徵職務課室職稱及應徵人員姓名。 (三) 未於期限內完成線上報名,或登載資料不完整、上傳證明文件不齊者,視同資格不符,不通知補件,符合資格者視需要另擇期通知面試,不合格者或未錄取者不另行通知。
聯絡Email [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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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4/12/19

刊登起迄日期

114/12/18 ~ 114/12/30

機關名稱

新北市林口區公所

職稱

課員

職系

經建行政

職等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縣市

新北市

工作內容

1、本區公園維護與修繕 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1、專科以上畢業並熟悉使用電腦文書處理。 2、具有經建行政職系任用資格者並經銓敘部銓審有案,無特考特用限制調任之公務人員。 3、普考或相關等級以上考試及格者。 4、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暨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規定各款情事者。

聯絡方式

(一)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推動人事業務無紙化,本職缺應徵方式採線上報名(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本職缺公告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請於截止日前完成線上報名,下列證明文件依序合併掃描為單一檔案後上傳:1.現職派令2.銓審函3.考試及格證書4.最高學歷證書5.近三年考績通知書6.相關專業證照等。 (二)簡歷表【請至https://www.ntpc.gov.tw/ch/home.jsp?id=361671ed057b47bd&dataserno=ba1480ecf968348310e7c0045e5dcb6d附件下載】併請於截止日前e-mail至[email protected],主旨請註明應徵職務課室職稱及應徵人員姓名。 (三) 未於期限內完成線上報名,或登載資料不完整、上傳證明文件不齊者,視同資格不符,不通知補件,符合資格者視需要另擇期通知面試,不合格者或未錄取者不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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