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觀光署
技士

公告日 114/12/19
刊登起迄日 114/12/18 ~ 114/12/29
機關名稱 交通部觀光署
職稱 技士
職系 交通技術
職等 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或委任第5職等
縣市 臺中市
工作地點 交通部觀光署(旅遊推廣組)臺中市霧峰區中正路738號。
工作內容 (一)重要觀光景點公路交通接駁服務政策之研究、規劃、推動及協調。 (二)台灣好行景點公車接駁服務、台灣觀巴套裝旅遊行程之規劃、推動、獎助、宣傳、輔導、查核及營運調查統計分析。 (三)觀光遊樂地區連續假期交通疏導計畫之擬訂、協調、執行及宣傳。 (四)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公務人員高等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具本職系法定任用資格,經銓敘審定薦任第6職等以上人員。 (二)國內外公私立大學以上畢業。 (三)具辦理行銷推廣活動經驗者熟悉政府採購法令,具採購經驗尤佳,積極、主動、細心,具服務熱忱且抗壓力佳,能配合業務需要加班者。 (四)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且無限制轉調情事(報名截止日前未在限制轉調期限者)。 (五)歡迎身心障礙者報名。
聯絡方式 (一)符合前列資格條件且有意願者,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取得履歷資料,並將相關證明文件【最高學歷證件、考試及格證書、現職派令、銓敘部審定函及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現任交通事業機構人員請繳交現任工作證明書)等】完整上傳。 (二)資料不全、以紙本投件或不符公告所列資格條件者,不再通知補件,並視為資格不符。資歷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本職缺列正取1名,視徵才情形得增列候補1至2名,候補期間自本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內。不合格者恕不退件及函復,另約試後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 (三)聯絡電話:04-23312688分機 113周小姐。
聯絡Email [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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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4/12/19

刊登起迄日期

114/12/18 ~ 114/12/29

機關名稱

交通部觀光署

職稱

技士

職系

交通技術

職等

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或委任第5職等

縣市

臺中市

工作內容

(一)重要觀光景點公路交通接駁服務政策之研究、規劃、推動及協調。 (二)台灣好行景點公車接駁服務、台灣觀巴套裝旅遊行程之規劃、推動、獎助、宣傳、輔導、查核及營運調查統計分析。 (三)觀光遊樂地區連續假期交通疏導計畫之擬訂、協調、執行及宣傳。 (四)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公務人員高等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具本職系法定任用資格,經銓敘審定薦任第6職等以上人員。 (二)國內外公私立大學以上畢業。 (三)具辦理行銷推廣活動經驗者熟悉政府採購法令,具採購經驗尤佳,積極、主動、細心,具服務熱忱且抗壓力佳,能配合業務需要加班者。 (四)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且無限制轉調情事(報名截止日前未在限制轉調期限者)。 (五)歡迎身心障礙者報名。

聯絡方式

(一)符合前列資格條件且有意願者,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取得履歷資料,並將相關證明文件【最高學歷證件、考試及格證書、現職派令、銓敘部審定函及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現任交通事業機構人員請繳交現任工作證明書)等】完整上傳。 (二)資料不全、以紙本投件或不符公告所列資格條件者,不再通知補件,並視為資格不符。資歷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本職缺列正取1名,視徵才情形得增列候補1至2名,候補期間自本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內。不合格者恕不退件及函復,另約試後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 (三)聯絡電話:04-23312688分機 113周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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