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
辦事員

公告日 114/12/20
刊登起迄日 114/12/19 ~ 114/12/31
機關名稱 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
職稱 辦事員
職系 衛生行政
職等 委任第3職等至委任第5職等
縣市 花蓮縣
工作地點 花蓮縣花蓮市軒轅路36號。
工作內容 1.辦理全民健康保險衛生行政業務。 2.其他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1.國內外公私立大學以上畢業,公務人員普通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者,無特考特用限制轉調情事及具有本開缺職務任用資格之人員。 2.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至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聯絡方式 一、意者請於114年12月31日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網址:https://web3.dgpa.gov.tw/want03front/AP/WANTF00001.aspx)點選「我要應徵」,履歷請註明白天聯絡電話,簡要自述不得空白。 二、如無法至「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線上應徵,請檢具公務人員履歷表(勿使用簡歷表並請親自簽名) 及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證書、最近1筆派令及銓敘審定函、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等證件影本,於報名截止日前,寄至「970009花蓮縣花蓮市軒轅路36號3樓,人事室陳小姐收」(郵戳為憑),信封請註明「應徵東區業務組衛生行政職系辦事員職務(公告編號:2025408)」。 三、逾期或證件不齊者恕不受理。如欲確認是否完成應徵,請洽本署人事室林小姐(02-27065866轉1592)。 四、合則約談(本署得視應徵人員之學經歷專長及本署業務需要,擇優通知面談),不合者恕不另通知及退件。 五、本次公開甄選案,除正取1名外,得視成績增列候補2名,並以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候補期間為5個月,並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聯絡Email [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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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4/12/20

刊登起迄日期

114/12/19 ~ 114/12/31

機關名稱

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

職稱

辦事員

職系

衛生行政

職等

委任第3職等至委任第5職等

縣市

花蓮縣

工作內容

1.辦理全民健康保險衛生行政業務。 2.其他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1.國內外公私立大學以上畢業,公務人員普通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者,無特考特用限制轉調情事及具有本開缺職務任用資格之人員。 2.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至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聯絡方式

一、意者請於114年12月31日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網址:https://web3.dgpa.gov.tw/want03front/AP/WANTF00001.aspx)點選「我要應徵」,履歷請註明白天聯絡電話,簡要自述不得空白。 二、如無法至「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線上應徵,請檢具公務人員履歷表(勿使用簡歷表並請親自簽名) 及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證書、最近1筆派令及銓敘審定函、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等證件影本,於報名截止日前,寄至「970009花蓮縣花蓮市軒轅路36號3樓,人事室陳小姐收」(郵戳為憑),信封請註明「應徵東區業務組衛生行政職系辦事員職務(公告編號:2025408)」。 三、逾期或證件不齊者恕不受理。如欲確認是否完成應徵,請洽本署人事室林小姐(02-27065866轉1592)。 四、合則約談(本署得視應徵人員之學經歷專長及本署業務需要,擇優通知面談),不合者恕不另通知及退件。 五、本次公開甄選案,除正取1名外,得視成績增列候補2名,並以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候補期間為5個月,並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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