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縣新港鄉公所
村幹事

公告日 114/12/20
刊登起迄日 114/12/19 ~ 114/12/29
機關名稱 嘉義縣新港鄉公所
職稱 村幹事
職系 綜合行政
職等 委任第4職等至委任第5職等
縣市 嘉義縣
工作地點 嘉義縣新港鄉嘉民北路1號
工作內容 1.民政相關業務。 2.協辦社會相關業務。
資格條件 1、國內外大專以上學校畢業,經銓敘審定合格實授委任第三職等以上,並具綜合行政職系法定任用資格之現職公務人員。 2、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規定不得任用之情事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及特考限制轉調之情事者。 3、近五年考績乙等以上。
聯絡方式 (一) 符合資格且有意願者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點選【應徵職缺】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並於114年 12 月 29 日報名截止日前將相關證明文件:1.考試及格證書,2.最高學歷畢業證書,3.現職派令,4.最近1次銓敘部審定函,5.近5年考績通知書,6.簡要自傳1份並簽名(600字以內,A4)等資料合併掃描為單一PDF上傳徵才系統。未完整上傳上述資料或資料提供不實者,視同資格不符。 (二)本次甄選職缺視需要擇定是否辦理面試,如辦理面試時,將對符合資格者擇優另行通知面試時間及地點,如未到或不克參加者視同放棄。 (三)本次公告徵才,除正取名額1名外,得增列候補人員1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內有效。惟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本所得予從缺。 (四) 如有疑問請洽電話(05)3742104分機321鄭小姐。
聯絡Email [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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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4/12/20

刊登起迄日期

114/12/19 ~ 114/12/29

機關名稱

嘉義縣新港鄉公所

職稱

村幹事

職系

綜合行政

職等

委任第4職等至委任第5職等

縣市

嘉義縣

工作內容

1.民政相關業務。 2.協辦社會相關業務。

資格條件

1、國內外大專以上學校畢業,經銓敘審定合格實授委任第三職等以上,並具綜合行政職系法定任用資格之現職公務人員。 2、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規定不得任用之情事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及特考限制轉調之情事者。 3、近五年考績乙等以上。

聯絡方式

(一) 符合資格且有意願者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點選【應徵職缺】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並於114年 12 月 29 日報名截止日前將相關證明文件:1.考試及格證書,2.最高學歷畢業證書,3.現職派令,4.最近1次銓敘部審定函,5.近5年考績通知書,6.簡要自傳1份並簽名(600字以內,A4)等資料合併掃描為單一PDF上傳徵才系統。未完整上傳上述資料或資料提供不實者,視同資格不符。 (二)本次甄選職缺視需要擇定是否辦理面試,如辦理面試時,將對符合資格者擇優另行通知面試時間及地點,如未到或不克參加者視同放棄。 (三)本次公告徵才,除正取名額1名外,得增列候補人員1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內有效。惟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本所得予從缺。 (四) 如有疑問請洽電話(05)3742104分機321鄭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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