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立新北高級工業職業學校
管理員
| 公告日 | 114/12/20 |
|---|---|
| 刊登起迄日 | 114/12/19 ~ 115/01/02 |
| 機關名稱 | 新北市立新北高級工業職業學校 |
| 職稱 | 管理員 |
| 職系 | 綜合行政 |
| 職等 | 委任第3職等至委任第5職等 |
| 縣市 | 新北市 |
| 工作地點 | 新北市土城區學府路一段241號 |
| 工作內容 | 一、本校實習處財產管理。 二、就業組相關業務。 三、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 資格條件 | 一、依公務人員任用法任用,銓敘審定委任第3職等以上綜合行政職系合格實授公務人員。 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規定。 三、未具雙重國籍或多重國籍之中華民國國民。 四、無特考特用限制調任情事者。 五、熟悉行政工作及電腦文處理等操作。 六、領有效身心障礙手冊者尤佳。 |
| 聯絡方式 | 一、請於115年1月2日(含當日)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並自行確認已授權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取得個人完整履歷資料(請務必填寫自傳並確認歷任職務任職起迄年月、銓敘審定、考績、獎懲、考試、學歷等資料之正確性)。如有其他相關證明文件(如語文檢定、專業證照或與任用資格相關資料)併請上傳至上開系統。 二、資歷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參加面試,經通知而無法親自參加面試者,視同放棄應徵(面試80分以上即具有正備取資格,本職缺正取1名,得增列候補人員1至2名,候補人員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工作性質相近之職缺,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5個月,資格不符或面談成績未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聯絡人:湯小姐02-22612483轉14 |
| 聯絡Email | [email protected] |
| 事求人連結 | 檢視 |
| 歷史開缺 |
無歷史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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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4/12/20
刊登起迄日期
114/12/19 ~ 115/01/02
機關名稱
新北市立新北高級工業職業學校
職稱
管理員
職系
綜合行政
職等
委任第3職等至委任第5職等
縣市
新北市
工作地點
工作內容
一、本校實習處財產管理。 二、就業組相關業務。 三、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依公務人員任用法任用,銓敘審定委任第3職等以上綜合行政職系合格實授公務人員。 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規定。 三、未具雙重國籍或多重國籍之中華民國國民。 四、無特考特用限制調任情事者。 五、熟悉行政工作及電腦文處理等操作。 六、領有效身心障礙手冊者尤佳。
聯絡方式
一、請於115年1月2日(含當日)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並自行確認已授權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取得個人完整履歷資料(請務必填寫自傳並確認歷任職務任職起迄年月、銓敘審定、考績、獎懲、考試、學歷等資料之正確性)。如有其他相關證明文件(如語文檢定、專業證照或與任用資格相關資料)併請上傳至上開系統。 二、資歷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參加面試,經通知而無法親自參加面試者,視同放棄應徵(面試80分以上即具有正備取資格,本職缺正取1名,得增列候補人員1至2名,候補人員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工作性質相近之職缺,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5個月,資格不符或面談成績未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聯絡人:湯小姐02-22612483轉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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