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政府民政局
約僱職務代理人

公告日 113/12/17
刊登起迄日 113/12/16 ~ 113/12/20 已過期
機關名稱 新北市政府民政局
職稱 約僱職務代理人
職系
職等 約僱5等
縣市 新北市
工作地點 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14樓。
工作內容 辦理宗教禮俗科相關業務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畢業者。
聯絡方式 一、有意者請備齊下列資料: 1. 甄選報名表(含簡要自傳)。 2. 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3. 最高學歷證件及相關經歷證明文件。 以上資料除甄選報名表外均為影本,請以A4格式依上列順序裝訂或掃描一個電子檔上傳俾利審查 (請自行下載報名表,格式不符者不予審查)。 二、報名方式(可以紙本或電子郵件報名): 1. 紙本報名:將以上資料以A4格式於113年12月20日前(以郵戳為憑)寄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14樓民政局人事室林小姐收,並請於信封上註明 「應徵宗教禮俗科5等約僱人員」職務及白天聯絡電話。 2. 電子郵件報名:將以上資料於113年12月20日前寄至[email protected],並請於郵件主旨上註明「(姓名)應徵宗教禮俗科5等約僱人員」。 三、本項職缺正取1名、備取2名,並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其候補期間為5個月。合於初審條件者擇優另行通知,不合者恕不另行通知亦不退件,參加甄選人員如未達本局錄取標準或未符本局需求者,本局得予從缺,並重新辦理甄選。 四、薪資待遇及僱用期間: 1. 薪資標準:5等約僱人員37,800元/月(含勞健保)。 2. 僱用期間:自114年1月1日起至考試錄取人員分發報到日前1日止(預估114年3月下旬),約僱期限屆滿或僱用原因消失後,無條件解僱。
聯絡Email No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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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1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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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12/16 ~ 113/12/20 已過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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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政府民政局

職稱

約僱職務代理人

職系

職等

約僱5等

縣市

新北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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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理宗教禮俗科相關業務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畢業者。

聯絡方式

一、有意者請備齊下列資料: 1. 甄選報名表(含簡要自傳)。 2. 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3. 最高學歷證件及相關經歷證明文件。 以上資料除甄選報名表外均為影本,請以A4格式依上列順序裝訂或掃描一個電子檔上傳俾利審查 (請自行下載報名表,格式不符者不予審查)。 二、報名方式(可以紙本或電子郵件報名): 1. 紙本報名:將以上資料以A4格式於113年12月20日前(以郵戳為憑)寄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14樓民政局人事室林小姐收,並請於信封上註明 「應徵宗教禮俗科5等約僱人員」職務及白天聯絡電話。 2. 電子郵件報名:將以上資料於113年12月20日前寄至[email protected],並請於郵件主旨上註明「(姓名)應徵宗教禮俗科5等約僱人員」。 三、本項職缺正取1名、備取2名,並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其候補期間為5個月。合於初審條件者擇優另行通知,不合者恕不另行通知亦不退件,參加甄選人員如未達本局錄取標準或未符本局需求者,本局得予從缺,並重新辦理甄選。 四、薪資待遇及僱用期間: 1. 薪資標準:5等約僱人員37,800元/月(含勞健保)。 2. 僱用期間:自114年1月1日起至考試錄取人員分發報到日前1日止(預估114年3月下旬),約僱期限屆滿或僱用原因消失後,無條件解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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