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政府民政局
臨時人員
公告日 | 113/12/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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刊登起迄日 | 113/12/16 ~ 113/12/20 已過期 |
機關名稱 | 新北市政府民政局 |
職稱 | 臨時人員 |
職系 | 無 |
職等 | None |
縣市 | 新北市 |
工作地點 | 新北市政府民政局(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14樓) |
工作內容 | 公務車駕駛及臨時交辦事項。 |
資格條件 | 1.品行端正,工作認真負責,無不良紀錄。 2.本職缺須配合晚間及假日加班。 |
聯絡方式 | 一、符合資格者請檢具: 1.報名表(電子檔請至新北市政府網站-市府徵才-民政局臨時人員徵才公告最下方下載或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下方附件)。 2.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3.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4. 汽車職業駕駛執照影本。 5.相關經歷證明文件影本(無則免附)。 二、報名方式(可以紙本或電子郵件報名) 1.紙本報名:以上資料請於113年12月20日前(以郵戳為憑)寄220242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14樓民政局人事室林小姐收(逾時或證件不齊者以放棄論,資料提供不實或有遺漏,概由當事人自行負責),並請於信封上註明「應徵秘書室臨時人員」職務及白天聯絡電話。 2.電子郵件報名:將以上資料於113年12月20日前寄至[email protected],並請於主旨上註明「(姓名)應徵秘書室臨時人員」。 三、本項職缺正取1名、備取2名,並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其候補期間為5個月。合於初審條件者擇優另行通知面試,不合者恕不另行通知亦不退件,參加甄選人員如未達本局錄取標準或未符本局需求者,本局得予從缺,並重新辦理甄選。 四、待遇及其他: 1.待遇:臨時人員27,976元/月(含勞、健保)。 2.請自行下載報名表,格式不符者,恕不受理審核。 3.本職缺需試用三個月,試用期滿考核合格者,得予續僱。 聯絡電話:(02)29603456分機8083林小姐。 |
聯絡Email | None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歷史開缺 |
無歷史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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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3/12/17
刊登起迄日期
113/12/16 ~ 113/12/20 已過期
機關名稱
新北市政府民政局
職稱
臨時人員
職系
無
職等
None
縣市
新北市
工作內容
公務車駕駛及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1.品行端正,工作認真負責,無不良紀錄。 2.本職缺須配合晚間及假日加班。
聯絡方式
一、符合資格者請檢具: 1.報名表(電子檔請至新北市政府網站-市府徵才-民政局臨時人員徵才公告最下方下載或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下方附件)。 2.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3.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4. 汽車職業駕駛執照影本。 5.相關經歷證明文件影本(無則免附)。 二、報名方式(可以紙本或電子郵件報名) 1.紙本報名:以上資料請於113年12月20日前(以郵戳為憑)寄220242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14樓民政局人事室林小姐收(逾時或證件不齊者以放棄論,資料提供不實或有遺漏,概由當事人自行負責),並請於信封上註明「應徵秘書室臨時人員」職務及白天聯絡電話。 2.電子郵件報名:將以上資料於113年12月20日前寄至[email protected],並請於主旨上註明「(姓名)應徵秘書室臨時人員」。 三、本項職缺正取1名、備取2名,並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其候補期間為5個月。合於初審條件者擇優另行通知面試,不合者恕不另行通知亦不退件,參加甄選人員如未達本局錄取標準或未符本局需求者,本局得予從缺,並重新辦理甄選。 四、待遇及其他: 1.待遇:臨時人員27,976元/月(含勞、健保)。 2.請自行下載報名表,格式不符者,恕不受理審核。 3.本職缺需試用三個月,試用期滿考核合格者,得予續僱。 聯絡電話:(02)29603456分機8083林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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