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政府衛生局
聘用人員(執行秘書)
公告日 | 113/12/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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刊登起迄日 | 113/12/16 ~ 113/12/20 已過期 |
機關名稱 | 臺中市政府衛生局 |
職稱 | 聘用人員(執行秘書) |
職系 | 無 |
職等 | None |
縣市 | 臺中市 |
工作地點 | 1.依業務需求須接受本局工作地點調動。 2.工作地點:臺中市政府衛生局及分區社區心理衛生中心(包含豐原區、西屯區、東區、潭子區、太平區、大甲等分區)。 |
工作內容 | 1.工作內容 (1)綜理社區心理衛生中心各分區業務。 (2)心理健康促進、精神衛生業務之發展規劃管理及推廣事宜。 (3)執行臨時交辦事項及調派任務。 2.工作時間:日班自 8 時至 17 時(必要時需配合業務加班及夜間、假日出勤) 3.休假方式:周休二日。 4.核薪方式:月薪(1.依照強化社會安全網計畫核定,月薪59,487元(薪點424)起。) 5.僱用期限:定期契約(自報到起至114年12月31日止。) |
資格條件 | 1.學歷要求: 具備以下資格其中一項: (1)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心理、社會工作、護理或職能治療相關系所碩士以上學歷,或領有心理師、社會工作師、護理師或職能治療師證書,並具心理衛生或精神醫療相關工作經驗滿5年以上。 (2)上開系所學士以上學歷,並具心理衛生或精神醫療相關工作經驗滿7年以上。 2.科系要求:詳如上述學歷要求。 3.駕照要求:機車或汽車(請檢附證明文件)。 4.工作經驗:詳如上述學歷要求。 5.語言能力要求:英語(普通)、台語(普通)。 6.使用電腦能力:電腦基本操作、文書處理、網際網路。 |
聯絡方式 | 1.應徵方式: 一律書面報名,於113年12月20日前(郵戳為憑)寄送「臺中市政府衛生局(臺中市豐原區中興路136號)心理健康科蔡小姐(#102)收」,並於信封外註明「應徵強化社會安全網第二期計畫-執行秘書」。 2.檢附資料(請檢附以下證件影本(A4格式),並依順序裝訂俾利審查): (1)履歷表含個人自傳【須條列說明工作經驗(含服務單位、到職起訖年月、目前在職情形)並說明對業務規劃、如何精進或期許等內容】。 (2)國民身分證影本(須正反面影印)。 (3)最高學歷證明影本。 (4)各類師級人員應檢附證照證明文件(與應徵職務相關)。 (5)汽機車駕照影本及身心障礙手冊影本(無則免)。 (6)相關工作經驗之證明,工作經驗計算至113年11月30日止(需由服務機關開立之工作證明,工作內容須敘明,請勿提供勞保投保薪資明細)。 3.甄選方式: (1)書面審查資格符合後,擇優辦理面試,面試時間及地點另以電話通知,請務必留下正確聯絡方式。 (2)本職缺歡迎身心障礙身分者投遞,如經評估得以勝任職務,將優先錄取具身心障礙身分者。 (3)甄選錄取人員名單將公告於本局網站。如正取人員因故無法完成報到,由備取人員遞補(備取期間自甄選結果公告之翌日起算5個月內有效;如正取人員因故無法完成報到或5個月內離職,得通知備取人員遞補)。 (4)若書面資料不齊全、資格不符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通知。如有虛偽不實等情事,取消甄選資格;若經錄取,取消錄取資格,涉及刑責者,應試者自行負責。 (5)本職缺為預估缺(預計114年1月1日出缺),如屆時未如期出缺等因素,將不予進用。 4.其他: (1)本公告內容如有未盡事宜,悉依相關規定辦理,本局得保有修改及最後解釋之權利。 (2)聯絡方式:承辦人—蔡小姐(04)25155148分機102。 |
聯絡Email | [email protected]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歷史開缺 |
無歷史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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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3/12/17
刊登起迄日期
113/12/16 ~ 113/12/20 已過期
機關名稱
臺中市政府衛生局
職稱
聘用人員(執行秘書)
職系
無
職等
None
縣市
臺中市
工作內容
1.工作內容 (1)綜理社區心理衛生中心各分區業務。 (2)心理健康促進、精神衛生業務之發展規劃管理及推廣事宜。 (3)執行臨時交辦事項及調派任務。 2.工作時間:日班自 8 時至 17 時(必要時需配合業務加班及夜間、假日出勤) 3.休假方式:周休二日。 4.核薪方式:月薪(1.依照強化社會安全網計畫核定,月薪59,487元(薪點424)起。) 5.僱用期限:定期契約(自報到起至114年12月31日止。)
資格條件
1.學歷要求: 具備以下資格其中一項: (1)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心理、社會工作、護理或職能治療相關系所碩士以上學歷,或領有心理師、社會工作師、護理師或職能治療師證書,並具心理衛生或精神醫療相關工作經驗滿5年以上。 (2)上開系所學士以上學歷,並具心理衛生或精神醫療相關工作經驗滿7年以上。 2.科系要求:詳如上述學歷要求。 3.駕照要求:機車或汽車(請檢附證明文件)。 4.工作經驗:詳如上述學歷要求。 5.語言能力要求:英語(普通)、台語(普通)。 6.使用電腦能力:電腦基本操作、文書處理、網際網路。
聯絡方式
1.應徵方式: 一律書面報名,於113年12月20日前(郵戳為憑)寄送「臺中市政府衛生局(臺中市豐原區中興路136號)心理健康科蔡小姐(#102)收」,並於信封外註明「應徵強化社會安全網第二期計畫-執行秘書」。 2.檢附資料(請檢附以下證件影本(A4格式),並依順序裝訂俾利審查): (1)履歷表含個人自傳【須條列說明工作經驗(含服務單位、到職起訖年月、目前在職情形)並說明對業務規劃、如何精進或期許等內容】。 (2)國民身分證影本(須正反面影印)。 (3)最高學歷證明影本。 (4)各類師級人員應檢附證照證明文件(與應徵職務相關)。 (5)汽機車駕照影本及身心障礙手冊影本(無則免)。 (6)相關工作經驗之證明,工作經驗計算至113年11月30日止(需由服務機關開立之工作證明,工作內容須敘明,請勿提供勞保投保薪資明細)。 3.甄選方式: (1)書面審查資格符合後,擇優辦理面試,面試時間及地點另以電話通知,請務必留下正確聯絡方式。 (2)本職缺歡迎身心障礙身分者投遞,如經評估得以勝任職務,將優先錄取具身心障礙身分者。 (3)甄選錄取人員名單將公告於本局網站。如正取人員因故無法完成報到,由備取人員遞補(備取期間自甄選結果公告之翌日起算5個月內有效;如正取人員因故無法完成報到或5個月內離職,得通知備取人員遞補)。 (4)若書面資料不齊全、資格不符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通知。如有虛偽不實等情事,取消甄選資格;若經錄取,取消錄取資格,涉及刑責者,應試者自行負責。 (5)本職缺為預估缺(預計114年1月1日出缺),如屆時未如期出缺等因素,將不予進用。 4.其他: (1)本公告內容如有未盡事宜,悉依相關規定辦理,本局得保有修改及最後解釋之權利。 (2)聯絡方式:承辦人—蔡小姐(04)25155148分機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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